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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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于2014年6月建成了装机容量1500千瓦的全省首家县级垃圾沼气发电项目,该项目运行后,每年不仅可处理沼气排放,解决安全和环保问题,还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了我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化、资源化目标。三是投资585万,于2014年建成了日处理能力80立方米的垃圾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四是5年来,城区新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连体设施6座,新设和更新果皮箱1030个、地埋式垃圾箱28个,新购置环卫车辆设备12台,环卫机械化作业率有了显著提高。目前,城区建成投入使用公厕26座、垃圾中转站11座(其中:独立式公厕17座、连体式垃圾中转站公厕9座、独立式中转站2座),地埋式垃圾箱42个,果皮箱1253个。五是争取省补贴资金989万元,2010年为11个建制镇和9个建制乡配建了垃圾中转站和清运车辆,提高了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能力。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条例》落实,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

1、不断完善落实《条例》配套制度健全工作。为保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辉县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辉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意见》、《辉县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核暂行办法》、《辉县市城市管理责任界定》、《辉县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辉县市门面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辉县市户外

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辉县市占道经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长效机制,对贯彻实施《条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强化数字城管系统的动态管理。2010年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政委,市长为指挥长,各城管责任单位为成员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加强了城市管理的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建成了“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了“数字城管”运行机制和制度,结合《条例》内容和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细化了责任,明确了标准,严格了考核,采用网格式管理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派有关部门整改。数字城管的规范运行和不断完善,使城市管理资源得到充分发挥,齐抓共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容环境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提高。一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亟待提高,违反《条例》等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普遍存在,对城管执法不予配合,甚至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中存在有法律法

规的运用不够熟练、准确,执法方式方法欠妥等问题;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不严等问题。

2、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城市功能尚不完善,一些顽症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原因一:摊位剧增。近年来,城区人口增加近5万,沿街门店增加1-2倍,沿街摊位增加3-4倍,以进城无业人员、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为主的占道经营摊贩,主要集中于学校、医院、商场、小区门前等繁华路段及重点部位,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原因二:受各类市场建设不完善的制约,堵与疏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改观。比如:在南关、新建街旧城改造中,拆除了一批经营市场,转建成了商城形式,由于缺乏小市场、经营成本高等原因,原先部分市场摊位加上其它新摊位,大量涌入南关、新建街等街头的黄金地带,违规占道经营,特别是星期天、节假日、上下班时间尤为突出,为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二是抛洒遗漏、小广告、沿路垃圾倾倒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路段、时段道路卫生质量有待提高。

3、受资金投入不足瓶颈制约,环卫项目和设施建设等环卫工作推进难度大。环卫事业是公益性事业,是民生工程,需

财政投入保证到位。近年来,市财政虽然加大了资金投入,但环卫项目和设施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依旧十分突出。一是垃圾场二期亟待启动建设。目前,由于一期已经填满,已属超规范运作,即使如此,最多也只能维持半年,如不尽快解决后续垃圾处理问题,半年后,将出现城区每天320吨生活垃圾无法处理的严重后果,因此,急需财政解决资金,尽快正式启动二期建设。二是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还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建设,部分环卫机械作业车辆等设备,超负荷运行多年,已陈旧老化,需更新。三是环卫经费保障不足。去年,城管局新接管了11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但相应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市财政按照去年预算标准核发经费,经费紧张局面没有改善,上述路段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受到影响,另外,上级已发文按新标准执行环卫工人工资,但所增工资部分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4、城管执法主体不理顺。2010年城管局更名为城乡管理中心,其行政职能移交到住建局,已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行使正常执法程序,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条例》的实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