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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京沪两地教育督导评估及管办评分离的考察报告

作者:吴秀玲

来源:《内蒙古教育·综合版》2016年第09期

2016年6月12—16日,包头市教育局副局长白世君偕樊有发、吴秀玲、杨凯锋三位同志,对京沪两地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和管办评分离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 考察小组先后实地考察了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北京市东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朝阳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4个单位,听取了有关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及管办评分离进展情况的介绍,并和考察单位人员进行了座谈。对“一院三区”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和管办评分离进展情况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京沪两地教育督导评估机构设置情况 1.上海教育评估院

上海教育评估院系上海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其前身是上海市高等教育评估事务所,2000年9月更为现名,是全国第一家省级教育评估院。评估院共有编制35人,下设7个内设机构,涵盖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多个领域。

上海教育评估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类教育质量和区域教育状况进行监控;对学校自我评估和接受外部评估进行业务指导,提供发展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等咨询服务;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委托,开展教师职务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评价工作;进行教育评估理论、标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实验;对区(县)、高校等教育评估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教育评估专题培训和国内外教育评估等方面的交流与活动等。 2.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普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属于普陀区教育局代管机构,督导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此外另设一名副主任。督导室编制共有8人,没有明确的科室划分。据悉,随着上海市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工作的开展,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即将独立设置,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3.北京市东城区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