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0国道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精练30000字参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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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立以项目副经理任组长的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配备一定的环保设施和人员,负责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5)水土保持遵循“施工少占农田、不占良田、弃渣造田”的原则,采用“工程措施拦挡、生物措施固土”的综合治理方案,使水土保持达到规定要求。

环保、水保小组 组长:副经理 安全质量部 工程管理部 物资设备部 计划合同部 财务部 环保、水保小组

图4-6-2 环保、水保体系框图

4.6.2 环境保护措施

(1)混凝土拌和站、稳定土拌等均远离村庄和城区,场地和进厂便道采用混凝土硬化,并根据天气情况安排洒水和养护。

(2)本合同段驻地建设应结合当地情况,合理布局,美化场地。房屋周围种植花草、移栽树木,绿化环境。驻地设置排水管道,保持排水通道 畅通,工地干净卫生。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3)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和水库,采用渗井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本合同 段在驻地和大型工点设污水处理设施。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或垃圾处理厂,清洗集料、机 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减到最低程序。

(4)本合同段路线经过多条乡村道路和便道,运输车辆运输土方、水泥、碎石等易撒材料时,采用棚布覆盖,以防止运输材料洒落在路面上。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养护,定期清扫,定期洒水。

(5)对靠近村镇或居民集中地等路段施工时,尽量不安排在夜间施工车辆经过村镇时减速并禁止鸣笛。

4.6.3 水土保持主要保证措施

(1)施工中各种建筑垃圾、施工弃渣均需按设计指定的地点堆弃,严禁将弃渣和钻孔泥浆向沟槽、河道随意堆弃,防止弃渣流失。

(2)施工废水、废液必须按环保规定进行处理,使各项指标达到排放要求,不造成水源污染。

(3)取土场、弃土场要有防弃渣流失和地面附着物恢复措施,弃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并防止流向河道内。

4.7 保通和夜间施工措施 4.7.1 道路保通保证措施 4.7.1.1 道路保通原则

(1)本项目以原路保通为主,绕行保通为辅。

(2)施工时一般应先安排临河路基构造物施工,后进行傍山路基施工,个别交通咽喉路段可待相邻路段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后再进行施工。

(3)桥涵施工时,可增设便道等相应工程措施来保通。 (4)原路路基较好,可采取分段半幅施工的保通方式。

(5)施工中采用半幅施工并限制车辆单向通行,应全天候配备专职的交通管制人员及相应的机械设备,做好醒目的警示警告标志及防护设施等安保工程,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党委书记 现场管理、安全员 路基队工班长 桥梁队工班长 涵洞队工班长 防排队工班长 道路保通

图4-7-1 道路保通组织体系框图

4.7.1.2 施工期间道路保通措施

保通包含:正常保通,特殊保通,突发事件保通。

(1)在进行工程施工时,应在交通执法大队及道路营运管护、当地安全检查办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其合作协调营造好的作业环境和通行环境。

(2)根据项目情况,建立保通组织机构;在开工前,制定完备的保通方案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报监理人审批。

(3)对特殊困难地段、重点工程施工段落、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通行的段落,制定相应的保通预案并报监理人审批。

(4)按照保通方案或根据监理人的指令,配备足量的人员、保通工程机械设备、储备各类抢险保通物资,在各施工点和危险路段以及监理人认为有必要的地段设置长期

或临时的各类保通标志标识等,完成特殊保通和抢险及各类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交通意外或交通堵塞等人道救 (援)助等工作。

(5)开工前,提前通知监理人、发包人或当地政府和交警部门,以便及时向社会各界告知施工信息。

(6)如果法定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引起交通量剧增或者发包人有特殊要求时,按监理人指令暂时停止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施工项目,并且安排交通保畅疏导组人员坚守岗位,以保障施工路段的安全畅通。

(7)接受监理人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保通工作的管理。

(8)道路保通包括交通组织、警力调配、车辆配置、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劳动力等,即:

施工地点附近作好安全防护,确保行车、行人安全。设置标志牌、夜晚警示灯,警示标志用反光材料制作。张贴施工公告,标明行驶速度,指挥施工段车辆行驶,确保畅通。

施工时对公路路基边坡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公路两侧设置防护隔离栏,保证通车的需要,通行宽度不小于交管部门的要求。

用于工程的各种材料,严禁堆放在通车路段,各种施工设备、机械不得在公路上停留和频繁调头;禁止在施工段公路范围内设置障碍、搭棚建屋、倾倒垃圾、堆码废弃物,保证公路整洁。

设置专职交通防护人员维持交通秩序,疏导车辆有序通过,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工程施工,使施工作业对公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一旦施工地段出现交通堵塞,积极采取措施尽快疏导。在遇运输救灾紧急物资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由业主通知优先放行。

施工时合理安排不同路段施工顺序。工程开工后,优先安排临河路基构造物施工,后进行傍山路基施工,尽快形成排水涵洞,确保通道不受水流影响。个别交通咽喉路段可待相邻路段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后再进行施工,确保道路畅通。

在原址建桥的路段,均采用了施工便道保证通行,在离开原址新建桥梁路段,均利用原有桥梁保证通行。施工中所增设的便道等应随时保证平整、不积水,便道两侧无杂乱的堆积物,以保证便道的正常通行。

挖方路段设置临时便道后,先期施工新线路段,安排施工进出场地,适时调整通行方案。填方路段,应先做涵洞及前端挖方,设置临时便道后再行填筑。无法修建便道的路段,采用分段半幅施工的保通方式。对于高挡墙段落,挡墙基础开挖可能影响到老路的保通,采用控制开挖的方式,并采取锚喷支护临老路侧开挖面,确保老路畅通及过行车辆通行安全。

在施工期间,对本项目路段采用“分时、定期”的交通管制方法通行,保证本项目沿线群众基本生活物资运输和交通出行。

工程区若气候寒冷,融水或地表水滞留于路面冻结成冰,造成安全隐患,我们将配置和投入足够的道路管养设备和养护力量,加强交通安全实施和交通管理与协调,确保道路畅通。

4.7.2 夜间施工的主要保证措施

连续作业的工程项目,夜间施工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1)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物资和照明设施,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2)严格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3)严格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对于在夜间施工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项目,不得安排在夜间施工。

(5)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4.8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4.8.1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 4.8.1.1 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预测

(1)地质地基条件。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突风、暴风雨、洪水、泥石流、塌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设计变更或变更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变更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4.8.1.2 经济方面的风险预测

(1)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2)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业主供应的资金不及时,供应商原材料供应不及时。

(4)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