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之星评选办法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安全之星评选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b2d9a461a37f111f0855b45

***公司

“安全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年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好“安全之星”竞赛的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好“安全之星”的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团支部严格依据评选标准,本着“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评选推荐。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团支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公司“安全之星”竞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安全管理科科长

成 员:团委副书记 安全管理科成员 各团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团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监督审核工作,成员负责组织上报工作。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季度内本单位、本班组、本人无“三违”、无直接、间接事故责任。

第七条 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事、尽职尽责,工作中无误操作、无失误,各类工作记录书写整齐、美观、真实、具体,无涂改、缺项和不合格记录。

第八条 积极提出先进性、可靠性、效益性的安全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 工作期间无酒后上岗行为,无迟到、早退行为,无脱岗、睡岗行为,工作出勤率符合要求。

第十条 衣着整体符合要求,佩带标志,进入工作区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业务素质满足工作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成绩达到优秀者。

第十二条 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避免或抢救重大事故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第四章 评选过程

第十三条 各团支部每季度末,通过班组申报、员工广泛讨论、民主监督评比的程序,推荐1名符合评选标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员工。

第十四条 填写“安全之星”申报表(见附件)仅限于本季

度内的典型事迹,其中班组长意见、三员意见、基层单位意见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字署名,加盖党支部公章于季末25日之前上交至公司团委,逾期未交、未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的取消评选资格。

第十五条 团委副书记、安全管理科成员审核申报表及典型事迹是否真实,上报竞赛评选组副组长。

第十六条 竞赛评选组副组长根据上报材料评选出5名季度“安全之星”,报竞赛评选组组长审批。

第十七条 竞赛评选组组长签字审批后生效。

第五章 奖罚补助

第十八条 季度“安全之星”每人奖励200元津贴,其费用在公司和谐发展型奖金中列支。

第十九条 季度“安全之星”与该年度的“安全标兵”、“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相结合,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获奖人在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如出现违规行为、“三违”行为,扣除200元津贴并报评选小组进行考评,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全之星”申报表

附件:

第( )季度“安全之星”申报表

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典 型 事 迹 安全格言 班组长意见 基层单位 意见 职能科室 意见 评选组领导意见

性别 年龄 三员(岗员、网员、安全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