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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文件 永春县教育局
永教综〔2005〕70号
关于成立永春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泉教综[2005]2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永春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永春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黄克良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郭云龙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培林 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涂实效 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李学奋 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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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龙 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颜少敏 县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
郭宝泉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员、保卫股负责人
二、永春县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监察室)
主 任:苏培林(兼) 副主任:涂实效(兼)
郭宝泉(兼)
成 员:王玉生 县检察院预防科科员
张金辉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员 尤志德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永 春 县 教 育 局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警示 领导小组 通知
抄 送: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检察院办公室,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办,县有关领导,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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