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脊柱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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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直性脊柱炎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强直性脊柱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ICD-10:M45.x00)或2009年中轴型脊柱关节病的分类诊断

(二)诊断依据。

一)根据1984年修订的纽约诊断标准: 临床标准:

1.下腰痛持续至少3个月,活动(而非休息)后可缓解; 2.腰椎在垂直和水平面的活动受限; 3.扩胸度较同年龄、性别的正常人减少。 确诊标准:

具备单侧3-4级或双侧2-4级X线骶髂关节炎,加上临床标准3条中至少1条。

二)或2009年中轴型脊柱关节病的分类诊断:

腰背痛≥3个月且发病年龄小于45岁的患者(无论是否有外周临床表现),符合下面其中一项标准:

1. 影像学显示骶髂关节炎且具有≥1个脊柱关节炎特征 2. HLA-B27阳性且具有≥2个脊柱关节炎特征

脊柱关节炎特征包括:1)炎性腰背痛; 2)关节炎; 3)肌腱附着点炎(足跟) ;4)葡萄膜炎; 5)指(趾)炎; 6) 银屑病; 7)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8)NSAID治疗有效;9) 具有脊柱关节炎家族史;10) HLA-B27阳性; 11)CRP升高 。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诊断或分类诊断明确

根据 1984修订的纽约诊断标准/2010年强直性脊柱炎诊治指南(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或2009年中轴型脊柱关节病的分类诊断,结合2006/2010年ASAS/EULAR关于强直性脊柱炎的治疗推荐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 7—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强直性脊柱炎(ICD-10:M45.x00)或2009年中轴型脊柱关节炎的分类诊断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如果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需特殊处理、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不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须的检查项目

(1)体征:如骶髂关节和椎旁肌肉压痛、脊柱的活动度,外周关节肿胀和压痛数目以及全身体检 (2)血常规 (3)尿常规

(4) 粪便常规+OB

(5) 肝肾功能,血脂,血糖,电解质等 (6) 血沉和C反应蛋白 (7) HLA-B27 (8)类风湿因子 (9)乙肝病毒系列检查

(10)骶髂关节正位X线和增强MRI检查:

(11)胸部X 线和ECG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

(1)结核感染筛查项目、PPD试验、病毒性肝炎系列、肿瘤标志物,骨质疏松相关检查;抗核抗体谱。

(2)脊柱X线,脊柱和骶髂关节增强MRI检查:超声心动图、关节和肌腱超声诊断和超声引导治疗、肝肾彩超,骨

密度检查。

(七)治疗方案与药物选择。

治疗应个体化:根据患者临床表现选择治疗,包括药物和非药物治疗相结合

1.中轴关节受累者:

(1)治疗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作为有疼痛和晨僵症状患者对症治疗和缓解病情的一线用药;

(2)单用或联合应用抗肿瘤坏死因子(TNF-α拮抗剂); (3)对于持续而明显的病情活动患者,可持续使用NSAIDs和抗肿瘤坏死因子(TNF-α拮抗 剂)等生物制剂治疗。

2.有外周关节和其他关节外组织器官等受累者:选用改变病情抗风湿药物(DMARDs),如柳氮磺吡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