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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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流量表动手脚一事反映,2007年10月至2009年3月,赵德夫先后每月送给余建军2000元或者3000元现金或者等价的购物卡券,合计38000元。期间,B公司少付给A公司蒸汽价款20万余元。

2009年4月至12月,余建军不再抄表,采用编造数据的方法报至A公司并据此结算蒸汽价款并告知赵德夫。赵德夫为了使蒸汽流量表显示的真气用量与B公司已付蒸汽使用量相符,有时则适用上述方式人为调整蒸汽流量表显示数据。期间,赵德夫送给余建军财物合计31000元,B公司少付给A公司蒸汽价款24万余元。

公诉机关以二人涉嫌共同职务侵占罪起诉,一审法院认定,赵德夫构成盗窃罪、职务侵占罪,余建军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抗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笔者认为

法院对余建军行为的定性是正确的。本案可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余建军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蒸汽的故意和目的,客观上也没有积极编造数据骗取本单位蒸汽的行为,A公司应收款损失是余建军不作为的后果,并非是其积极侵占的对象。虽然客户有调整流量表数据的行为,但余建军并未实施配合或者教唆的行为,二人也不构成共同犯罪。余建军收受的是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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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贿款并为其谋取利益,未将客户在蒸汽表动手脚的事项反映给A公司造成单位财产损失,同时也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玩忽职守的行为(因其并非国有公司员工,该行为不能以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阶段,余建军客观上与赵德夫分工实施,其负责积极编造数据,赵德夫负责人为调整用量数据,共同采用诈骗方式骗取A公司的蒸汽,主观上其已认识其和赵德夫的行为是骗取A公司蒸汽用量的行为,仍积极为之,二人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四、职务侵占罪的财物认定

(一)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我国刑法并没有对“财物”进行定义,也没有区分财产和财产性利益。根据通说,刑法分则第五章的“财物”包含了财产性利益。司法实践中,一般也将财产性利益作为财产罪和贿赂犯罪的犯罪对象。比如,2002年4月1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2款(现已被两高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取代,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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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沿用并扩充了该规定)明确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又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11月20日印发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七”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付的资费为准。再如,2016年4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司法实践中,对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基本参照上述文件,持认可意见,笔者在此不再举例赘述。

(二)信息、数据是否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财产性利益是否包括信息、数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11期就曾刊载“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孟动、何立康网络盗窃案”,认定网络虚拟财产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但是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争议。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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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管理、支配财产变成非法占有,不同于盗窃罪、诈骗罪的将未曾持有的财物变成非法占有。而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规定,信息、数据可以成为其他罪的犯罪对象,也可能是职权管理的范围。对于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出售信息、数据的行为,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案例14

王一辉等职务侵占案(利用职务便利盗卖单位游戏“武器装备”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人王一辉原系盛大公司游戏项目管理中心运维部副经理,主要负责对服务器、游戏软件进行维护和游戏环境内容的更新等。2004 年 8 月底,被告人王一辉与被告人金珂通过网上聊天,预谋利用王一辉在盛大公司工作,有条件接触“热血传奇”游戏软件数据库的便利,复制游戏武器装备予以销售。后被告人王一辉通过在盛大公司内利用公司的电脑进入游戏系统,同时打开“热血传奇”服务器 6000 端口,通过增加、修改数据库 Mir.DB 文件中的数据,在金珂创建的游戏人物身上增加或修改游戏“武器”及“装备”,再由金珂将游戏人物身上的武器及装备通过“w!arw.5173.com”网站或私下交易出售给游戏玩家。至 2005 年 7 月三被告人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 202 万余元,其中王一辉非法获利 122 万余元,金珂获利 42 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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