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跨乌涌人行桥工程(第二次)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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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条款号 目 28 内容 评标委员会组成 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说明与要求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9 13.4、13.5.2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 30 按合同专用条款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1 32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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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投标报价清单子项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子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若个别单价超出则结算时按甲方提供的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满足《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3]106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府令第62号) ,如现有的标准、办法已过期但又无法及时核实更新,则按现行的法规政策及发包人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不按上述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的,在监理或发包人发出通知后,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工程师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在应付的合同费用或履约保证金内直接抵扣相应数额。如有被相关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顿的,发包人有权按每次人民币3000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承包人施工期间和竣工结算后未及时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资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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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应及时支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劳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和信访)的后果,并且承包人应按每次人民币3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需提供带定额子目的综合单价分析表及齐全的人材机价格表。 主体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如下:①投标报价中有的项目,按投标单价计价;②有类似项目的按类似项目综合单价;③有中标综合单价,工艺相同或相近,仅主材变更的,只调整主材价格;④中标价没有相同或相近的,其综合单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套用《广东省建筑与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广东省绿化园林工程综合定额(2010)》。其中:人工、机械按照施工期间的广州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相关文件计取;常用材料按照广州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2013年第4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取,常用材料之外的材料参照2013年第4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价综合取定;并在总价的基础上按中标下浮率计算工程结算造价,最终以财政部门批复为准。

条款号:11.2(7)(11)(12)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详见《企业业绩一览表》);

(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 11.7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现文: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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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条款号:13.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现文: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和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项目实体措施费按实计算。 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13.5.2有中标综合单价,工艺相同或相近,仅主材变更的,只调整主材价格,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采用广州市造价管理站2013年第4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不足部分参考信息价、厂商价格和市场调整材料的价格,最终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条款号:13.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其综合单价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套用《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其中人、材、机采用广州市造价管理站2013年第4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不足部分参考信息价、厂商价格和市场调整材料的价格,最终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核为准。计价方式按广州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利润按18%计取,并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的编制依据及中标价相对于投标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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