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ndvaa农村信用社考试金融部分常见试题汇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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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答案:(对)

10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对)

105、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答案:(对)

106、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答案:(对)

107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答案:(对) 问答题

信用社的贷款分类有哪些?

答案:一、按贷款主体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二、贷款期限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按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什么是票据贴现?

答案:票据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答案: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贷款?

答案: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什么是法定利率?

答案: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 什么是合同利率?XX市农村信用社的现行贷款利率是如何执行的? 答案: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

按《XX市农村信用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XX市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按借款人主体、贷款方式和贷款用途的不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期限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同的幅度的办法执行。 什么是自营贷款? 答案: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什么是委托贷款?

答案: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什么是保证贷款?

答案: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什么是抵押贷款?

答案: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什么是质押贷款?

答案: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的种类? 答案:《票据法》所称的票据,一般分为本票、支票、和汇票三种。 什么是本票? 答案: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什么是支票? 答案: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什么是汇票? 答案: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什么是票据贴现?

答案: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XX市农村信用社目前只开展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贷款通则对贷款展期的规定有哪些?

答案:一、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

二、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

三、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四、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五、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六、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什么是借款人?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案: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

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借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案:一、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二、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三、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四、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五、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案: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四、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五、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贷款人的权利有哪些? 答案:贷款人有权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二、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四、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六、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贷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案:一、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的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二、应当公开贷款审查的资信内容和发放贷款的条件。

三、贷款人应当审议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并及时答复贷与不贷。短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中期、长期贷款答复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 借款人有哪些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答案:(一)不具备《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贷款通则所规定的一般贷款程序有哪些?

答案:(一)贷款申请

(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三)贷款调查 (四)贷款审批 (五)签订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 (七)贷后检查 (八)贷款归还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审贷分离制度中调查、审查和发放人员各负什么责任?

答案: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 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借款人有哪些情形的,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答案: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借款人有哪些情形的由贷款人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答案:一、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的; 二、不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等资料的;

三、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担保的形式都有什么?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答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什么是保证担保?

答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怎样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答案:(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