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医学伦理学期考试题及参考答案汇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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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谋求不育夫妇幸福,不得从事商业活动;(1分) (3)参予各方自愿立场,严格执行特殊保密;(1分) (4)积极进行宣传指导,确保手术安全有效。(1分)

7、医德评价的根本指导原则是:社会主义医德基本原则。(1分) 医德评价的客观标准是:

(1)有利于防病治病,有利于病人疾病的缓和和长寿(1分); (2)有利于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1分);

(3)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和改善。(1分) 五、论述题(10分)

医务人员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医患道德关系?

答题要点:

1、社会主义医患道德关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卫生经济关系基础上的、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基础的、以社会主义伦理原则为指导的友好合作型的医患道德关系。(1分)

2、要建立社会主义医患道德关系,医务人员应做到:

(1)充分认识到患者的价值地位:他们是医务人员职业价值的唯一确定者;是社会对医务人员奖偿的资格发言人。(1分)

(2)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患者有享受防病治病、卫生保健和礼貌待遇;知情同意;保守个人秘密;监督防治;要求解释防治费用的权利。(5分)

(3)认真履行医德原则和医德规范。(1分)

3、医务人员自觉克服任何妨碍和破坏建立社会主义道德关系的思想和行为。(2分)

1、古代医学道德的主要思想内容? (1)、仁爱救人的事业准则 (2)、不为名利的道德品质 (3)、一心扑救的医疗态度 (4)、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5)、不为权势的献身精神 (6)、刻苦钻研的学习作风

2、论医生对患者应尽的义务。 (1)承担诊治的义务。

医生应该必须用自己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服务,因为这是医疗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是医德基本原则的要求。医生所作的一切必须以患者的利益和健康为前提。任何非医学理由,都不能推诿,限制或者中断对患者的治疗义务。

(2)解除痛苦的义务。

医生要利用药物、手术等医疗手段努力控制和解除病人躯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这是医生的职业使然,更是医德责任、医德义务、医德良心等医德范畴的具体要求。 (3)解释、说明的义务。

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尤其是在诊断措施存在或可能给病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时,医生更应该向病人做充分的解释和说明,这不仅是为了取得患者的合作,使医疗工作正常开展,更重要的是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4)医疗保密的义务。

医生在诊治疾病的过程中,由于了解病情的需要,患者常常向医务人员提供各种隐私,为了尊重患者的隐私,医生应该保守医疗秘密;不能随意泄漏;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为了患者治疗疾病的需要,使医疗工作有效展开,某些病人的病情及予后需要保密,这既是医务人员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医德的基本要求。

3、论人体实验的道德原则。 (1)医学的目的性原则;(3分)

人体实验要有明确的目的性,经严格审查确认是出于医学目的。人体实验必须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有关健康和疾病方面的问题,探求疾病的病因和机制;为了提高诊治水平和诊疗技术,有利于病人,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提高、改善人体的健康,使人类有效地战胜疾病;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围绕这个目的进行的医学科学的人体实验是合乎道德的,若违背了此目的则是不道德的。 (2)知情同意原则;(3分)

从道德的角度看,人体实验应该在受试者之情统一、自愿和没有任何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实验者必须为受试者提供充分知情的所有条件,要把试验的目的、过程、方法、意向、预期效果,可能出现的后果及其危险,以及实验者将会采取的医疗保护措施和手段等,一一如实地交待给受试者,获得受试者的自愿同意后方可进行。

(3)维护受试者利益原则;(3分)

人体实验必须严肃对待,实验必须是站在维护受试者利益的立场上,即受试者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 人体实验必须首先以动物实验为前提; 在实验全过程中必须准备充分的安全措施;

实验必须在有关专家、具有一定医学科研水平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共同参与或指导下进行。 (4)科学规范原则。(2分)

人体实验之前必须进行科学和周密的设计,为了维护受试者的利益,必须严格按照和遵循仪器实验——动物实验——临床病人实验——临床普及应用的途径,不能越过仪器实验和动物实验直接进行人体实验,必须从动物实验中获得充分的科学依据,如某一种药物和医疗方法却是对动物的机体无毒无害,才能推向人体实验阶段。同时,

人体实验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和批准,才能够展开。 六、辨析题(10分)

有一位身患晚期肝癌、对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七旬老工程师,和另一位年仅10岁、患急性甲肝的小学生,同时到一家医院就诊,要求住院治疗。但是,由于该院种种医疗条件的限制,只能收留一位病人。

请问医生应该给哪一位病人开住院单?其医学伦理依据是什么? 答题要点:医生应该给10岁的小学生开住院单(1分)。 这是因为:

(1)从生命质量看,小学生的生命质量比老工程师的生命质量高。七旬老工程师身患绝症,没有治愈希望,预期寿命短;而10岁小学生有治愈希望,能够恢复健康,预期寿命长。(4分)

(2)从生命价值看,小学生的潜在社会价值比老工程师的潜在社会价值大。尽管老工程师曾为社会作出过很大的贡献,但由于身患绝症,年事已高,现已失去了继续创造社会价值的条件;如果治愈了小学生,培养其成才,将来将给社会创造很大的价值。(3分)

(3)从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来看,给老工程师投入再多的卫生资源,也无法使其康复,只会是浪费很多资源;而收治小学生,则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是对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2分) 七、案例分析题(10分)

案例一 病人孙某,女,9岁。因颈部包块来院就诊,经认真检查确诊为甲状腺癌,并有颈淋巴结转移。经周密考虑,医生同孙母谈了如下内容:

①根据病人所患癌症的病理类型分析,病人对化疗、放疗不敏感。放疗、化疗只能起到短期维持作用,几乎没有根治作用。

②常规甲状腺癌根治术有较高的五年存活率,手术的成功希望较大。但术后不可避免会造成颈部塌陷变形,肩下垂,身体外观和功能都要受到一定损害。

③改进型甲状腺根治术的五年存活率无明确定论,有文献报道效果较好,术后不会出现身体外观的明显改变。但本院只有2名医生学习过该手术,本院尚未开展此手术,手术成功的把握较小。

根据以上情况,孙母提出采用改进型手术,医生接受了孙母的选择。医务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手术准备,并请上级医院的专家来指导,但孙母手术前夕突然拒绝手术。医务人员断然否决了孙母的要求,按原计划进行手术,结果手术成功。

请分析医务人员的医德行为。

1、医务人员一开始确定手术时,主动征询孙母意见,尊重患儿家长的选择,是符合诊疗医德的。孙某9岁,属发育期自主选择力丧失,医务人员听取孙母对手术选择的意见,符合“自主”医德准则;医务人员在手术前,向患儿家属说明各种治疗方法的利弊,“为病人的自主选择提供充分条件”,是对患方“知情同意”权利的尊重。(3分)

2、医务人员采用改进型手术,符合人体实验的医德要求。改进型手术因疗效不确定,属临床实验性疗法,对其加以运用具有人体实验的性质。本例中医务人员采用该术,是为了病人的利益,“实验目的纯洁高尚”;

而且医务人员术前认真准备,请专家指导,符合“保障安全讲求科学”的医德要求。(3分)

3、医务人员后来对孙母拒绝手术不加理睬,仍按原手术计划施术,是违背医德要求的。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受试者及其监护人接受或拒绝手术或实验、并随时撤销和退出手术及实验的权利,不应强迫施术。(3分)

可见,医务人员尊重病人自主权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1分)

案例二: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

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分析:

1、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

2、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3、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

案例三、2004年初,在沈阳医学院某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收治了一位因车祸造成腿伤的女患者——林某。她因车祸小腿受重伤,先后手术多次,慕名来到该医院做“取髂骨植骨术”,也就是从左胯部取下一块髂骨,然后将其移植到林某坏死的左小腿距骨上。然而在林某被推进手术室进行全身麻醉以后,一位刘姓医生手持特制的针头,在髂骨上扎针抽取了患者的相当数量的骨髓后,扬长而去,手术照常进行,而等在手术室外的患者的家属却毫不知情。 后来,有举报者出于愤慨,打电话委婉地告知了林某。林某家人认为,手术后,林某就再也没有力气坐起来,肯定与这次抽取骨髓有关系,决定讨回公道,要个说法。后来,医院相关当事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抽取了林某的骨髓,但是院方盗取骨髓的目的是进行“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抽取骨髓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不会造成伤害。有专家指出,此实验确实是世界热门课题,多家大型医疗机构都在开展此项实验。“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的内容,就是把从人体抽取来的骨髓进行分离,经过实验分离出干细胞,干细胞是一个原始细胞,它还可以分化成多个组织细胞,例如神经细胞、骨细胞、肌腱细胞、血管细胞等组织细胞,一个干细胞可以分化成若干个组织细胞,把这些组织细胞再注入人体,可以治疗白血病、下肢缺血性疾病(如下肢动脉硬化、糖尿病足)等。“实验一旦成功,对扩大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