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安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c6df1dd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8eb9f5e

附件

《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必须遵循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徽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徽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

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为准。

第四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 前期保障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建设单位提供上述资料时,应当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并经项目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第六条 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建设风险。

第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对于下列“超危大工程”,随同主体结构设计一并进行专项设计,并对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明确的施工安全要求:

(一) 深基坑工程; (二)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 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2 -

(四)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五) 暗挖工程; (六) 水下作业工程;

(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需要进行专项设计的工程。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单独支付“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施工安全。

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施工现场备查。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清单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等,结合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本细则第八条提供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文件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3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二条 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质量、安全、技术等)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专项方案的编制依据是否齐全、有效; (二)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三) 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四)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 应急预案是否可靠。

第十三条 涉及到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送勘察、设计单位复核。

第十四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汇总上述部门和单位的复核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危大工程”和“超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加盖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公章。

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台帐,留存所有专项施工方案原件备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