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解读与预算管理应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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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机制

加强系统内部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业务流程,保障预算执行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运行顺畅。

年初预算执行时应注意的问题: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如果本年的预算草案还没有批复,应该参照前一年度的预算安排本年度的收支,待预算草案批复后执行本年度预算。

五、预算资金的调剂

《预算法》第七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该条款说明:

(一)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要按照原预算支出编制的分类口径,办理其预算支出。 (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进行预算资金的调剂,则必须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例如】

在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中,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之间发生调剂;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或者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间调剂等。

《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预算执行中,预算资金的调剂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同一部门的预算资金在同一功能分类科目下,人员经费在不同经济性质分类科目间调剂的,或者公用经费在不同经济性质分类科目间调剂的,或者项目支出在不同经济性质分类科目间调剂的,由部门负责办理。

(2)同一部门的预算资金,人员经费或者公用经费在不同功能分类科目间调剂的,或者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间调剂的,或者项目间调剂的,或者人员经费增加需要从本部门其他预算资金调剂的,由部门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办理。

六、年终决算与预算绩效评价 (一)年终决算 1.年终决算的内容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它反映了该预算单位一年的预算收支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以及其财务状况。它是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依据,也是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的重要依据。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第十条 部门决算报表体系由四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基础数据表、填报说明、分析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基础数据表主要反映部门收支预算执行结果、资产负债、人员机构、资产配置使用以及事业发展成效等信息,包括: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补充资料表。

第十二条 填报说明是对基础数据表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包括:部门基本情况、数据审核情况、年度主要收支指标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因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影响决算数据的情况说明等。

第十四条 分析报告根据分析表中反映的问题和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单位主要业务和财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1)决算报表主表、补充指标表

内容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上报的内容。 (2)报表附注

用于注明需特别说明的有关报表编制事项,主要包括:报表编制的基础、依据、原则和方法,以及特殊事项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3)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和原因以及影响等。报表分析说明: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存在的问题。

2.编制决算的依据与要求 (1)法规制度依据 ①《预算法》 ②《预算法实施条例》 ③《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④《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⑥《政府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未来) 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⑧其他

(2)编制决算的相关要求

《预算法》第七十五条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解读】

《预算法》第七十五条明确提出了编制决算的原则和方法。

《预算法》第七十六条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解读】

《预算法》第七十六条提出了决算审核与办理的要求。

3.决算的编制与审核 (1)决算的编制

《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

①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各项收支应当按规定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②应当按照综合预算管理规定,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不得隐匿收入或虚列支出。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当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当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③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2)决算的审核

①编制范围是否完整,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

②编制方法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及部门决算的编制要求。

③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决算报表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是否衔接,报表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是否相符,是否有漏报、重报、错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现象,部门决算纸介质数据与电子介质数据、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是否保持一致。

④决算数据年度间变动是否合理,变动较大事项是否附有相关文件依据。 ⑤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是否符合决算编制规定。

第四节 绩效预算管理的实施

一、绩效预算是现代预算管理模式 (一)绩效预算的含义

1950年美国第一次对绩效预算给出定义:绩效预算是一种预算管理制度,它要求预算单位请求拨款时须明确阐述:

1.所要达到的目标;

2.为实现目标而拟定的支出计划需要花费的资源;

3.用哪些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计划支出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及工作完成情况。 此定义说明:绩效预算要求政府的每笔支出必须符合绩、预算、效三要素的要求。绩是指申请拨款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预算是指业绩预算,即公共劳务成本,具有明确量化的标准。效是指业绩的考核,包括量和质的双重标准。

(二)绩效预算管理的提出 1.大势所趋

随着政府公共支出的逐年增加,如何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已成为中央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就是预算绩效管理。绩效预算的产生是化解财政资源需求的无限性与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矛盾的结果。

绩效管理就是以目标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以业绩评估为核心、以公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为根本出发点的现代预算管理模式。绩效预算就是把预算资源配置与行政目标及其绩效的提高紧密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

绩效预算发源于西方国家。70年代,随着新公共运动的兴起,西方国家为解决财政困境和社会对政府服务需求不断扩大的矛盾,开始进行了传统预算模式的改革,产生了绩效预算。

目前,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在不同程度的实施了绩效预算,并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有些国家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了政府预算要实施绩效管理。如美国1993年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英国1997年颁布了《地方政府法》,澳大利亚议会1997年通过了新的《公共服务法案》和《财务管理与责任法案》等法律。实践证明,绩效预算所倡导的“效率、绩效”理念符合预算制度改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2.水到渠成

自21世纪以来,无论是党的历次中央全会提出的会议精神,还是政府陆续出台的改革政策,都在推动绩效预算在我国政府预算管理的应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党的十七届二中、五中全会又提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十一届全国人大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支出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1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近年来各项法规、制度的出台,不断推动着我国预算制度的改革以及绩效预算实施。而新《预算法》的出台终将“绩效”入法,标志着我国预算从传统的分配式预算向绩效式预算的历史性转变,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机制正式建立。

(1)审计署公布的《2006-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全面推进效益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效果”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2009年出台,2011年4月2日修订。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2011年7月5日发布。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2012年9月21日发布。

(5)《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2013年4月2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