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人员手语旗语哨音配合关系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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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旗左右摆动,另一面旗自然放下(图57)。

图57

2.2.22 “紧急停止”

双手分别持旗,同时左右摆动(图58)。

图58

2.2.23 “工作结束”

两旗拢起,在额前交叉(图59)。

图59

2.3 音响信号 2.3.1“预备”、“停止” 一长声——

2.3.2 “上升” 二短声●●

2.3.3“下降” 三短声●●● 2.3.4“微动”

断续短声●○●○●○● 2.3.5“紧急停止”

急促的长声_____ _____ ______ 2.4 起重吊运指挥语言

2.4.1 开始、停止工作的语言

2.4.2 吊钩移动语言

2.4.3 转台回转语言

2.4.4 臂架移动语言

3 司机使用的音响信号

3.1 “明白”——服从指挥 一短声●

3.2 “重复”——请求重新发出信号 二短声●● 3.3 “注意” 长声————

4 信号的配合应用

4.1 指挥人员使用音响信号与手势或旗语信号的配合。

4.1.1 在发出2.3.2“上升”音响时,可分别与“吊钩上升”、“升臂”、“伸臂”、“抓取”手势或旗语相配合。

4.1.2 在发出2.3.3“下降”音响时,可分别与“吊钩下降”、“降臂”、“缩臂”、“释放”手势或旗语相配合。

4.1.3 在发出2.3.4“微动”音响时,可分别与“吊钩微微上升”、“吊钩微微下降”、“吊钩水平微微移动”、“微微升臂”、“微微降臂”手势或旗语相配合。

4.1.4 在发出2.3.5“紧急停止”音响时,可与“紧急停止”手势或旗语相配合。 4.1.5 在发出2.3.1音响信号时,均可与上述未规定的手势或旗语相配合。 4.2 指挥人员与司机之间的配合

4.2.1 指挥人员发出“预备”信号时,要目视司机,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应回答“明白”信号。当指挥人员听到回答信号后,方可进行指挥。 4.2.2 指挥人员在发出“要主钩”、“要副钩”、“微动范围”手势或旗语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预备”音响信号,司机接到信号后,要准确操作。

4.2.3 指挥人员在发出“工作结束”的手势或旗语时,要目视司机,同时可发出“停止”音响信号,司机接到信号后,应回答“明白”信号方可离开岗位。

4.2.4 指挥人员对起重机械要求微微移动时,可根据需要,重复给出信号。司机应按信号要求,缓慢平稳操纵设备。除此之外,如无特殊需求(如船用起重机专用手势信号)其它指挥信号,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司机在接到下一信号前,必须按原指挥信号要求操纵设备。

5 对指挥人员和司机的基本要求 5.1 对使用信号的基本规定

5.1.1 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5.1.2 指挥人员使用旗语信号均以指挥旗的旗头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5.1.3 在同时指挥臂杆和吊钩时,指挥人员必须分别用左手指挥臂杆,当持旗指挥时,一般左手持红旗指挥臂杆,右手持绿旗指挥吊钩。

5.1.4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音响信号的音调应有明显区别,并要配合手势或旗语指挥,严禁单独使用相同音调的音响指挥。

5.1.5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响应有明显区别。

5.1.6 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应讲普通语。 5.2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5.2.1 指挥人员应根据本标准的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5.2.2 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5.2.3 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5.2.4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2.5 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5.2.6 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5.2.7 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5.2.8 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5.2.9 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5.2.10 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5.3 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右的指挥吊钩。指挥人员使用司机发出的音

100~200mm稳

5.3.1 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5.3.2 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5.3.3 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本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5.3.4 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3.5 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6 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6.1 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本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或指挥。 6.2 音响信号是手势信号或旗语的辅助信号, 6.3 指挥旗颜色为红、绿色。应采用不易退色、不易产生褶皱的材料。其规定:面幅应为400×500mm,旗杆直径应为 6.4 本标准所规定的指挥信号是各类起重机使用的基本信号。如不能满足需要,使用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补,但增补的信号不得与本标准有抵触。

使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采用。25mm,旗杆长度应为 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