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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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综合大学、师范、政法、财经、外语、民族院校 5000-10000 ≤5000 >10000 工业、农业、林业、医学类院校 5000-10000 ≤5000 >5000 体育/艺术类院校 3000-5000 ≤3000 61 63 68 61 63 65 82 85 88 注:1.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不包含起伏大不适于进行建设的山地、河流、池塘、湖泊等;不包含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室等生活附属设施及人民防空设施用地;不包含农林牧院校的专门实习场地;工科院校用地指标未包含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建筑用地,医学院校用地指标未包含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用地指标未包含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及辅助站用地,若需以上用地另行向有关部门申请。

表7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建设用地补助指标(m2/生) 项目 理工农林医体育研究生 文法财经艺术研究生 进修生、干训生 留学生 用地补助指标 23 21 14 52 项目 理工农林医体育专职科研人员 文法财经艺术专职科研、设计人员 外籍教师 夜大学工作人员 函授部工作人员 用地补助指标 67 55 55 49 50 (五)特殊教育建设用地指标

1.特殊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8的规定。

表8 特殊教育用地面积指标表

学校类别 盲校 学校规模(班) >18 18 ≤9 >18 聋哑校 18 ≤9 >18 弱智学校 18 ≤9 >18 盲、聋哑、弱智等综合学校 18 ≤9 生均校园用地面积(㎡/生) 67 67 83 62 62 88 63 63 79 67 67 88 — 12 —

注:1.特殊教育用地指标不包含起伏大不适于进行建设的山地、河流、池塘、湖泊等;不包含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室等生活附属设施及人民防空设施用地。若需以上用地另行向相关部门申请。

九、各项指标的解释及计算方法如下:

①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指平均每个学生需要占用的学校净用地面积。计算公式:

生均校园用地面积=学校净用地面积÷在校学生总数。 ②绿地率指学校的绿地面积与学校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

绿地率=绿地面积÷学校净用地面积

③容积率指学校的计容总建筑面积与学校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

容积率=学校计容总建筑面积÷学校净用地面积

④建筑密度指学校范围内各种建筑的建筑基底面积总和与学校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

建筑密度=学校建筑基底面积总和÷学校净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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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油站、加气站、油库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015年修订)

总则

一、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广西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建设用地科学管理,制定本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

二、本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加油站、加气站或油库建设项目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本控制指标适用于新建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改建、扩建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可参照执行。

三、本控制指标是核定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标准,是编制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重要依据,是对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违约责任追究的重要尺度。

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建设应同时满足本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四、本控制指标由单位用地面积(按油罐、油库容积计每立方米容积用地面积)和总用地面积两项指标构成,加油站、加气站、油库建设用地指标必须符合表1-表4的规定。

五、本控制指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用地指标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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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控制指标所规定的加油站、加气站、油库项目用地包括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的仓储设施、生产设施、消防设施及生产辅助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路绿化用地和餐饮、洗车设备等其他配套用地。

七、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及以上级别的加油站、加气站、油库及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加油站可与除CNG加气母站外的其他各类加气站联合建站,各类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建站。

八、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中心50米范围内。

表1 广西加油站用地控制指标

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总容积(m) >210 150<V≤210 120<V≤150 90<V≤120 ≤90 3单位用地面积3(㎡/ m) ≤30 ≤26 ≤22 ≤16 总用地面积(公顷) ≤0.9 ≤0.47 ≤0.33 ≤0.2 ≤0.09 表2 广西CNG加气站用地控制指标

等级 CNG母站 CNG常规站 CNG储气设施总容积(m) ≤120 ≤30 固定储气设施总容积≤18,车载储气瓶组拖车不应多于1辆(没有固定储气设施的,拖车最多为2辆) 3单位用地面积3(㎡/ m) ≤200 ≤180 总用地面积(公顷) ≤2.4 ≤0.54 子站 ≤160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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