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国土资[2006]175号)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9安徽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国土资[2006]175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cfdf9c25fbfc77da269b11d

1、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以上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2、承担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科研等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审鉴定(以成果评审鉴定书为据,下同)通过。

3、主持完成2项大型岩土工程勘查项目,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审验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发现新矿种、新矿物、新的含矿层位、新的矿床类型或发现并提交地方急缺矿种普查报告,并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审鉴定认可。

5、承担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主持设计、编制的省、市、县(市、区)政区图(册)专题图(集)、重要挂图获市(厅)级以上奖励或公开出版,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承担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县级土地调查(勘测)、土地规划、土地分等定级、土地信息(遥感)、

土地整理等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省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2项县级以上土地工程项目规划或设计,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评审验收通过。

9、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10、承担完成1项国家级二级课题科研、工程、技术创新项目。成果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鉴定认可。

11、主持完成1项或承担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并通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12、有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据,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300万元以上利税(有财政或税务部门证明,下同)。

13、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明显效果,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外公开发行刊号的省级及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2、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二条 工程师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较系统地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有参与或承担科技或工程项目的经历和能力;有参与或独立编写规划、设计书、技术成果报告或地图编制的经历和能力。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技或工程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2、参加完成市(厅)级1项或本单位2项地质调查或工程勘查项目,成果通过同行专家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3、参加完成市(厅)级1项或县级2项土地工程项目,成果通过同行专家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4、参加完成市(厅)1项或本单位2项测绘工程项目,成果通过同行专家和业务主管部门审定。或参与设计、编制

的地图(册)、专题图(册)、较重要挂图和有关内部图(册),经主管部门审定认可。

5、有1项以上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专利开发实施并取得50万元以上利税。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2、撰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科研报告、技术成果报告或勘测项目设计、专业设计报告3篇以上,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 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

2、完成1项市(厅)级重点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