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 通病治理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质量管理 通病治理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1d3374ef4afe04a1b071de86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关于加强建筑结构用钢进场验收检验的通知

建质安[2010]304号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9

各区县建委,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检测检验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结构用钢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进入我市建筑工地的建筑结构用钢,除按规范对力学性能进行检验外,增加化学成份和外观几何尺寸检验。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10

一、用于建筑结构的钢材、钢筋,必须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严禁采购低价假冒劣质产品。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使用不合格钢材、钢筋。

二、用于建筑结构的钢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

1、进入工地的钢筋必须具有有效的合格证,合格证要有国家或省部级批准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合格证内要标明钢筋的品种、牌号、批号、炉号、数量、规格。如果为复印件,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红章,并且注明原件存放地。如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不得进入工地。

11

2、钢筋进场,施工单位收料人员要对照质量证明文件验证钢筋的品种、牌号、批号、炉号、数量、规格是否与合格证一致,不一致不准卸货,立即退场。

3、对进入料场的钢筋,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照质量证明文件对钢筋的品种、牌号、批号、炉号、数量、规格等再次进行验证,并对表面锈蚀、裂纹、油污、平直、损伤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见证取样送试,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几何尺寸复试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