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议纪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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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席会

会 议 纪 要

?2013?1号

2013年7月12日,光泽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

席会议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社局局长张金顺主持,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学习了《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光泽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光政办?2013?66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人社?2013?126号)文件,对2013年1-6月全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资保证金收付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对我县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建议。

会议认为,防范和处置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社会的稳定和我县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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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县政府出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对我县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防范和处置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各司其职,把防范处置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同时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制定本部门的源头防范措施,开展过程监管,监督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积极配合欠薪事件的处置。

会议议定:

一、明确防范处置拖欠工资工作责任,加强源头监管。按照“属地管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县人社局要做好全县劳动工资问题的监管;负责面上法规宣传、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执法检查工作。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要负责所主管行业企业的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全程监督、落实所属各业主单位和用工企业的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行为。对存在严重拖欠、克扣工资行为而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劳动监察通知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置。

二、落实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防范长效机制。凡在我县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电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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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均纳入预存工资保证金范畴,按单项工程合同额的2%预存工资保证金,最低不得低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分别由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高速办负责监督把关,对在建未竣工项目,原已在相关主管部门预存工资保证金(押金)的,由各主管部门监督落实企业将其转入人社部门的工资保证金专户;对在建未竣工且发生过欠薪行为的企业,由人社部门配合各主管部门采取相关措施督促落实足额补缴工资保证金。若因工资保证金应缴未缴或未足额预存而发生的欠薪事件,则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全权处置。

三、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人社部门要利用网络、电视、会议、培训、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整理编印《企业用工须知》发放给各类企业,同时,针对建筑领域易发生欠薪的特点,与住建部门联合印制《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须知》,由住建部门在施工前发放给各施工企业;其他各相关部门也应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规范企业的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防范处置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一是要高度重视;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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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在县委、政府领导下,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要互通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将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建设、用工情况、工资支付、工资保证金的交缴等情况上报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积极探讨创新用工、工资支付的管理, 为建设和谐美丽光泽做贡献。

参会人员:张金顺 石建明 高远忠 廖文泽 祝城旺 高忠建 邱宝高 罗爱武 杨孝军 庄文杰 陈学新 乐 龙 陈根应 李冬闽 裘真珍 郭荣建 黄 永 刘建辉 黄杰安 江苏文 戴景春 高邦宏 魏忠兴 毛文计 元 强 李可文

记录人:吴冬香 傅程晖

光泽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局际联系会议

(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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