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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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运行人员在业务联系时要先说明单位、姓名、时间。

7.3.2 业务联系中必须使用调度术语,采用双重名称,语言要简明扼要,不准掺杂与本次联系无关的事项。

7.3.3 一次联系多件事时不得含混,使双方都要逐一明确,并一一落实。

7.3.4 业务联系必须有始有终,中途一般不得换人,必须更换联系人时,须交待清楚,防止偏差。

7.3.5 双方对所有联系事项都要一一认真记录清楚,并通过复诵核对无误。 7.4 操作票的执行

7.4.1 一份操作票规定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

7.4.2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监护。

7.4.3 开始执行倒闸操作前,应先在模拟板上进行核对性预演,确认操作票正确无误,每

项模拟作

完了在相应操作票模拟预演栏内打一蓝色的“√”。

7.4.4 调度或值班负责人发布正式操作令时,不用再重新记录,但必须对照操作票中的相应项目或任务,并以此逐字复诵,调度或值班负责人听取复诵无误后,发布“可以执行”命令。

7.4.5 在接到正式操作令后,监护人填写好开始操作时间,即可进行实际操作。 7.4.6 操作必须按操作票内容,逐项逐字的严格执行,不得跳项、漏项,更不得有操作票不用,离开操作票,凭记忆盲目操作。

7.4.7 在操作中监护人和操作人的关系是指挥和被指挥的关系。操作人必须听从监护人指挥,如果监护人有错误,操作人可以拒绝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7.4.8 操作时操作人在前,监护人在后,要时刻注意行动路线,操作时节奏鲜明、动令明确,操作前后要有看灯光,表计的意识,双方都有核对所要操作项目的责任。 7.4.9 操作时严格执行“四对照”即对照设备名称、编号、位置和拉合方向。

7.4.10 操作时监护人唱票,操作人手指设备名称、编号复诵,核对无误后,监护人发出“对,解锁”令;操作人解锁后,手握把手,监护人发出“对,执行”令,操作人即按正确拉合方向进行操作。

7.4.11 每项操作完了打一个红色“√”,严禁提前或全部操作完了打红“√”。每检查一组

地线即在地线号上打红“√”。

7.4.12 在特殊情况下,因故不能操作或不需要操作的操作项目,必须有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确认无误操作的可能,方可进行操作。不需要操作的项目,可以在执行记号栏内打红色的“×”,并在操作票的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已打“×”的项目再需操作时,必须重新填写操作票。

7.4.13 操作终了,及时汇报值长或值班负责人(如为系统操作令,每操作完一项均要汇报),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汇报调度或通知相应岗位人员。

7.4.14 执行完的操作票应填写操作终了时间,盖“已执行”章,作废票应盖“作废”章,均盖在操作项目栏右下角。 7.5 注意事项

7.5.1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7.5.2 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途严禁换人,操作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操作中,监护人要自始至终认真执行监护,没有监护人的命令,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

7.5.3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7.6 操作票术语

7.6.1 油开关、小车开关、空气开关、交直流接触器统称开关。各类型熔断器统称保险。 7.6.2 开关、刀闸、接地刀闸以及直流控制回路、电压互感器、保险统一用“拉开、合上”,小车开关用“拉至、推至”。

7.6.3 操作直流称“操作直流保险”,动力交、直流称“动力刀闸或动力保险”。 7.6.4 检查开关、刀闸位置用“在合位”、“在开位”。 7.6.5 地线用“拆除、装设”。

7.6.6 检查×、×、×号共×组地线确已拆除。

7.6.7 检查表计:停电时用“确无指示”送电时用“指示正确”。 7.6.8 验电用“验电三(或二)相确无电压”表示。 7.6.9 继电保护回路压板的切换用“投入、停用”。 8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8.1 生产系统的各项缺陷处理、检修、试验、技术改造等工作都必须使用操作票和工作票。

8.2 各单位要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所有发电设备、设施、系统上的作业,都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除运行的调整性操作外,任何作业人员都无权无票操作、检修、维护设备,紧急事故处理也必须按照运行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

8.3 工作票要统一编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时应字迹清楚、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用红笔画两道“==”线,把修改部分写在上部,漏字打“√”加上。每份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三处,每处不得超过三个字(一组数字算一个字),否则作废。

8.4 操作票要统一编号,按编号顺序依次使用,填写时应字迹清楚、工整,不得任意涂改(设备名称、编号、拉、合字样不准修改),如有个别错字、漏字要修改时,必须保证清晰,应用红笔画两道“==”线,然后在横线上部或后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打“√”加上,每页修改不应超过3个字,禁止涂改和刀刮。

8.5 工作票、操作票填写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使用制度的名词术语(《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行业的各种技术规程、规范中使用的制度称谓)、设备的双重名称。

8.6 每年3月份之前,由安全主管部门对工作票签发人和分场级工作许可人进行一次资格考试。分场(分场、专业)负责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及班组级工作票签发人考试,并把结果报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安全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向有关单位公布“三权”人员名单,对考试不合格的要取消“三权”资格。

8.7 各单位每年要根据设备更新改造和人员变动情况,重新制定执行工作票范围和“三权”人员名单,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各单位由于工作需要随时增加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分场及以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报请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资格考试,合格后以文字材料向有关单位通报。班组级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由基层单位组织考试,合格后形成文字材料备案,并抄送副本分别送交所属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

8.8 “两票”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三级管理。班组、分场(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要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动态监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章行为,做到全过程管理。 8.8.1 班组每天应检查当日已执行的“两票”、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 8.8.2 分场、值长应严格对“两票”进行审核,并经常进行全过程动态检查,及时发现问

题、纠正违章行为,已执行的“两票”由分场、分场收回并保存三个月,按月进行统计和考核,做出合格率评价,并将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在两票检查记录簿中,公布每月“两票”的执行情况,以便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8.8.3 设备部、运行部对分场、班组执行“两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综合分析执行“两票”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上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9 事故抢修和故障紧急处理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明确工作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日志,预计抢修时间超过4小时,应填用工作票。夜间抢修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仍未结束,需补办工作票手续。节假日、夜间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夜间工作票,由值长把关。

8.10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方可允许工作。

8.11 在检修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需要延长时间时,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申请,经批准且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延长检修时间。

8.12 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和运行班长共同检查验收设备,并在工作票上签字。运行班长应将详细情况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8.13 物业、后勤等所属单位,因检修工作涉及生产系统的,工作票必须经过值长签字许可方为有效,值长应备案,工作结束后要通知值长,否则视为违章行为,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8.1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票面上出现未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工作任务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安全措施不完善,与现场实际不符; ——工作票扩大使用范围; ——不按规定填写双重名称;

——装设接地线栏内不注明地线编号或装设位置,编号与实际不符。已终结的工作票,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接地线数目不同,而又未注明原因; ——提前开工,终结时间超期; ——漏签名、代签名或盖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