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法规下SVHC、授权物质(附件14)、限制物质(附件17)的定义与区别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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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下SVHC、授权物质(附件14)、限制物质(附件17)的定义与区别

2015-04-20

REACH附件17 SVHC REACH法规REACH授权物质

常常有企业被客户要求检测REACH 163项,被询问产品是否含有SVHC,是否符合REACH附件17(RSL清单)。但是这些术语都出自何处,具体要求又如何,企业往往不是特别清楚。

实际上,SVHC、REACH附件17、REACH授权物质这些名词均出自于欧盟REACH法规。都是REACH法规专门为下游物品的化学品使用提出的管控要求。

拓展阅读 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的缩写,是一部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REACH法规适用于所有的化学物质,不仅包括在工厂中使用的物质,也包含我们日常生活中清洁产品、油漆中的化学物质,衣服、家具、电子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下面,我们将为大家简单介绍REACH法规中三张清单的内容。

SVHC

SVHC定义

SVHC即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关注度物质)。通常所说的REACH 155项,REACH 163项都是指SVHC。SVHC一般每年更新2次,分别于6月和12月更新。截止到此文完成时,SVHC共有13批共计163项物质。

SVHC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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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一般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危险特性(REACH法规第57条特性):

根据CLP法规,具有1类或2类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 1A/1B类物质;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SVHC物质清单

截止到2015.6.15,欧盟官方正式公布的SVHC,现共163项。 163项SVHC清单

法规对SVHC的要求

法规对SVHC有以下要求:

1. 1.通报:若含量>0.1%且同时满足>1吨/年的出口量,则需要向ECHA通报; 2. 2.信息传递:若含量>0.1%,则需要在供应链上传递该物质的信息。

授权物质

授权物质定义

授权物质是指那些经官方授权许可后才能投放市场及使用的物质。

授权物质范围

授权物质是从SVHC中挑选出来的,即SVHC是授权物质的候选物质,因此,官方也把SVHC清单称为候选物质清单(Candidate List)。

我们可以通过下图看出SVHC和授权物质的关系:

图 1 SVHC与授权物质的关系

授权物质清单

官方正式公布的授权物质被要求纳入REACH附件XIV。现授权物质共31项。 31项授权物质

法规对授权物质的要求

根据REACH法规要求,使用及投放市场供使用被列入附件XIV的物质,不管是物质本身,作为混合物组分还是用于物品,从某一个日期后(法规将这个日期称为“日落之日”),都是被禁止的,除非该用途已获得授权或属于豁免应用。这个附件XIV中的物质即为授权物质。通俗地说,一个授权物质,在其日落之日后,就不能自由地出口欧盟了,需要获得欧盟的相关授权才能出口。

需要注意的是,含有授权物质的物品的投放市场和使用是不需要授权的。即授权是针对物质的要求,而不针对物品。

此外,根据法规要求,当到达授权物质的日落之日时,ECHA需要考虑,该物质是否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充分控制的风险,若存在,则ECHA需要准备相应的卷宗来提出对该物质的限制,此时,该授权物质就有可能成为限制物质了。

限制物质

限制物质定义

限制物质即在某些产品中限制用量的物质。

限制物质清单

限制物质主要是那些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风险的物质。REACH法规附件XVII即完整的限制物质清单。现限制物质共64项。

链接:REACH法规64项限制物质清单(最新REACH附件17清单)

法规对限制物质的要求

限制物质的使用需符合REACH附件XVII第二栏中的要求。例如,附件XVII第4项要求: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不可用于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纺织品,例如服装,内衣及被单等。同时,不符合第1 条中规定的物品不得投放市场。那么,纺织品企业需要高度关注这项限制,确保自身的产品中

不含有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其它企业,如玩具、电子电气企业,若其产品中含有会与皮肤发生接触的纺织品时,需关注其纺织部件中是否含有三(2,3-二溴丙基)磷酸盐,避免违规。

总结

根据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三张清单之间的区别如下表: 表1 三张物质清单之间的区别 SVHC清单 在REACH中的章节 无 附件XIV 附件XVII 授权物质清单 限制物质清单 ? CMR 1A/1B; 物质特性 ? PBT;vPvB; ? 有证据表明有同样危害的物质,比如内分泌干扰物质 同SVHC 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物质 物质数量 (截止至2015.6.15) 物品中含有该物质时企业的义务 共计13批163项 共计4批31项 64项 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需向ECHA通报;或在供应链上传递所含SVHC的信息 没有任何责任义务 需符合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相关要求 与其他清单的关系 是授权物质的候选物质 授权物质在日落之日后,可能被考虑加入限制物质清单 案例分析:

案例1:某玩具企业拟向欧盟出口一批塑胶玩具,其含DEHP占塑胶部分的2%,且该玩具的年出口量为200吨。其在REACH法规下有什么义务。

案例2:某电脑企业拟向欧盟出口一批电脑。该电脑塑胶部分含DEHP的含量为2%,且该电脑的年出口量为200吨。其在REACH法规下有什么义务。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一下DEHP是否为欧盟REACH法规下管控的物质:

1. 1. 属于SVHC。DEHP于2008年10月28日被列为第一批SVHC。根据法规要求,可能会存在通报义务及在供应链上传递信息的责任。

2. 2. 属于授权物质。DEHP于2011年2月17日被列为第一批授权物质。根据法规要求,物质的使用和投放市场,需进行授权。但是,授权要求不适用于已用于产品中的物质。

3. 3. 属于限制物质。DEHP属于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项,该限制现仅针对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也就是说,非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可以不用符合该项限制要求。该限制要求玩具及儿童护理产品中塑胶部分的DEHP不超过0.1%。

综上分析,案例1中的玩具,因含DEHP的浓度(2%)远远超过法规限制的浓度(0.1%),因而禁止出口欧盟。该产品无法出口欧盟,故不考虑其它要求。因而,该企业若想将该玩具继续出口欧盟,需要更换绿色环保不含DEHP的塑料材料。

案例2中的电脑,其DEHP的含量虽然也为2%,但因其不属于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故不受到附件XVII的管控。但因其属于SVHC,且含量和年出口量均达到通报要求,故,其应向ECHA通报产品中的DEHP,并将该DEHP的信息,在供应链上传递下去。所以,该批次电脑出口欧盟,仅需要符合SVHC的通报要求及信息传递要求即可。 延伸阅读

SVHC(REACH高关注物质)专题介绍附最新163项清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