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对公理财业务新线操作规范(2010年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对公理财业务新线操作规范(2010年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110eaf74693daef5ef73dbb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对公理财业务新线操作规范(201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对公理财业务行为,控制业务风险,促进全行对公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总行《中国银行国内分行资金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对公理财业务系指中银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人民币期限可变、人民币按期滚动);人民币周末理财、人民币周末滚续;本外币结构性理财挂钩指标类、对公外币结构性理财(外币期限可变、外币按期滚动)。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办理对公理财业务。

1

第二章 人民币结构性理财操作流程

第一节 前台操作流程

一、客户营销

业务发起行营销人员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营销,推介产品,与客户达成叙做意向,首次叙做对公理财的客户需签署理财总协议及相关产品说明书,单笔认购由客户递交理财认购委托书,由业务发起行对客户的授权人签字、公章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 头寸和委托书报送

业务发起行交易人员于交易委托日北京时间14:30前将对公结构性理财头寸表和资金扣划部门联系方式表通过NOTES报送省行资金业务部对公理财邮箱。

委托认购当日14:30前将由客户签字盖章、业务发起行签字盖章(无公章的业务行由其上级机构授权盖章,并需注明业务发起行名称)复核无误的人民币结构性理财认购委托书扫描或传真至省行资金业务部。委托书原件送业务发生行资金清算部门,部门间建立交接制度。

三、起息日扣划客户帐

业务发起行营销人员应联系客户备足理财资金,业务发起行资金清算部门复核客户委托书无误后,负责于起息日通过核心银行系统终端扣划客户账,确保资金清算工作按时、正常完成。

2

四、 到期日入客户帐

到期日当日,业务发起行资金清算部门负责通过电子报表系统(ERMS)中的未到期交易清单与起息日交易委托书再次核对,确认本息和无误后入客户帐,并由业务发起行营销人员向客户发出理财到期提示,确保客户及时核对理财本息的到账情况。

五、 新理财客户OPICS号申请

叙做对公理财业务的新客户必须首先提交OPICS申请,获得唯一OPICS号后可正常进行理财交易,具体申请流程请参见《资金业务新线客户信息维护流程》(附件二)。

六、 交易提前中止

按期滚动产品滚续期间正常终止需填写《?按期滚动?产品提前终止委托书》;其他产品的非正常交易中止需填写《对公结构性理财特殊情况申请表(分支行用)》,完整填写需中止的原交易信息,由经办和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或传真至省行资金业务部。并将原件一并送交资金清算部门,由其负责进行账务处理。

七、 业务档案及台帐管理

交易成交后,理财委托书原件在对公理财业务发起机构资金清算部门随会计传票归档、保存,不需再将理财业务委托书寄至省行资金业务部。各行业务发起部门需将对公理财业务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归档保存,并建立业务台帐,以备后期分润核对和内外部检查。

八、 省行营业部的操作

省行营业部的业务受理与账务处理要相互分离,相关业务流程与

3

分支行相同。

第二节 中台操作流程

一、滚续提示、理财报价

省行资金业务部交易员每日通过X-Funds系统和对公理财台帐中的信息,核对当天叙做的按期滚动产品交易细节,并向相关分支机构发送滚续交易提示。

省行资金业务部每日向全辖转发总行理财报价。 二、 头寸穿机与交易处理

省行资金业务部交易员将当日理财头寸表与委托书复核无误后,于当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前通过X-Funds(国内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对公理财的交易处理。

三、 交易委托书的交接

交易成交后,省行资金业务部交易员将当日交易委托书于下午15:00前与省行收付账务部交接签收。

四、 台账维护

省行资金业务部交易员将每日发生的交易逐笔登记台账,并于当日17:30前发送至省行收付账务部进行核对。

五、 档案保管

省行资金业务部将辖内业务发起行提交的理财委托书副本核对无误后按月分币种留档保存。

六、 分润核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