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案例分析答题技巧(双面打印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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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其二是心理准备,保持良好的心态。公选不仅仅考察一个人的能力,同时更考验一个人的信心和毅力。准备、报名、备考、笔试、面试、考察等等,都需要我们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就公选本身而言,与其说是在跟别人竞争,还不如说是对自己的挑战。很多情况下,考生往往是被自己吓倒的。因此,不论自己站在什么样的起跑线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必须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不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自己一定能行,要相信自己不会比别人差。其三是知识准备,包括应试技巧。

这里重点讲讲面试前的心理调节。心理紧张是公选面试的最大障碍。面试要想取得成功,必须首先抑制紧张情绪,过好心理素质这一关。那么,如何有效克服面试时的紧张心理,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呢?笔者根据亲身经历和平时的观察,认为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要有一颗平常心。所谓平常心,就是看淡公选考试,把参加公选当成一次检阅、展示、锻炼自己的机会。看淡,并非放弃、不积极进取,而是要对公选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重在参与,不过分计较成败。将公选看得太重,心理压力太大,势必造成情绪紧张。竞争总会有胜者和败者,胜败都无所谓,只有以这种心态投入面试,才能思想放松,轻装上阵。的些干部紧张,一方面是因为他把公试看得过重,另一方面是面子思想作怪,害怕考砸了被周围人嘲笑,怕给人留下能力不行的印象,心理负担过重,导致面试时过度紧张,影响自己水平的发挥。 2、事前要精心准备。这种准备不只是知识、面试技巧和形象设计方面的准备,还应有心理上的准备:

一是自信心的准备。自信是建立在足够的实力基础上的一种心理反映。相信自己的实力,敢于挑战,充满信心,佣有强烈的进取心,这是成功的基础。

二是精神状态的准备。沉着、冷静、放松,休息好,心情舒畅,保持最佳的竞技状态,这是成功的保证。

三是胆量的准备。怯场是应该失败者的通病。对此,事先可进行一些必要的模拟演练,以强化自己对考试环境的适应能力,这是成功的重要条件。从笔试到面试间隔三五天时间,面面俱到地复习不仅耗神费力,还会导致头昏脑胀,状态不佳,诱发紧张情绪。再说,面试中,评委打分,不光看你问题回答得怎样,还会关注你在考场上的精神状态、心理素质、内在气质和外在形象。场上如果表现得慌乱、紧张、缺乏理智,会给评委留下不好的印象,问题回答得更好,得分也不会很高。

3、平时要多加锻炼。怯场与平时锻炼少有关。据笔者对众多面试者的临场表现的观察来看,论面试的心理状态,市级机关干部不如县里的局长们沉着,县里的局长们又不如乡镇书记、镇长们沉着,原因就在于乡镇干部平时锻炼多,而机关干部平时锻炼机会少,因此,遇到面试这种场合就会很紧张。人的心理是在一次次的失败中慢慢成熟起来的。作为领导,要多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的机会,如让他们主持会议、发表见解等;作为年轻干部,平时自己要有意识要加强这方面的锻炼,善于利用一切机会来锻炼自己的胆量,利用一切场合来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不怕出丑,不怕被人耻笑。

4、要学会自我调节。面试紧张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刚上场时因对环境不适应而产生心理紧张。二是抽到偏题、冷题时因不知如何应答而引发心理紧张。三是演讲过程中因跑题、逻辑混乱而引起心理紧张。对不同原因引发的心理紧张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对第一种紧张,要学会“目中无人”,两眼平视,用眼神与面对评委,这样可以减轻自己的紧张程度。对第二种紧张,要沉着冷静,认真审题,在短暂的准备间内,迅速揣摩出出题的意图,列出简要的答题提纲,千万不能冷场,一冷场,评委和观众盯着你,会使你越发紧张。不管是否准确,只要是自己了解的,认为与该题有关的,一定要讲出来。不少评委打分时并非死扣标准答案,只要应试者说话顺畅,即使有时答跑了题,也会手下留情。根治第三种紧张的妙方是,答题时要适当放慢节奏,稳定情绪,在思考中使思维重新回到题目上来,不能急躁,更不能流露出不知所措的思想情绪。

我们常说,人生能有几回搏?值此关键时刻,让我们以自己一往无悔的青春之力,用今天的辛苦和努力,去创造美好未来。

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一、案例分析的内涵

案例分析类试题是根据不同层级的领导对应等级的领导能力要求提出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是让应考者根据给出的案例情节,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自身所掌握的技能,对某一专题进行诊断和剖析,以达到检测应考者的公共管理和领导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道案例分析题可能包含着某个特定范围内的若干个知识和技能鉴定点。案例分析类试题采用文字描述的方式,对领导活动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叙述,然后再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请应考者回答。应考者需要回答的问题往往是当前领导和管理中的“要点”“热点”“疑点”“焦点”或者是“难点”。

应考者在回答试题时,应当从现实出发,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通过分析案例、明确问题、探讨成因,提出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以及找出最优化方案等多个具体的分析步骤,才能最终完成答题。

二、案例分析题的特点。案例分析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并与所对应的理论知识或职业技能有直接的联系。(1)在公共管理的实践中较难解决的工作问题;(2)领导工作中经常发生的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3)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策略,今后尽可能避免使其不能再次发生的问题;(4)对领导管理活动具有指导、借鉴或引起人们思考,给大家带来某些启示的问题。 三、案例分析题的类型。

案例分析题一般分单一案例分析和复合案例分析。下面分别阐述 ①单一案例分析题。一般科级以下干部公选居多。 案例分析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①描述评价型。即案例分析试题只描述解决某种问题的全过程,包括其实际后果,不论其成功或失败。这样的试题是要求应考者做“事后诸葛亮”,留给应考者的分析任务只是对案例中的具体做法进行事后剖析,要求应考者提出具体的分析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以测试应考者对现存问题进行判断和剖析的能力。

②分析决策型。即案例分析试题只介绍某一待解决的问题,由应考者去分析并提出对策。这类试题能有效地检测应考者对公共管理原理的认知度以及领导决策的能力。

③方案设计型。即通过案例所给出的环境、条件和可供使用的资源,要求应考者运用自身的才智,提出具体的确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或者实施方案,以检测应考者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案例分析题的解答

首先,审阅案例的内容和情节。为了弄清案例发生背景和来龙去脉,可以采用5W2H的方法。即Who(何人),When(何时),Where(何地),What(何事),Which(何物),How(如何做),How much(费用)等一连串的疑问,即从时间、空间、人物、过去、现在与未来等多维度、多视角提出问题,然后再认真思考,只有对提问逐一地做出正确的回答,才能真正把握案例实情。在分析案例发生的背景和隐含的问题时,一定要注意文中的细节,认真对待案例中的人和事。应考者应当实现中高层管理者的角色扮演,设身处地进入案例的情节之中,只有这样做,才能在掌握各种数据的基础上,透过错综复杂的案情,“一进门”就抓住事件的关键,认清事物的本质。 其次,应考者应当根据正确的判断,提出具体的评析意见或者解决问题的对策。

对已经解决问题的事件,应考者应当对事件做出系统、深入的分析和评价,即需要对“从事件的发生到问题的解决的全部过程”进行剖析;对“事件解决的途径、所运用的策略、方法、工具和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对“事件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做出理论上的总结和概括。在这里,应考者应当充分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以展示自己专业的能力和水平。

对尚未解决问题的事件,应考者不但要解析事件,指出事件的症结所在,还要针对事件的未来走向和趋势做出必要的推断和预测。要求应考者提出计划或实施方案的试题,应考者应根据题意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要求应考者提出问题解决方法的试题,应考者应依据所学到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紧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和工作体会,阐明自己的见解,提出详实的对策建议。

最后,阐述自己从本案例中引发了什么样的思考,得到了什么样的启迪,获得了什么样的教益;如何将这些经验、收获和体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最好结合自身所在单位的实际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体现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撰写案例分析的答卷时,应考者还应当注重分析问题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考虑问题思路上的逻辑性和清晰性,文章层次结构的条理性和严谨性,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等等。 ②复合案例题。

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中,案例分析是考查干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的特定题型。近年来,在县处级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公共科目或专业科目笔试中,出现了一种在形式上与案例分析题相似的复合型案例分析题(或叫做复杂的案例分析题)。复合案例分析题的考查目的和解答方法有别于常见的单一案例分析题,准备参加副厅级级副厅以上公选考试的干部对此应予以关注。

复合案例分析题的特征。复合案例又称综合案例,顾名思义,就是这种案例在形式上不止个,而由3--5个300字左右的单案例组成。下面以近年县处级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的个案例题为例,对复合案例分析题的特征和解答方法予以说明。 【案例分析】

事例一:1998年春,某县主要领导决定在该县通向市里的主要公路沿线建设 “食用菌百里长廊”,要求沿路 7个乡镇铲除公路两边正在生长的小麦,把香菇架、椴木节堆放在公路沿线搞食用菌栽培,以便上级领导参观。次年5月,该领导加大了建设 “食用菌百里长廊”的工作力度,多次主持召开现场会,宣布哪个乡镇行动不力、完不成任务,书记、乡长就地免职,并明确表态,老百姓不搞,可以采取拉家具、牵耕牛的办法对付,这叫“逼民致富”。

事例二:某地有个县委书记为了提高该地知名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出要召开一个全国性黄牛工作会议。他把会场布置在贯通三县的公路边上,下令村民们几天之内在,公路两旁搭建很多牛棚,且每户必须牵一头牛到指定的牛棚里以供上级有关部门参观考察。很村民因为家中没有养牛,不得不花钱从外地租,每头牛每天租金10元。该书记曾说:“关键不是让百姓看到政绩,而是要让领导看到政绩。”靠着这种做法,该县委书记先升任市委领导,后来又当上了省级干部。

事例三:某地一镇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 中期一再充当投资主体先后办了8个公司。由于缺乏市场论证、技术管理人才和产品营销手段,没几年,众多项目仓促上马又半途而废,8个公司只运行了3年就被迫停办。该镇因大举借债办企业搞开发,欠下了1亿多元的“政绩债”。据测算,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该镇每年只能挤出近百万元用于还债,还清这些债务大约需要100年。

事例四:由财政投资近30亿元兴建的南方某国际机场,由于建设规模过度超前,目前客运量和货运量只达到设计规模的1/3左右,航站楼和机场生活区大量闲置,运营5年累计亏损 已达 11亿元。如果停止营运肯定会影响到政府形象而 继续营运则必然加大亏损,有关部门陷入了两难境地。

事例五:为美化城市,东部某市有关部门在市中心广场修建了6座高大的雕塑。然而,雕塑建成后,专家和市民都批评这些雕塑设计水准不高,没有艺术性,缺少美感。于是政府便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决定将 6座雕塑拆掉重建。这时群众又批评有关部门:才建成就拆毁,根本不心疼纳税人的钱,你们当初干什么来着!

根据上述事例,运用理论,联系实际,回答下面的问题: 1、造成决策失误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是什么?(评析) 2、在领导工作中怎样才能做到正确决策?(启示)

从上面这个复合案例分析题可以看出,复合案例分析题的特征是在试题类型上,虽然由数个小案例构成,但试卷上仍标示为“案例分析”。在考查目的上,重在考查应考者的战略思维、宏观决策、解决全局性问题的能力。在案例内容上,多以领导工作或管理活动中的问题为主。 在设问和解答上,一般不是针对某个单一案例设问,不是要求提出某个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法,而是要求把几个单一案例涉及的问题当做某类大的共性问题,从领导工作的基本原则或管理活动的基本方法的层面上阐述自己的观点或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一般方法。在分值上,由于复合案例分析题的题量和难度较单一案例略大,其分值相应也高,通常在 20分左右。 比如2009年9月湖北厅考笔试两个材料论述题都与上面这个例子类似,都占了25分。

复合案例分析题的解答思路和方法

解答复合案例分析题时,既要借助单一案例分析题的解答方法又不能将每个单一案例分析题的答案组合叠加,而应根据命题人拟制复合案例分析题的考查目的,针对案例后面提出的问题,从领导工作和管理活动的宏观层面出发,进行深度解读。因为不需要提出具体的操作性方法,所以复合案例分析题最后形成的答案与单一案例分析题的答案具有显著区别。具体来说,复合案例分析题的答案颇似一道较大的论述题,甚至像一篇对策性论文。

如同单一案例分析题一样,解答复合案例分析题也没有排他的最佳方法,只要应考者所答符合命题意图和考查期望,就是相对较好的答案。根据复合案例分析题的考查目的及其答题的客观要求,笔者建议尝试运用以下思路和方法。

首先,把每个材料或事件视为一个单一案例,对其反映的问题予以定性,初步判断它是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中的什么问题。

其次,把各个小案例综合起来看它们的共性是什么,找出它们反映了领导工作或管理领域中的哪类问题,一般要看是否能与领导职能中的某项职能联系起来,如决策、用人、协调、监督等职能;或是看能否与管理中的某个方面联系起来,如职能、机制、规则、方法、环境等。

再次,联系案例后面提出的问题,结合当前干部工作、政府工作或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宏观层面上对该问题的背景、成因、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度思考,不要对每个具体的小案例分别去分析解答。

最后,依据有关理论或法律法规,站在较高的领导层次,联系实际工作,提出怎样才能做好这类工作的设想,或提出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的对策。 下面是关于上述复合案例分析题的简略分析解答。

这组材料反映的问题在近年来的领导工作中经常出现,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问题都和领导决策有关,说明建立良好的决策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别重要,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危害非常必要。

结合案例分析题提供的材料依据领导决策的有关理论,联系当前领导的决策机制、领导干部的管理体制、领导干部的考评办法,我认为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下:

其一,错误的政绩观是造成决策失误的思想根源。在现行干部管理体制下,干部任期较短,调动频繁,对干部一些政绩的考核尚无科学的方法和标准,一些干部急于制造“政绩”,以利升迁。这种早出成绩、快出成绩的错误政绩观,导致一些干部草率决策、脱离实际决策。 其二,不对决策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是造成决策失误的决定性因素。有的干部不按科学决策的原则程序、方法去做,决策前没有设计三个以上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比较择优,对唯一的方案也没有充分征求专家的意见,没有进行科学论证,也没有进行必要的试点就强行实施。 其三,决策过程缺乏民主,主要领导搞“家长制”、“一言堂”,是造成决策失误的重要因素。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但有些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在决策时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规定,盲目自信,独断专行,听不进不同意见,特别是听不进反对意见,致使决策存在先天不足。

其四,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也是造成决策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有的不调查、不研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先拍脑门决策,再拍胸脯保证,后拍屁股走人”;有的热衷于搞“形象工程”、“路边工程”;有的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对普通群众采用强制措施。

其五,缺乏决策失误的惩罚机制是造成决策失误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决策失误并造成巨大损失后,对决策者缺乏党纪、政纪乃至法律层面上的处理,只把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交了“学费”,以后再用公共财政去填补领导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或把这些损失留给后任领导来承担,使得一些决策者没有决策失误的后顾之忧。

针对决策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领导者要做到正确决策,就应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决策理论为指导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党的十六大把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提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领导干部都应掌握科学决策的理论,都要了解科学决策的机制。

第二,广开言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民主是最好的纠错机制。要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主要领导要遵守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规定;决策时要发扬民主、博采众议、集中民智,不搞“一言堂”;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

民主化。

第三,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踏踏实实做事,不要急功近利。要充分考虑决策效益,做好长远规划,不草率行事,切实珍惜民力,把公共财政用于公共服务,用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四,转变工作作风,重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尊重民意。强化宗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不拍脑门子,不摆花架子,改掉官僚主义的陋习。

第五,依法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落实领导问责制。要加强决策监督,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者的惩罚力度。

总之,领导决策事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决定领导工作成败的关键。要通过建立健全决策的体制、制度和机制,使决策者在决策时不想失误、不能失误、不敢失误。

这个复合案例分析题的答案有1500余字,超过了干部考试中一般作文要求的写作字数,相当于干部考试中申论的最后论证部分,或策论的多半文字,足见做好复合案例分析题之不易。在实际考试中,囿于时间限制、思维差异、专业局限、经验多寡、基础强弱,多数应考者分析不到这个程度,答不这么全面,写不了这么多,表达上做不到如此专业,可以不必强求这样的答案。但通过上面的介绍,准备参加较高层级公选的应考者,至少应该了解复合案例分析试题需要这样做,尽量这样做。应试者要认知复合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思路,揣摩复合案例分析题的回答方法,纠正对复合案例分析题的认识误区,提高解答复合案例分析题的技巧,增强信心,从而在公选考试中胜出。

案例分析题是让很多应考者望而生畏的题型,很多应考者在答题时往往感觉茫无边际,不知从何下手,因而丢分的可能性最大。在作者看来,案例分析题实际上是律师资格考试中最简单的题型,只要抓住规律,就非常容易作答。

首先我们来看案例分析题的特征。第一,就其命题的方法来看,这种题目一般是从法条到案例,而不是像实践中的案例,是先有案例再找法条,也就是说,比起实践中的案例,这类题目要容易得多,因此,应考者可以相信,这类题目涉及的知识点或法规一定是复习过的,只要能明白它究竟是考什么的,就为理请解题思路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第二,这类题目同实践中的案例相比,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考试的科目范围很容易确定,而不像实践中的案例,法律关系复杂,因此,根据这一点,又大大缩小了思考的范围。第三,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本科目最重要的内容,即最基本的概念或法律规定,只要把概念和法律规定理解透彻,做起题来就会十拿九稳。总之,案例分析题的命题规律就是就重要的内容“因法设题”,所以,考试的时候,应考者唯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因题找法”,完全没有必要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去分析什么复杂的法律关系。

如何“因题找法”?我们的方法是,在答题时,首先要阅读一下问题,看其究竟要考什么,这是最重要的一步工作,一定要认真完成。其次,在阅读案例内容时,要一个句子一个句子地阅读,看该案例有几个基本的内容,然后考虑每一个内容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将这些概念或法规明确地回忆起来;最后,根据试题的要求,将考到的内容和法规做一个三段论的推理,即法规作为大前提,内容作为小前提,然后得出正确的答案。我们先来看一个程序法案例分析题:

1997年试卷四第十题(本题9分):(1)张某、王某、李某共同诈骗一案,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初步审查过程中,认为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2)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3)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4)一审宣判后,张某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某、李某表示不上诉。(5)于是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张某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6)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7)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

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案在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我们通过阅读问题,知道该题考案例中哪些地方违反刑事诉讼法,因此要对每一个具体程序都要注意。再阅读案例,我们发现,该案例共有7句话,其中第(1)句涉及庭前审查的规定,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进行庭前审查是不能退回补充侦查的;第(2)句话涉及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的规定,那么检察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条件是自己发现需要补充侦查才可以进行,但本题可以看作检察机关自己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第(3)句话没有具体的程序问题,只涉及实体法,不予考虑;第(4)句话涉及上诉,被告人有选择是否上诉的权利,没有问题;第(5)句话涉及交付执行和二审范围,交付执行的条件必须是生效裁判,因此一审法院的做法错误。二审实行全面审查原则,但二审法院只对张某一人进行审判,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6)句话涉及二审判决,对适用法律不当的一审判决只能改判,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是不对的;第(7)句话涉及一审案件的重审程序,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做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况有:1、法院进行庭前审查退回补充侦查,2、将未生效裁判交付执行;3、二审法院只对张某一人审判;4、二审法院对一审案件发回重审;5、原一审法院由原合议庭进行重审;6、宣布一审重审判决不得上诉。最后对照该题分数,共9分,则答对一点得1.5分,可以认为该题要答的内容已完全找对,再整理成完整的答案即可。

从以上做题过程来看,确实可以认为案例分析题考的都是重点,也是最简单的题型,因为只要找准考试内容,就比判断题、选择题还好答。 下面我们再分析一道比较困难的实体法试题,这是1993年试卷(三)的一道民法试题,答对的人很少。

(1)甲将乙所有的房屋一幢冒充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丙。(2)丙对甲无权出租的事实并不知情。(3)该房交付后,丙鉴于房屋简陋破旧,但面积颇大,院落宽敞,而且地理位置好,有改造价值,便征得甲的同意,投入大量资金,将房屋改造成高档花园住宅。(4)乙对房屋却另有规划,决定拆除而在原址建造写字楼。当其请技术专家赴现场勘察时,发现房屋焕然一新,丙的一家住在其内。乙在问明原委之后,便请丙无条件迁出。 (一)请针对下文A到K给出了乙丙之间法律关系内容的解说,而从1到5则将有关解说编为组合。请选出你认为其中所合解说均为正确的组合,而在题后表格的相应编号栏目内用“V”标出。如果你认为不存在这样的组合,则在“无”字栏目内用“V”标出。本题“二”、“三”、“四”部分(本文略)的回答规则亦同。(本题满分为15分) . A (5)乙基于所有权,可以请求丙迁出而返还房屋。

B (6)设乙对于甲擅自出租房屋的行为予以承认(下文简称“承认”),那么,乙便当然取代甲的出租人地位,与丙形成出租关系。 C (7)设乙承认,只须同甲订立转让债权债务的合同,即约定由乙取代甲在甲丙租赁关系当中的出租人地位,乙丙便形成租赁关系。 D (8)设乙承认,便有义务同甲订立转让债权债务的合同,以取代甲的出租入地位,而直接与丙形成租赁关系。

E (9)设乙承认,便有权但无义务同甲订立转让债权债务的合同,以取代甲的出租人地位,而直接与丙形成租赁关系。 F (10)设乙承认,并同丙订立租赁合同,便与丙形成租赁关系。 G (11)乙基于所有权,可也就无权请求丙恢复房屋的原状。

H (12)丙既不知甲系擅自出租他人房屋,在改造房屋时又征得了甲的同意,因而其改造房屋的行为并无过错,乙也就无权请求丙恢复房屋的原状。

I (13)丙改造他人房屋,属于无因管理。设其将房屋返还给乙,那么,就其改造费用,在扣除其居住期间应付的租金之后,有权请求乙予以偿还。

J (14)丙改造他人房屋,超出了事物管理的范围,不能认为其为无因管理。乙没有返还丙改造费用的义务。 K (15)鉴于乙早已计划拆除房屋,丙的改造对于乙无意义,因而没有返还丙改造费用的义务。

1、ACElCK 2、KJdG 3、AFGJ 4、BHI

5.ADGf

因为本题比较特殊,我们直接从阅读题目开始。第(1)句话,甲的行为系侵权行为,因而是无效民事行为;第(2)句话,丙是善意第三人,其租赁行为系合法行为;第(3)句话,丙的改造行为系合法行为;第(4)句话,乙系房屋所有人,当然可以主张所有权,请丙迁出房屋(看到这里,我们应该清楚,该题考无效民事行为、善意第三人、所有权的权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概念要求作答);第(5)句话,同第四句,因而是正确的;第(6)句话,乙承认,则乙作为房屋所有人,自然成为出租人,但不等于承认甲为出租人(甲在法律上也不可能成为出租人),因而亦无取代之说,该句错误;第(7)句,乙承认,则不等于甲就是出租人,因而没有必要与甲订立转让债权债务的合同,因而不正确;第(8)、(9)句同上5第(10)句,乙承认甲的出租行为,并不等于承认自己与丙形成租赁关系,因而须订立合同,租赁关系才告成立,该句正确;第(11)句,乙请求丙恢复房屋原状系主张所有权的内容,正确;第(12)句,丙的改造行为无过错,但不等于乙不能行使所有权,该句错误;第(13)句,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丙的行为不属无因管理,该句错误;第(14)句,丙改造房屋并非征得乙的同意或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为,乙没有返还丙改造费用的义务,该句正确3第(15)句,乙不返还丙费用并非因为丙的改造对乙无利益,而应从法律上寻找原因,该句错误。因此,题中A、F、G、J叙述正确。最后在相应的地方打“V”就行了。

做这样的题,首先必须明白,它究竟考什么内容,然后紧紧围绕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概念作答,在不清楚的地方,尤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推理,不能想当然,实际上,上题仅仅考了无效民事行为、善意第三人、所有权的权能(实际上还有无因管理)这几个最基本的知识,只要基本知识掌握了,思路清晰,还是很容易作答的。

总之,案例分析题并不可怕,只要应考者掌握“因案找法”的思路,再加上严格的三段论推理,从案例分析题上拿高分,非常轻松。 对于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命题规律和答题技巧,本书每一学科还有具体介绍,应考者在作题和复习时,可以结合每一学科,继续领会和掌握。

案例分析题4乡政府的决定是否有效?

王某为某县铜山乡谢庄村民。1998年5月,王某因为其儿子娶亲需建一住宅房。因村里已无可供盖房的闲地,王某想把村头自家的一小块耕地作为宅基地盖房。为此,王某向铜山乡人民政府递交了申请。铜山乡人民政府接到王某申请后,派人到谢庄实地勘察了地形,发现王庄的确已无可供盖房的闲地,而王某村头那块地处于背阴面,庄稼长得并不好且面积不大。考虑到王某家及谢庄的实际情况,遂批准了王某的申请。王某于1997年9月破土动工,建造新房。 请问:

(1)铜山乡人民政府这个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谢某若想盖房,应向何机关办理申请手续? 【参考答案】

(1)铜山乡人民政府的这一决定是无效的,是超越职权的。根据《土管法》的规定,农村居民使用耕地建造住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铜山乡人民政府无此权力。

(2)王某应向该县人民政府土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批准后方可盖房

案例分析题5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未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

(1)享有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

(2)一是否受理申请,没有出具书面;二是时间超过期限的问题。违反《行政许可法》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 (3)一是材料的完整、合法性;二是材料递送的时间;三是B工商局提供是否受理的凭证。

案例分析题6乡政府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合法吗?

某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其县境内的某村进行整体搬迁,该村村民对此并不赞同,并以各种形式表示反对。后来,该村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以处罚抵制县人民政府决定的组织者为由,分别对该村村民甲、村民乙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决定,并自行执行。 请问:

(1)某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 (2)该乡人民政府作出并实施的行政拘留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某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谓的抽象行政行为定义为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其区别有以下三点标准:首先看这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不是特定的;其次,其适用效力是“一次性消费”还是反复使用;最后,看是否直接进入执行过程。该县的决定是针对特定人的,并非反复使用,并且直接进入执行阶段,因此是具体行政行为。

(2)不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人,并且只有在用警告、罚款处罚不足惩戒违法者时才适用。并且人身罚的行使仅限于公安机关,以防止人身罚的滥用而影响公民的最基本权利。该乡违反程序,未进行警告和罚款程序,并且本身不具有对行政相对人处以人身罚的职权。

案例分析题7本案的当事人有哪些?

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1999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0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0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到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请问:

(1)上述复议申请是否超过复议期限?为什么?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3)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如何解决? 【参考答案】

(1)未超过。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

(2)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