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江苏省卫生村材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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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村情简介 2、江苏省卫生村标准

3、江苏省卫生村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 4、关于同意推荐三郎庙村创建江苏省卫生村的申请 5、江苏省卫生村申请表 6、创建省级卫生村工作总结 7、创建卫生村活动图片

8、关于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9、村规民约

10、村卫生设施长效管理措施 11、卫生检查评比表 12、创建计划安排表 13、村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14、健康教育宣传图片 15、健康教育辅导材料 16、健康知识教育测试试卷 17、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8、环境保洁区域、人员、责任一览表 19、河塘保洁协议 20、绿化苗木管养协议

21、安全卫生水、卫生厕所情况汇总表 22、绿化情况统计表 23、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 24、除“四害”工作计划 25、灭鼠药领用统计表 26、出生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表 27、传染病情况统计表 28、会议记录

江苏省卫生村标准

一、组织管理

1、有爱国卫生管理组织,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村委会议事日程。 2、有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较好落实。

3、有专(兼)职卫生检查人员和清扫保洁人员,卫生检查措施落实。

4、积极开展卫生清洁户评比等多种形式和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卫生清洁户达60%以上。

5、积极组织开展“六清六建”等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 健康教育

1、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室),内容定期更换。

2、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健康保健和卫生防病知识入户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村民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建立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个人卫生良好,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5%以上。

4、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村内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村建设规划合理,符合实际,村民住宅整齐,设施完善。 2、村内道路整洁,无积水,无露天粪缸,无暴露垃圾,柴草堆放整齐。

3、农户居室内外整洁,庭院环境清新。河塘定期清淤,水面清洁、无飘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4、家畜家禽圈养,圈舍清洁,粪便处理达到无害化要求。 5、村内农贸市场卫生有专人负责,垃圾及时清运,环境整洁。 四、基础设施

1、垃圾箱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有门有盖,周围清洁。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2、公厕为水冲式,有专人管理,厕内地面硬化、设施完好。村幼儿园、小学公厕有洗手设施,厕内清洁,无蝇蛆,无臭味。

3、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供水正常。有水质化验室,开展余氯、浊度等项目监测,卫生部门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

4、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户厕进院入室,厕屋有门,便器为水冲式或粪尿分集式,厕内清洁,无臭,无蝇蛆,管理使用符合要求。新建和有条件的村,应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

5、村内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村庄绿化符合自然生态要求,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

五、除害防病

1、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无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得到控制,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2、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近两年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肠道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

4、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达到《江苏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运行管理规范。

5、村内饮食(食品)店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环境保护工作符合有关规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 六、民意测验

1、村民卫生管理意见和建议处理率达95%。

2、随机走访村民10人,村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达85%。

江苏省卫生村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村(指行政村)须取得省辖市卫生村称号一年以上。 2、生活饮用水安全、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绿化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免疫接种率等达到标准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材料

1、江苏省卫生村申报表(省辖市爱卫办盖章方有效)。 2、县(区、市)爱卫会考核意见和省辖市复核意见。 3、创建方案、工作总结和长效管理措施。 (二)程序

江苏省卫生村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申报的办法进行。 1、镇(乡)自查。镇(乡)自查达到《江苏省卫生村标准》的村,向县(市、区)爱卫会提出书面推荐申请。

2、县(市、区)爱卫会考核。县(市、区)爱卫会接到推荐申报后,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村报省辖市爱卫会复核。

3、省辖市爱卫会复核。省辖市爱卫会接到推荐申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村材料和创建现场进行复核,并于每年的5月和11月份底前将复核合格的村,上报省爱卫办。 三、考核命名

1、省爱卫会抽查。省爱卫会在接到省辖市推荐申报材料后,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