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还需要计提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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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还需要计提吗

一、先说简单的,福利费需要计提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六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千万注意:实际发生!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需要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 二、论述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是个大工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七条: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最难的是这句话怎么理解?

(一)如果按规定提取了“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那么应当和当期工资薪金一起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就是可以计提。 (二)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是多少? 1.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规定:19.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标重点:企业可以根据工资总额的1.5%计提教育经费,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并可按2.5%计提。那么问题来了,假如我们公司想计提工资总的2%的计提教育经费可以吗?既然可以按工资总的2.5%的比例计提,那么在1.5%-2.5%之间的计提比例应该也是可以的。

例:A公司2018年5月工资总额为1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培训费含税支出10600元,通过银行款项支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600元,则正确的会计处理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5000 (2)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10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600 贷:银行存款 10600 2.工会经费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并由工会按有关规定逐级上解。 问题在于:很多的企业并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也没有拨交工会经费。所以,我认为按照工会法提取并拨交工会经费的企业,应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没有工会组织也不拨交工会经费的企业不应计提这笔支出。

值得关注的是计提比例与税前扣除比例不同,自2018年1月1日起,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是工资总额的8%,但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只计提没有发生的不可税前扣除。工会经费同样有税前扣除的限额比例2%,但也是实际已经拨交的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所以企业在账务处理中,福利费是实际发生时进行账务处理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需要区别情况进行计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