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流程完整版山西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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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程序: 1、 报项目

建设单位取得立项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向县、市、省三级环保局报项目,经同意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委托、提供资料

确定环评单位后,签订委托书及技术咨询合同,付首期款,向环评单位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可研(含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原有、在建及现有工程环评、原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线监测数据资料、厂址周围基本情况等。协助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3、 收集、购买污染气象观测资料

建设单位向专业气象部门收集、购买标准格式的近20年高、低空气象资料、近三年的常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 4、 监测方案审查:

环评单位根据立项文件、可研、现场踏勘等资料,编制环评监测方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请专家对监测方案进行审查,通过后修改,确定环评的现状监测内容。 5、 委托监测:

建设单位委托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环评的现状监测:

环评单位提交监测方案---监测站计算费用---签订监测合同---付款---接监测人员下现场(连续7天24小时监测)---接送监测样---结束送回太原---催监测报告---提交环评单位。 6、 污染物总量申请、环评标准的申请(监测方案阶段同时开展): 建设单位向县、市、省三级保护局逐级提交扩建工程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环评标准的申请,逐级得到批复后最终附在报告书内。 7、 公众参与调查

项目委托一周内建设单位要在附近村庄等张贴告示、召开公众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环评中后期再进行一次。 8、 网上公示

在项目报审前,建设单位须在山西省环境保护网上进行项目公示。 9、 报告书报审:

环评单位编制完成报告书后,建设单位向省环保厅申请审查,环保厅开发处审核无误后,出受理单,建设单位持单报送山西省环境技术评估中心,中心审阅无误后受理,建设单位下委托、付评估费,评估中心确定会议审查时间。 10、 报告书审查:

评估中心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建设单位给专家送报告书、接县、市两级环保局相关人员等共同参会进行扩建项目的审查;审查通过后,环评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报告书修改。 11、 项目报批:

完成环评报告修改本后,建设单位向市环保局、省评估中心报送,并取得上述两处的成文意见,连同修改本、项目审批申请等提交开发处审核,审核无误后,向环保厅政务大厅正式报批。

12、 等待批复:

政务大厅受理后,递交开发处,开发处集体审查通过后,敏感项目还须向环保厅项目审批委员会提出申请,上会由6个处室代表共同会审,同意后由开发处出批复,报主管厅长批,主管厅长同意后报厅长批,最后办公室盖章。建设单位领取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