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含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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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霓虹灯招牌上亦标有“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字样。1999年6月7日,经美国鸿利公司请求,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工商所责令北京馨燕快餐厅将其横幅牌匾上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以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除去。北京馨燕快餐厅仅将横幅牌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除去,将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字样改为 “美加牛肉面大王”,“国”、“州”两字在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空缺处仍在。为此,美国鸿利公司遂于2000年5月1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2、XX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由于公司管理落后,不注重开发新产品,公司生产的小型收录机、变压器、耳机等电器产品在市场上销售量很小,两年来公司的亏损额己达几十万元。公司总经理苏某忧心忡忡,想着打开产品销路的问题,听别人谈及给人回扣的方法,非常感兴趣。在一次贸易交流洽谈会上,苏某结识了该省某百货商场的经理刘某,两人就购销XX公司的电器产品一事进行了商谈,决定刘某去XX公司看货后签订购销合同。刘某和其商场家电部主任一道去XX公司看货,家电部主任仔细查看和试用了XX公司的电器产品后向刘某汇报,指出XX公司电器产品的质量一般,式样陈旧,且价格较高。晚上,XX公司邀请刘某、家电部主任共往“金月酒楼”具体商谈签订购销合同之事。苏某在酒桌上提出,只要两人愿意帮助销售XX公司的电器产品,将给予两人8%的回扣作为答谢。刘某和家电部主任为丰厚的回扣所诱惑,答应购买XX公司价值20万元的电器产品,包括小型收录机、变压器、耳机等。合同签订后,苏某即将16000元交到两人手中。XX公司的电器产品于几日后由公司送往百货商场。XX公司的行为是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处理?

3、镉镍电池制造技术是原告某研究所于1965年研究开发出的技术成果。该成果于1992年8月通过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鉴定,该鉴定认为此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八十年代以来先进水平,并居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地位。氢镍电池技术是国家下达的重点工程项目,该所于1990年开始研制,于1994年通过所级鉴定,结论为其能量高于镉镍电池1.5一2.0倍,综合性能居国内领先地位。上述两种电池制造技术成果均已经过中试,形成生产能力。该研究所已向国内多家企业有偿转让该技术,每家技术转让费为人民币300一350万。被告孙XX于1977年至1989年在该所任镉镍电池课题组长,1990年至1994年7月任氢镍电池课题组长,高级工程师。该所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于1985年制定(85)所字第122号《保密工作暂行规定》,其中保密范围包括镉镍、氢镍电池制造技术。1991年3月,孙XX在该所制定的“谁主管谁负责,防丢失和泄密”的班组长治安安全工作保证书上签字。1993年5月,被告开关厂与被告经委到该研究所处洽谈转让镉镍、氢镍电池制造技术事宜,该所由孙XX、鲁XX出面洽谈,但未能达成协议。同年8月,上述二被告与孙XX达成协议,约定给付孙XX、邵XX夫妇20万元风险金,提供住宅一套,孙XX、邵XX、鲁XX将其掌握的镉镍、氢镍电池技术作为股份投资共同建立抚天公司。1994年1月XX公司成立,同年6月生产出镉镍、氢镍电池。1994年10月30日,孙XX调离原研究所,调离时未按规定将其使用的技术手册交回。1995年3月,孙XX进入XX公司任总工程师,并获得该公司提供的20万元存单,同年12月搬人上述住宅。本案存在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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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4、某地有一外资企业,是生产洗涤产品的,他们生产的无磷、无铝、无毒的“绵羊牌”洗衣粉不污染环境,不危害身体,并且有抑菌作用。该厂经过宣传推广,该洗衣粉在市场上销量迅速提高,对邻省洗涤剂厂家的生产、经营形成很大的冲击。2001年9月,邻省的省技术监督局根据该省洗涤厂的反映,召集了某市技术监督局、洗涤剂厂家和肥皂厂家等许多单位在省技术监督局开会。会上由主持人作了如下布置:先由某洗涤剂厂向某市技术监督局正式投诉,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投诉的材料对“绵羊牌”洗衣粉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出“质量问题”,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协同他们工作。9月25日,市技术监督局拿来了“样品”,交给省质检中心。质检中心出具了四份检验报告,以去污力、聚磷酸含量两项指标未达标为由宣布“绵羊牌”洗衣粉为不合格产品,不能在本省进行销售。某市技术监督局即将各销售点的“绵羊牌”洗衣粉查封。11月,某市技术监督局对销售“绵羊牌”洗衣粉的几个主要商场作出处罚决定:(一)罚款1000元;(二)限期追回已经售出的洗衣粉;(三)通知厂方更换使用说明,并在包装上注明“处理品”字样。本案存在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5、某市克立科工贸有限总公司是一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为204万元。为宣传自己的产品与《**健康报》合作办报。93年9月在其负责组稿的扩大版上刊登《魂系凯拉》一文,该文介绍了该公司生产的凯拉口服液及其研制者六位留洋博士的简历,并刊登了六位博士的照片。该报在某市销售,散发67万余张,并决定在其属下分公司所在的市印刷若干张。经查,该文所宣传的六位博士纯属杜撰,其照片为该公司普通职工及应聘人员。 问:(1)该公司的行为性质如何?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

经济法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法学基础理论

1、

该案中的法律关系有: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运输合同法律关系、财产保险法律关系

该案中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事件):签订买卖合同的法律行为、签订运输合同的法律行为、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行为(投保)、火灾(事件)、重新签订变更合同的法律行为。 2、

法律关系有:

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客体(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内容(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A、

甲乙婚姻法律关系。主体:甲乙,客体:夫妻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如相互扶养的行为);内容: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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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同居的义务、扶养的义务等 B、

务) C、

甲与工厂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甲和工厂;客体:劳动行为;内乙和女之间的继承甲遗产的法律关系。主体:乙和女;客体:5000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父母与子女法律关系。主体:甲乙与女;客体:父母子女权利义务所向的对象(如抚养和赡养行为);内容:主要是抚养和赡养的权利义

D、

元,内容:《继承法》中规定的继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注意:甲已

死亡,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本案的法律事实有: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行为、女的出生(事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去世(事件)

(注意:甲的去世这个事件使婚姻和劳动法律关系消灭、但产生继承法律关系) 3、

法律关系有:康厂与国家专利局之间的专利申请关系、甲、乙与康厂的侵权法律关系、康厂、与甲、乙和法院之间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专利申请法律行为、甲、乙的专利侵权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也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康厂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即起诉)

本案分析的要点:明确什么是法律关系及其构成、什么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注意区别客体的行为(如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输行为,不是运输中的物,买卖合同的客体是买卖的物)与法律行为(运输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行为)。法律关系都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规定合同法律关系、婚姻法规定婚姻法律关系、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法律关系、诉讼法规定诉讼法律关系。

经济法基础理论

1、

以下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司登记产生的登记关系、税务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产生的征税关系、企业内部的承包经营关系、王某因房屋买卖登记与房管部门发生的房屋登记关系。 2、

(1)环球建材公司不应当承担经济责任。因为该公司虽经登记,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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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得营业执照,但由于其缺乏必要且独立的财产,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从事经营活动,也就不能独立地承担经济合同纠纷的法律后果。

(2)石料厂应当承担环球建材公司的债务,因为环球建材公司是石料厂申请开办的,系法人的分支机构。该公司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后果应当由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法人承担,即环球建材公司的有关合同债务应当由石料厂承担。 3、

李经理某日上午安排的前两项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其中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工作,引起基于经理行使职权的企业内部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为经理(管理者)与各中层干部(被管理者),客体为行使职权的行为,内容为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李经理代表公司与服装厂签订购买服装协议则形成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为该公司与服装厂。客体为服装。内容为合同所体现的双方的权利义务。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1、(1)能自主决定兼并乙厂。《企业法》和《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均有规定。 (2)错误。干预甲的经营自主权。(联营、兼并权) (3)向市工业局申请撤销市工业局决定,维护企业经营权。 2、点评

总厂改制符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且又经过政府批准,分立时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已分别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双方的职工股东已经投资入股,房地产也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双方已经履行了改制方案内容。现被告借故以总体方案未经职工大会通过推翻先前改制分立是没有理由的。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承担476万元的债务是合理合法的。

3、(1)职工代表大会无权罢免上级主管部门委派的厂长,也无权自行招聘厂。职代会对上级主管部门委派的厂长认为不称职时,可以提出任免建议,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罢免。厂长的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但须征求职工代表意见。职代会可以民主选举厂长,报主管部门批准。

(2)厂长自行决定任免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只能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作出任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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