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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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应由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报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报告》须由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2.拟建项目情况;

3.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4.资源利用和能源消耗分析;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7.招标事项核准内容;

8.法律、法规或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应附文件

1.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2.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报核准项目单位,在办理以上相关要件前,须向核准机关提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请示》并附《项目申请报告》。

由项目核准机关出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意见函》(即路条)。 根据《意见函》到上述部门办理相关要件。 (三)、核准程序

1.核准申报程序采用逐级初审的原则。

(1)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初审时参考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2)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需经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初审。 (3)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征求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意见。

2.项目审核。核准机关可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项目核准。核准机关对收到材料齐备后,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由其提出评估报告,如涉及其他部门,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经审查同意核准的项目,核准机关向项目申报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同时抄送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及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对经审查不同意核准的项目,也要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

——备案制管理项目 1.备案项目管理范围: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国防、军工项目,外商投资项目不在此范围。

2.备案项目管理。省发改委有指导监督职能,各级发改委统一负责管理,其中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由各级经信委负责管理。 3.省发改委建立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必须登录网站,在备案管理系统下进行备案,否则无效。

投资体制改革一些新要求 1.规范项目审批权限。

按照项目资金来源划分:审批制项目分类:

(1)采用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一般项目,只审批项目建议

书和可研报告。重大项目,严格了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工作。投资体制改革以后,发改委批完项目,建委不批开工报告。初步设计批准以后,就可以正式履行程序。

(2)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只审批资金申

请报告。有些工业项目,目前国家搞贴息这块,就编一个资金申请报告。 2.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进“代建制”。 3.强化规划的作用。

依据规划,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国家在安排投资时,都是依据项目的建设规划,决策项目是否支持,未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投资。 4.建立了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国家对工程咨询、项目决策(包括发改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有了严格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5.关于项目的“四制”要求 (1)项目法人责任制。 (2)项目招标投标制。 (3)合同制。

(4)项目监理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