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附件H 防爆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3附件H 防爆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2f98c7910661ed9ac51f32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2

附件H

防爆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H1 基本要求 H1.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曳引驱动式、强制驱动式或液压式防爆电梯的型式试验,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中的防爆电梯。

H1.2 样品规定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防爆电梯作为型式试验样梯,并且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仅有机房或井道防爆的电梯不能作为型式试验样梯。样梯安装场地的工作环境符合GB/T 10058-2009§3.2的要求。

H1.3 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下述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

H1.3.1 防爆参数

⑴爆炸性气体环境和(或)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可燃性物质种类的说明; ⑵设备分类(Ⅱ类或Ⅲ类);

⑶规定的温度组别或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 ⑷设备保护级别EPL; ⑸防爆型式;

⑹防爆电气部件清单(名称、型号、防爆合格证编号、数量)。 H1.3.2 电气部件防爆证明

防爆电气部件(控制柜、电动机、门机、制动器、本质安全电路安全栅、对讲装置、电风扇、照明灯具、电磁阀、开关、非本安电路中的电气安全装置、电源插头插座、报警装置、监控装置等)防爆合格证,电缆的阻燃试验报告。

H1.3.3 外壳防护等级证明

需要一定外壳防护等级的部件,应提供相应防护等级的试验报告。 H1.3.4 非电气部件点燃危险评定

制造单位进行的非电气部件(减速箱、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钢丝绳制动器、门系统、缓冲器、导靴等)点燃危险评定报告(按照GB25286.1标准)。

H1.3.5 部件型式试验的特殊要求

- 123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X

⑴ 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该型式试验应在采取了非电气防爆措施之后进行,并且在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中应有对所采取的防爆措施的说明;

⑵ 若对电气安全装置采用了本质安全防爆措施,应对安全栅电路按照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的要求进行型式试验,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⑶ 防爆驱动主机和防爆控制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 H1.3.6 材质证明文件

⑴ 含轻金属的设备外部部件的材料成分证明文件;

⑵ 限速器夹绳块表面、安全钳楔块表面、钢丝绳制动器夹绳板表面等喷涂或使用的防止机械火花的材料证明文件;

⑶ 液压电梯液压油牌号、型号和理化性能指标;

⑷ 油浸型部件保护液的牌号、型号和理化性能指标(着火点、闭杯闪点、动粘度、电气击穿强度、体积电阻、凝固点、酸度)。

H1.3.7 电梯技术资料

根据电梯型式不同,按照《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试验细则》和《杂物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

H1.3.8 特别说明资料

特殊环境使用要求的说明资料及申请单位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资料 H1.4 覆盖说明和产品配置表 H1.4.1 覆盖说明

见附件B《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H1.4.1.1 防爆等级覆盖说明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防爆电梯(Ⅱ类)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防爆电梯(Ⅲ类)相互没有覆盖关系。在Ⅱ类中,ⅡB覆盖ⅡA,ⅡC覆盖ⅡB和ⅡA;在Ⅲ类中,ⅢB覆盖ⅢA,ⅢC覆盖ⅢB和ⅢA。Ⅱ类电梯的温度组别分为T1~T6,数字大的覆盖数字小的。Ⅲ类电梯的最高表面温度低的覆盖最高表面温度高的。Ⅱ类电梯的设备保护级别分为Ga、Gb、Gc,其中Gb覆盖Gc,Ga覆盖Gb和Gc;Ⅲ类电梯的设备保护级别分为Da、Db、Dc,其中Db覆盖Dc,Da覆盖Db和Dc。具体覆盖原则见表H-1。

表H-1 型式试验覆盖原则

- 124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2

适用环境类型(相互不覆盖) 等级(下面的覆盖上面的) 温度组别(下面的覆盖上面的或温度低的覆盖温度高的) T1 T2 T3 T4 T5 T6 最高表面温度值 设备保护级别(下面的覆盖上面的) Ⅱ A B C Gc Gb Ga Ⅲ A B C Dc Db Da H1.4.1.2 防爆型式覆盖说明

对于Ⅱ类电梯,可能采取的防爆型式有隔爆外壳、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浇封型、油浸型、正压外壳型等或上述某几种型式的复合,各型式相互没有覆盖关系。对于Ⅲ类电梯,可能采取的防爆型式有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型、本质安全型、浇封保护型、正压保护型等或上述某几种型式的复合,各型式相互没有覆盖关系。

H1.4.2 产品配置表

根据电梯型式不同,分别采用《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液压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或《杂物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的产品配置表。

H2 技术文件审查 H2.1 电气部件防爆证明

审查防爆合格证和电缆阻燃试验报告的真实性、适用性和有效性,审查其与实物的一致性。

H2.2 非电气部件点燃危险评定

审查点燃危险评定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查评定报告中提出的防止成为危险点燃源所采取的措施和采用的防燃措施在实物中落实的情况。

H2.3 型式试验合格报告和合格证

审查有防爆要求的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等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审查其与实物的一致性。

H2.4 材质证明文件

审查材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并与实物进行对照。 H2.5 电梯技术要求

根据电梯型式不同,分别按照《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液压电梯

- 125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X-201X

型式试验细则》或《杂物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

H2.6 特别说明资料

特殊环境使用要求的说明资料及申请单位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资料

H3 型式试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H3.1 部件电气防爆措施 H3.1.1 检查内容与要求

所有暴露在爆炸性环境中的机房、井道、轿厢、层站等处的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单独采取电气防爆措施,其防爆等级不低于整机防爆等级,位于防爆电气设备和部件内的元器件不必再单独采取电气防爆措施。

H3.1.2 检查方法 外观检查,对照设计文件。 H3.2 防爆标志 H3.2.1 检查内容与要求

凡应有防爆合格证的电气设备和部件均应在外壳上设置防爆标志,标志标注正确、清晰耐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H3.2.2 检查方法

对照防爆合格证对防爆标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两者的一致性与有效性。对照国家标准检查防爆标志标注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H3.3 温度

H3.3.1 检查和试验内容与要求

在125%额定载荷电梯下行紧急停止试验之后,以及在100%额定载荷电梯下行单个制动器紧急停止试验之后,分别立即测量制动闸瓦和制动轮的表面温度。在110%额定载荷电梯运行30次试验之后立即测量驱动主机外壳、制动器线圈外壳、制动电阻外壳的温度。对于T3~T6温度组别或标志的温度小于或者等于200℃的,测得的温度经修正后(修正方法:测得的温度加上40℃与当时的环境温度之差)均应比最高允许温度低至少5℃。各温度组别最高允许温度分别为:T3组200℃、T4组135℃、T5组100℃、T6组85℃。

H3.3.2 检查和试验方法

用测温设备进行测量,试验和测量时,机房应保持空气静止,不使用任何空气调节装置。

H3.4 衬垫保持 H3.4.1 检查内容与要求 - 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