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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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过电压保护装置

第四章 架空电力线路的过电压保护 第五章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过电压保护 第六章 旋转电机的过电压保护 第七章 架空配电网的过电压保护 第八章 微波通信站的过电压保护

附录一 有关外过电压计算的一些参数和方法 附录二 电晕对雷电波波形的影响

附录三 雷击有避雷线线路杆塔顶部时耐雷水平的确定 附录四 绕击率的确定 附录五 建弧率的确定

附录六 有避雷线线路的雷击跳闸率的确定 附录七 送电线路耐雷水平和跳闸率的计算

附录八 35~330kV架空送电线路常用杆塔的耐雷水平和雷击跳闸率 附录九 大档距导线与避雷线间距离的确定 附录十 非标准普通阀型避雷器的组合原则 附录十一 雷电波在电缆中的衰减 附录十二 阀型避雷器的电气特性 附录十三 全国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图 附录十四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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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新标准:DL/T 620-97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SDJ 7—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7—79的通知

(79)水电规字第4号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76于一九七六年颁发试行后,对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提高作用。

现根据近年来的建设经验和各单位的意见,对本规程的内容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颁发执行。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告我部规划设计管理局。

一九七九年一月八日

基 本 符 号

电流、电压和功率

I——雷电流幅值; Ic——接地电容电流;

I1——雷击杆塔时的耐雷水平;

I2——雷击导线或绕击导线时的耐雷水平; i——总雷电流瞬时值;

igt——通过杆塔的电流瞬时值; Ue——额定电压;

Uxg——设备的最高运行相电压; Ugo——空气间隙的工频放电电压;

Une——内过电压间隙的工频放电电压或操作冲击波50%放电电压; Ush——绝缘子串工频湿闪电压或操作冲击波50%湿闪电压; U——进行波的幅值;

U50%——绝缘子串的50%冲击放电电压; Ug——感应过电压的最大值; ug——感应过电压的瞬时值;

Uj——杆塔上绝缘承受的过电压最大值; uj——杆塔上绝缘承受的过电压瞬时值; Utd——杆塔顶部电位的最大值; utd——杆塔顶部电位的瞬时值; W——消弧线圈的容量。 电感、电阻和波阻

Lgt——杆塔的等值电感(简称杆塔电感); Lb——一档避雷线的电感的一半; R——工频接地电阻; Rch——冲击接地电阻; Z——避雷线的波阻; Z11——导线的自波阻;

Z12、Z13、Z23——线1与线2、线1与线3、线2与线3的互波阻。 时间参数

?t——雷电流波头长度; ?p——雷电波波长;

?0——进线保护段首端斜角波波头的长度; ?——进线保护段末端斜角波波头的长度。 几何特征

D——两避雷针、避雷线间的距离; D’——避雷针与等效避雷针间的距离;

f——通过两支等高避雷针顶点和保护范围边缘最低点的圆弧的弓高;

h——避雷针、避雷线的高度,避雷针校验点的高度,保护发电厂、变电所用的避雷线的支柱高度,杆塔高度,线路的平均高度; hb ——避雷线的平均高度; hd ——导线的平均高度;

ha ——避雷针、避雷线的有效高度; hx ——被保护物的高度;

——两等高避雷针(线)间保护范围上部边缘最低点的高度或两等高避雷针间假想避雷针的高度;

h1——线1的平均高度,线2、3等等的脚注类推; l——档距长度;

lb——进线保护段长度; lj——绝缘子串的放电距离; lm——木横担线路的线间距离;

Δl——避雷线上校验的雷击点与接地支柱间或最近支柱间的距离; l2——避雷线上校验的雷击点与另一端支柱间的距离; bx——两针间在hx水平面上保护范围的一侧最小宽度;

R0——通过两避雷针、避雷线顶点以及两避雷针、避雷线间保护范围上部边缘最低点的圆的半径; r——避雷针在地面上的保护半径;

rx——避雷针在hx水平面上的保护半径; r1——线1的半径;

d12——线1与线2间的距离,其他脚注的意义类推;

d’12——线1与线2的镜象间的距离,其他脚注的意义类推; S——雷击点与线路的距离;

S1、S2、S3、S’2——按不同条件确定的送电线路档距中央导线与避雷线间的距离; Sk——避雷针、避雷线与被保护物间的空气中距离; Sd——避雷针、避雷线与被保护物间的地中距离; ——避雷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

——每个绝缘子的泄漏距离。

计算指标

E——绝缘子串的平均运行电压梯度; P——雷电流幅值概率;

P1——超过雷击杆塔时耐雷水平的雷电流概率;

P2——超过雷击导线或绕击导线时耐雷水平的雷电流概率; P3——雷击挡距中央的避雷线时,超过耐雷水平的雷电流概率; Pa——平原线路绕击率; P’a——山区线路绕击率; m——每串绝缘子的个数;

N——每100km一般高度电力线路每40雷日遭受雷击的次数,简称线路雷击次数; n——雷击跳闸率;

——地面落雷密度,即每1雷日、每平方公里对地落雷次数; g——击杆率; ?——建弧率。 计算系数

?——感应过电压系数; K0——内过电压倍数;

K1——绝缘子串内过电压湿闪校正系数;

K2——空气间隙的内过电压放电电压校正系数; K3——空气间隙运行电压综合系数; k——导线和避雷线间的耦合系数; k0——导线和避雷线间的几何耦合系数; k1——电晕效应校正系数;

k13——线1对线3的几何耦合系数,其他脚注的意义类推;

P——避雷针、避雷线的高度影响系数; ?——杆塔分流系数; ?’——避雷线分流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在制订过电压保护方案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根据雷电活动情况和地形、地质、气象情况,以及电力网结构型式和运行方式等,结合运行经验,进行全面分析和技术经济比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符合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33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配电和用电等交流电力设备的过电压保护。农村电力网及特殊电力设备的过电压保护,还应按有关的专用规定执行。 雷电活动特殊强烈的地区,还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适当加强防雷措施。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3条 220~330kV的电力网,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110~154kV的电力网,一般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在雷电活动较强的山岳丘陵地区,构型简单的电力网,如采用直接接地方式不能满足安全供电的要求和对联网影响不大时,可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的方式。

3~60kV的电力网,应采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方式。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下列数值时,应装设消弧线圈:

3~10 kV电力网 30A 20kV及以上电力网 10A

与发电机或调相机电气上直接连接的3~20kV电路,中性点应采用非直接接地的方式。当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5A时,如要求发电机(调相机)能带内部单相接地故障运行,应装设消弧线圈。消弧线圈可装在厂用变压器的中性点上,也可装在发电机或调相机的中性点上。

第4条 电力系统内过电压倍数的确定,应考虑系统构型、系统容量及参数、中性点接地方式、断路器的性能、母线上的出线回路数以及系统运行接线、操作方式等因素。内过电压计算倍数一般取下列数值: 对地绝缘,以设备的最高运行相电压Uxg为基准: 35~60kV及以下(非直接接地) 4.0 Uxg 110~154kV(非直接接地) 3.5 Uxg 110~220kV(直接接地) 3.0 Uxg 330kV(直接接地) 2.75 Uxg 相间绝缘:

3~220kV的电力网,相间内过电压宜取对地内过电压的1.3~1.4倍;330kV的电力网,相间内过电压可取对地内过电压的1.4~1.45倍。

确定相间绝缘时,两相的电位宜分别取相间内过电压的+60%和-40%。

第5条 电力网的绝缘应能承受操作空载线路的过电压。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网中,操作110~220kV空载线路时,由于电感-电容回路振荡产生的最大操作过电压倍数一般不超过下列数值:使用重燃次数较少的空气断路器,不超过2.6,使用少油断路器,不超过2.8,使用有中值或低值并联电阻的空气断路器,不超过2.2。操作330kV空载线路时产生的最大操作过电压倍数不应超过2.0。断路器切断空载线路时不发生重燃是限制操作过电压的有效措施。

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60kV及以下的电力网中,操作空载线路产生的最大操作过电压的倍数,一般不超过3.5,操作单相接地的空载线路,虽可能超过4.0,仍取4.0。 串联补偿装置对操作过电压的影响在设计中不予考虑。

断路器应能将操作并联电容器组产生的过电压限制到不超过第4条中的数值。有中值并联电阻的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