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CP管材技术要求详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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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包括一个安装测力计的液压加载系统,一台精度至少为0.1小时并能够在样品断裂时自动停止的计时器和盛硫氰酸铵(NH4SCN1)溶液的容器。容器试槽为圆柱形且其材料不应与硫氰酸铵起化学反应。

试槽的最小内径Di应能使每100mm2表面积钢丝样品浸没在至少5ml的溶液中。最小内径可由下式计算:

Di ≥ [ ( 200+d ) ?d ] 0.5 式中:d为钢丝直径,单位为mm。

试验槽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使处于溶液中的钢丝至少有150mm的试验长度。试验槽最好为封闭式。

应保证在整个试验期内钢丝被溶液浸没。如果承包人更换槽中溶液,则这种更换至少应每24小时进行2次且应一直进行直至结束。

③ 样品处理

试验样品应从代表该批钢丝的每5盘或更多盘钢丝中每盘取1圈,共取最少10段。每圈应标明其炉号和盘号,以便识别。每炉钢丝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证明样品的化学组成,应包括:碳(C)、锰(Mn)、硅(Si)、磷(P)、硫(S),并应分析游离氢的浓度,以便在进行氢脆性灵敏度试验前确定氢的初始含量。

切取一段长度合适的钢丝,将样品用柔软的布擦净,放入丙酮或三氯乙烯中去除油脂,再置于空气中晾干。在钢丝通过试槽处,为了防止缝隙腐蚀破坏,应在这些部位涂漆或采取类似方法加以保护。涂有漆层时,涂层应延伸到试槽中至少25mm。

④ 溶液

溶液按每800ml蒸馏水或软化水溶解200g分析纯级(99.0%)硫氰酸铵(NH4SCN1)配置。

⑤ 试验步骤

a钢丝试样应放入硫氰酸铵溶液槽中,并将槽密封就位。然后将槽与钢丝试样装置放在拉力设备上。

b对试件施加荷载直到拉力达到强度值的70%时为止。在试验过程中加载误差应保持在?2.0%以内。

c加载完成后,向槽内注入预热到50℃?1℃硫氰酸铵溶液。该步骤应在一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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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且完成后应将计时钟置于零点以示试验开始。在整个试验过程中,试液的温度应保持50?1℃。并应以适宜的时间间隔检查和调整施加于试件的荷载,以确保其在规定的范围内,同时记录检查和调整拉力的时间。

d当钢丝断裂或试验时间达到150小时时试验结束,记录钢丝试样断裂时间。断裂发生在试验长度以外时试验无效。

⑥ 试验报告

编制氢脆性灵敏度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验钢丝:产地、制造商,级别、直径、炉号,机械性能,化学成分。 试验条件:开放或封闭式槽,是否为新溶液及更换频度,试验样品的实际长度,与规定试验程序的偏差,试验依据的标准及操作规程的复印件。

试验结论:断裂类型和每个样品上是否有点状腐蚀和裂缝的描述,样品断裂处的位置,每个试件的断裂时间列表、平静断裂时间和其标准差,综合评价。

⑦ 合格性判断

a 如果一组10个样品断裂时间均大于75小时,则这批样品视为合格。 b 如果一组10个样品中有1件试样的断裂时间小于75小时,允许在同一圈钢丝中抽取一个样品再次试验。如果再次试验的试样破坏时间仍小于75小时,那么这一炉号的钢丝应被视为不合格。这时需从第四个炉号的钢丝中取试样进行试验。同时,须保留不合格炉号的试样,以便进一步从金相学方面分析其短时间断裂的原因。

c 如果再次试验的样品破坏时间大于75小时,则该样品的断裂时间可用来代替原来不合格的那一个的数据,且可以此完成试验报告。

(4)预应力钢丝的其它检测

① 承包人有责任要求钢丝制造商进行其钢丝产品的化学和力学试验,并提供证明。承包人有责任按本规范进行试验,以证明钢丝产品性能与其制造商保证书的一致性,试验费用由承包人自理,试验结果应向监造人提交。

② 在生产过程中,应从每五盘钢丝中抽取一盘取样进行钢丝的抗拉、扭转及断面收缩率等试验。

③ 应提供拔制过程中钢丝表面任何点的温度不超过182oC的每天、每班生产记录证明。

④ 在缠丝过程中应检查钢丝拉应力波动值,缠丝完成后应检查钢丝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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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每周应进行一次钢丝接头连接抗拉强度检测。断裂处应在接头绑扎段以外。 ⑥ 检查钢丝直径。钢丝直径及椭圆度偏差均不得超过±0.05mm。 ⑦ 不应使用表面带可视的且无法擦除的锈斑或侵蚀的钢丝产品。 5) 预应力钢丝的报废标准

① 在对钢丝进行试验时,如试样的某一指标如抗拉强度、断面收缩率、扭转次数、扭转剪切面达不到要求时,则应对有问题的钢丝重新截取两份样品进行检验。如果在重新截取的两份样品中有一组达不到钢丝的力学性能要求,则该盘钢丝应作废品(不得使用)。

② 如果有1盘钢丝作废,那么与作废钢丝同批次或同一炉号的钢丝都必须进行力学性能试验,有缺陷的钢丝应剔除并作废。

③ 如果某一批次或某一炉钢丝有10%及以上的钢丝作废,则该批次或该炉钢丝应全部作废。

1.3.7.3 钢筒、接口环及钢管、配件用钢板和钢丝网

(1)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根据ANSI/AWWA C301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由监造人批准的测试实验室完成钢筒、承插口钢圈、配件用钢板和钢丝网等钢材的全部试验及检查工作。试验及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承包人应向监造人报告并及时修正与设计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a 检查出厂合格证书以证实产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性能要求。

b 按照中国标准的规定,提供每炉钢材的化学检验结果,并进行每批钢材的物理力学性能试验。

c 检查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外观尺寸及整体情况以证实与标准要求一致。 d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其它要求。 (2)钢筒用薄钢板

① 制作钢筒用的薄钢板应采用热轧薄钢板,应符合GB700、GB912的规定。薄钢板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5mm、最小屈服强度不应低于235MPa,标准长度50mm时的断裂伸长率不应小于21%。

② 每批炉号的钢板按50吨一次(不足50吨按50吨计)取一个试样进行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及断裂伸长率等常规项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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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每制作500个钢筒进行一次焊缝抗拉强度试验,试样应从钢筒上直接取样。 (3)配件、钢管用钢板

① 配件用厚钢板应符合GB/T699、GB/T700、GB3274的规定,且钢材的等级不应低于Q235B级要求。

② 每批炉号的钢板按200吨一次(不足200吨按200吨计)取样进行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及断裂伸长率等常规项目检验。

(4)接头钢圈用型钢

① 制造承插口接头钢圈所用的承口钢板和插口型钢应符合GB/T699、GB/T700、GB3274的规定。钢材的最小屈服强度应不小于235MPa,标准长度50mm时的最小伸长率应为20%。钢材的等级不应低于Q235的B级要求。标准管承口板不低于8mm、配件承口钢板不低于10mm。

② 每批炉号的钢板按500个承口、插口钢圈一次(不足500个按500个计)取样进行屈服强度、极限抗拉强度及断裂伸长率等常规项目检验。

③ 每制作500个钢圈进行一次钢圈焊接接头抗拉强度试验,试样应在成品钢圈上直接取样。

(5)配件用钢丝网

水泥砂浆保护层及配件所用焊接钢丝应采用机械制造,焊接钢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499.3的规定,配件内外保护层中钢丝网的钢丝直径不小于4mm,焊接钢丝网的网格尺寸为100mm350mm。 1.3.8承插口胶圈 1.3.8.1 执行标准

承插口接头采用双道橡胶圈密封。橡胶圈的力学性能、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等应符合AWWA C301、 JC/T748、749的规定,并通过GB/T528、GB/T531、GB/T1682、GB/T1690、GB/T3512、GB/T3672、GB/T7759等标准的检验。橡胶应采用聚异戊二烯或合成橡胶制造,不得用橡胶代用品、再生胶和污染饮用水的有毒有害物质。 1.3.8.2 胶圈的选择

(1)承插口胶圈

胶圈复合物中聚异戊二烯或合成橡胶的含量不得少于50%(按体积计)。其它成分由磨细填料组成,填料中不得有橡胶代用品、再生胶和污染饮用水的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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