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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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四中学生食堂陪餐管理制度

为落实上级有关食堂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学生食堂实行陪餐制,按时进入学生餐厅进行陪餐。 2.陪餐人员必须按时在学校食堂就餐。

3.陪餐人员每顿提前30分钟进入厨房,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在各种熟食中分别进行品尝一定数量的食品,不得漏尝,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立即上报校长,并阻止其他人员食用。

5.未经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及时收集学生对食堂工作、住校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7.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8.陪餐人员要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认真填写陪餐日志。 9.陪餐人员按《桂阳四中学生食堂陪餐安排表》轮流陪餐,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陪餐人员费用自理。若食堂发生食品卫生事件,陪餐人员承担每餐5元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2014年上期陪餐人员顺序表 校区 南校区 北校区 1 柏学成 饶小勇 2 雷春华 柏学成 3 陈典礼 雷忠鸣 4 刘塘保 张显珍 5 周理成 饶小勇 6 罗高飞 刘塘保 7 张显珍 陈典礼 说明:①以上安排按周/人轮流,一轮结束后,再继续;

②每天至少陪餐一餐,具体餐次陪餐者自行安排,并做好相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