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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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三级教师岗位×个,十三级岗位×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本校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的岗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等级为一级。拟设高级技师×个、技师X个、高级工、中级工×个、初级工×个,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四)岗位比例

我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的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依照上级人事部门规定进行设立,即: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4:2。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工作一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五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首次聘任五至七级、八至十级和十一至十三级的,应分别为聘任为同系列高级、中级和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聘期内的人员。应聘十三级岗位的,应具备员级资格。

(四)工勤技能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工、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此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现有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已经离岗待退人员不再参加竞聘,直接进入离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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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职务的最低等级。其他非在职人员,不参加本校人员竞聘。

(二) 今后出现空缺岗位的,均应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才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本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各项待遇。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

(四)本校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在县政府未重新核定编制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编制、内设机构、职能发生变化,可申请变更。

五、实施方法及步骤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将按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使此项工作有序、稳妥开展,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政策宣传、实施方案的讨论制定以及协调工作。

(二)学习动员。组织两个层面的学习,首先组织领导小组进行学习,吃透文件精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初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其次是组织全体教工进行学习,使全体教工明确此次岗位设置的意义、等级结构比列、岗位聘用等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

(三)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在学习理解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审核,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附:广丰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表1)

广丰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表2)

×××中学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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