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临床管理制度汇编(较全面)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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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7、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报告,调查处理后结果也应及时汇报。

9、发生重大事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当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情况时,发现者应立即阻止,并立即通知预防保健科或总值班,同时消毒污染的环境。

2、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

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3、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发生泄漏时,除工作人员以外,避免其他人员进入污染的环境,工作人员须在安全防护状态下收集泄漏的医疗废物,固体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塑料袋收取,并用消毒液(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所污染的场所, 液体废物须用上述消毒剂喷洒污染处, 30分钟后擦拭干净。

4、遇有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工作人员要严格防护,对病人使用过的器械、物品、及生活废物等一律按医疗废物严格处理,对其所用房间要严格消毒。

5、如工作人员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不慎被刺伤,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局部用碘伏消毒,有针对性注射疫苗,并作记录存档,进行健康检查。

6、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引发传染病流行时,医院须立即对致病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护,同时报告

有关部门,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不拒绝和阻碍,不提供虚假材料。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县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