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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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交通银行总行银团贷款业务申请表

经办分行(公章)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客户/项目名称: □现有授信客户-已获授信额度(折人民币) 万元 现有授信余额(折人民币) 万元 □首次授信客户 客户控股股东/项目主要发起人: 客户/项目地址: 所属行业: 事由:□申请总行公司部直接牵头组团 □申请以总行名义出具牵头行竞标标书 □申请以总行名义签署银团法律文件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融资总额: 分行拟承贷额度: 申请业务概述: 分行公司部经办人: 联系电话: 分行公司部高级经理: 联系电话: 行领导审批意见: 行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客户或项目的基本情况、业务背景、申请事由、银团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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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主要融资条件、银团营销策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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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银团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试行)

一、基本规定

(一)根据《交通银行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会计核算办法。

(二)基本约定。

1.本办法所称银团贷款,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其他授信业务。

2.本办法所称借款人为境内外符合交通银行《信贷手册》规定授信条件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贷款人为在中国境内经银监会批准设立并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3.银团贷款业务适用于借款人的各种期限的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融资)以及其他授信业务需求。

银团贷款按照《交通银行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交银办〔2010〕134号)、《交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交银办〔2009〕234号)要求,进行贷款发放资金监督管理。

4.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贷款成员通常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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