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最新版上传)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最新版上传)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5626855bc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9c

4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4.1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本报告列举了同类化工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案例,以资参考:

1、2013年10月18日4时左右,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氟化氢泄漏事故,造成现场3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2013年3月至10月,润恒公司对部分生产装置进行了改造,并于10月13日私自非法投料生产。10月18日凌晨4时许,一操作工发现1号氟化反应釜截止阀渗漏,便用管钳和套管关紧阀门,但感觉阀门仍未被关死,又将套管插到管钳手柄上加长力臂关闭阀门,致使阀门损坏,物料由阀门处漏出,致使3名现场操作工被高压气流冲下平台(工作压力约0.9-1.5MPa),因氟化氢大量泄漏中毒死亡。 2、事故原因:氟化岗位操作工违章操作,未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氟化釜处于带压状态下,使用工具对已关闭的截止阀进行压紧作业,致使截止阀连接螺纹受力过大而结构失稳(滑丝),造成含氟化氢的有毒物料喷出。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事故企业未依法履行生产、环保、消防等许可手续非法生产,并拒不执行相关部门停产指令擅自生产;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三是人员、设备、管理等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1、污染事件的发生:2005年11月13日13时30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硝苯精制T-102发生爆炸,随后又引发苯胺装置区连续发生15次爆炸,共导致苯胺二车间、北侧105m的55#储罐区、东侧800m处的乙烯裂解炉、东侧100m吉林农药厂、西侧40m处输料管线5个火场;在55#储罐区下风向由于辐射热又先后引发5个火场,火灾除导致8人死亡,60人受伤,近7千万元损失外,爆炸后流入松花江的苯类物质导致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

爆炸发生后,被爆炸破坏的生产装置和储罐中的物料流入雨水排污管道,2005年11月14日10时,吉化公司10#线(雨污排水线)入江口水样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

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下游10km九站断面5项指标全部检 出。

2005年11月19日21时,污染团进入吉林和黑龙江两省界缓冲区,苯超标2.5倍,硝基苯超标103.6倍。2005年11月20日7时,松花江汇入黑龙江省界第一个监测断面即肇源断面开始检出苯超标。2005年11

月23日19时30分,哈尔滨市第一水源地上游16km监测点采集到苯和硝基苯已经超标。2005年11月29日,水利部公布丰满水库已放8.5亿立方米的水稀释污染物。2005年12月16日被污染的江水被截流在我国抚远县境内,未被污染的江水开始流入俄境内。

2、直接原因: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作人员在排除故障时,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汽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了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范受污染的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 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 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吉化分公司爆炸后,消防队到场时,雨污排水管线10#线的井盖已成排被炸飞,说明雨污排水管线10#线内已经有相当数量的苯、苯胺和硝基苯液体,并且其蒸汽浓度已达到了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爆炸,此时上游的多家化工厂共同用的雨污排水线10#线排放的污水已经将爆炸泄出的物料冲进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实际主要是这一时段发生的,其根本原因是排污系统设计的缺欠。其次也有一部分消防水流入松花江。消防队在“11.13”特大爆炸火灾扑救过程中总用水量约为21603吨。消防用水要有三部分:一部分是灭55#原料罐区火灾时,总用水量大约在8147吨。该罐区只有雨污管线(10#线),灭火时水封井关闭,防护堤内消防水约30cm深,在防护堤外的部分消防水流入雨污线。二是撤退前扑救装置区火灾时,由于苯胺二车间内有两套排水系统污排线12#和雨排线10#线,这段时间用水量大约为672吨,有一部分消防水排入了12#线,有一部分流入10#线。三是在最后对装置区冷却灭火时,现场用砂子、塑料布封堵部分雨污排水管道入口,这时装置区内的积水深度约30cm,但也有一部分消防水流入10#线。在这个阶段,消防用水量为12757吨。

3、间接原因: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国家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

4、事件的预防措施: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排

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1)完善厂区水污染防控措施:清污分流,在雨水排放管道的出口设置闸阀,并在厂区内设置能应急10h事故的应急池,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后,及时关闭雨水出厂前的阀门,截留排放的污水并将其导入事故应急池以待处理。在生产装置区周围设置围堰,用于处置少量的泄漏事故;

(2)加强灭火救援环保措施:从这次水污染事件看,事故单位不仅环保预案有缺失,由于爆炸后岗位工人伤亡惨重,预案启动不了,找不到人。所以预案中人员要定岗定位,每个岗位除有在岗的人员定岗外,还要有两倍备份的本岗位非当班人员同时依上班次序定位,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在尽早的时间启动排污系统,防范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中,不仅要灭火和救援,而且也要考虑消防水和有毒物质的流向,对少量的有毒液体或消防水要控制使其流向预定的目的地,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进行专门演练,并根据情况不断改进和修订,熟练掌握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措施,防范和扼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3)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突出执法部门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责任主体来承担责任,企业应承担法律责任;对严重污染的恶性事件,应进入法律程序进行审判。事故所在地的环保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防范和减轻污染事件的处置方案,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环保部门的建议科学决策,积极主动防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件,上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置方案,供本级人民政府决策,妥善处理污染事件。

1.事件经过及污染:石家庄维生药业进行维生素C技术改造的同时,污水处理设施也同时建设,但项目自试运行以来,污水处理设施一直在调试,排放的污水也未能达标。2006年4月,维生药业因出水COD为685mg/L,严重超标而被河北省环保局通报”,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维生药业跟踪检测结果显示,其COD平均值为3300mg/L,最高可达11000mg/L,远高于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因此污水处理厂一直处理超负荷运行状态,并出现污水超标排放问题,致汪洋沟河道遭受污水侵害,并威胁附近居民健康。 2.事件的原因分析: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时,根据高新区工业企业较多,工业废水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设计进水水质主要指标已偏高于国家规定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即便是这样,由于接纳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日排放1.6万吨维生素制药废水,并且该由于该厂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不合理,长期超标排

放,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严重超标,从而直接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的污染事件发生。 3.事件的预防措施:排污企业应根据企业排放废水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排入市政管道的废水达标接管标准,企业还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

1.事件经过及污染:2004年2月28日开始,四川沱江简阳段出现水污染导致零星死鱼现象,到3月2日沱江流域简阳至资中段的水污染已致使20万公斤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环保部门监测表明,这次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亚硝酸盐,在上述江段形成了在实施技改调试过程中,相关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导致氨氮严重超标排放。经调查,2004年3月份,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亿元。 2.事故的原因分析:成都市青白江区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化肥厂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在未经省环保局试生产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04年2月11日对日产1000吨合成氨及氨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投料试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工艺冷凝液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使没有经过完全处理的含氨氮的工艺冷凝液直接排放。此外,该公司生产部门在日常生产中忽视环保安全,在同年2月至3月期间,一化尿素车间、三胺一车间、三胺二车间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转情况下进行生产,导致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

1.事件经过及污染:2011年7月卞正峰向伊思康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份能处置固废的资质证明复件印,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非法接受伊思康达公司产生的30吨固废残渣。当日夜间,卞某将这批固废外运至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旧城镇丰桥村已关闭拆除的马桥轮窑场旁,现场裸露的多个装有危险化学品的铁皮桶及塑料桶散发刺鼻的气味。十多米外就能闻到刺激性气味,黑色液体从破桶里流出,被污染土壤装填了1700多个编织袋、重达80吨;毒性强且致癌的化工废料,被随意倾倒在河坡上,随时可能导致大面积水体严重污染……。 2.事故的原因分析:伊思康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人员进行处置,上述人员接到危险后未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露天存放于轮窑场旁从而造成污染。 3.事件的预防措施: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环保部门应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联合办案,依法处理污染物异地违法排放案件,起到杀一儆百 “7.16”输油管火灾爆炸后应急阀门失灵造成环境污染

1.事件经过及污染:2010年7月16日18点02分,位于辽宁省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