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方案大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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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伤亡事故、中毒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水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机制,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事件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控制事件发展。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管理组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各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班级、各环节突

发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和自救能力;4、建立晨午检全日观察和因病缺课制度,与卫生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传染病疫情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转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5、指挥、调度应急人员和资源配置,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配备救援物品、器材和装备;6、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7、对饮用水及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8、及时向乡镇卫生院或县疾病预防中心部门以及县教体局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消毒、流行病学调查、紧急救援等工作。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

为预防本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饮用水设施、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和巡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包括传染病防控、教学及生活环境、学校公共场所、医务室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建立晨午检全日观察和因病缺课制度,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发病情况;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

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控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等)、伤亡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对可疑传染病人要及时与县疾控中心和各医院建立联系,以便做好防控和救治工作。对各房屋、锅炉、供电、饮水、食堂等各环节进行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按规定对事件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2、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

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教体局报告。

3、任何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学校任何人都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

4、报告内容与范围:

(1)学校内发生1 例及以上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疑似或确诊病例;1例不明原因发热及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

(2)一个班级或宿舍发生1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麻疹、风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病例或5例流感样病例、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时,除由接诊医疗机构进行上报外,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及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标准要求,向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5 人及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发生2人及以上受伤及1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其他急性中毒病例1例及以上、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或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 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1例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在对患者进行紧急现场救治的同时,学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本校实际,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