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76号文解释文(苏安监〔2013〕369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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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十一)在投料试车阶段,设计单位应参加试车前的安全审查,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为安全试车提供技术支持。

(十二)建立和落实设计回访制度。在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两年以内,设计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回访,了解装置开车及生产运行中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和现场对原设计的修改情况,不断提高设计质量。

(十三)设计单位应结合国内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积极采用国外先进的安全技术和风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本质安全设计水平。

四、安全设计实施要点

(十四)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危险源特点和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确定本项目采用的标准规范。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应至少满足下列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以最严格的安全条款为准:

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 2.《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7.《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50493);

8.《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

(十五)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应至少满足GB50160的要求。当国家标准规范没有明确要求时,可根据相关标准采用定量风险分析计算并确定装置或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十六)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位置;可燃液体罐组不应阶梯布置。当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入低处设施或场所的措施。

(十七)建设项目可燃液体储罐均应单独设置防火堤或防火隔堤。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浮顶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50%。

(十八)承重钢结构的设计应按照《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等相关规范要求,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确定采用的安全等级。对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结构,其设计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十九)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根据工艺过程危险和风险分析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装备安全仪表系统。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中型新建项目要按照《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21109)和《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50770)等相关标准开展安全仪表系统设计。

(二十)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液氯和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设计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充装设备管道的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及仪表和安全附件应配备齐全。

(二十一)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应设置防泄漏、实时检测系统(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及紧急切断设施。

(二十二)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及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应设置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设施。

(二十三)装置区内控制室、机柜间面向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通知要求,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应把满足装置安全平稳运行作为安全设计的目标,努力消除工程设计中潜在的事故隐患。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20日

附件2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审查内容 审查地点 专家姓名 专家所在单位 序号 一、格式要求 1 设计专篇格式 内 容 新建口 改建口 扩建口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职务/职称 审 查 要 点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专业 联系电话 类 别 审查意见 设计专篇格式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5专篇格式”的要求。 设计专篇封面一加盖建设项目单位公章;封面二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设计专篇封页。 设计单位资质在法定范围和有效期内,符合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要求的设计单位资质条件。 设计人员的专业范围包括安全设施设计的全部专业,包括总图、工艺(储运)、设备、电气、自控、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技术经济等。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人员的学历、职称及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注:复印件均应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设计专篇的签署表中,应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的本人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A 2 设计单位资质 A A A 二、设计依据 3 法律、法规及标准 说明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 4)设计合同; 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三、建设项目概况 4 项目简介 说明项目来由、性质、内容、建设单位情况、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设计范围(须与安全条件审查一致)、分工(如有多家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应明确总设计单位); 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表述详细、准确。说明项目涉及的危险工艺情况和采取的控制措施,项目和国内外同类项目水平对比情况。对是否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作出说明。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按规定提交安全可靠性论证文件。 6 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品种 列表说明项目涉及的产品(中间产品)和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年产量(使用量)、最大储存量、储存方式、储存地点、运输方式等,并与物料平衡图或表等相一致。 提供产品一览表和原辅材料表。产品(中间产品)和原辅材料表述清楚无遗漏,名称符合《化学品命名通则》。一览表包括名称、危险货物编号、年生产(使用)量、最大储存量、储存地点、运输方式等内容。混合物和使用商品名的产品要说明主要成分。 改扩建项目或新建项目依托或利用原有储存条件的项目,应列表说明清楚原储存设施,原有储存物料的品种及储存量、储存地点、新增储存物料的品种及储存量、储存地点、总储存物料的品种及储存量。 B A 5 工艺技术 A A B B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