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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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率与劳动效率,盘活人力资源,建立责权对等、规范高效的业务外包管控体系,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规范供电企业业务外包管理的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8〕1072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外包应以提升企业效率效益为目标,在消除冗员、盘活存量的前提下,科学制定经营策略,加强成本管控意识,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同时,保持和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三条 业务外包定义

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经营范围内业务,通过与其他法人单位(包括公司系统各子公司、控股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完成相关任务的企业间经济行为, 同一法人主体内部的业务委托不属于业务外包范畴。由其他法人单位承接企业经营范围外业务的经济行为属于外部服务采购,不纳入业务外包范畴。

第四条 业务外包分类

按管理方式,业务外包分为项目化业务外包和非项目化

业务外包。

1.项目化业务外包

项目化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基建、技改、大修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业务,项目化业务外包按照国网公司专项管理规定由相关业务部门管控与实施,不纳入本办法进行管控。

2.非项目化业务外包

本指导意见主要管控内容是非项目化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

(1)按照实施形式,可分为专业外包与劳务外包。 专业外包是指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与机具设备,独立完成业务的外包方式。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机具设备、工器具、办公用品等,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承包单位安排人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业务的外包方式。

(2)按照管控要求,可分为负面清单业务、限制性外包业务、可外包业务。

负面清单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紧密相关的业务,包括关系公司盈利模式和核心价值链的业务、关系电网安全生产与客户优质服务的业务,以及为防范经营与法律风险必须自营的业务。负面清单业务禁止整项外包,负面清单业务中的辅助性项目报国网公司人资部备案后可采用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方式实施。负面清单业务详见附件1,负面清单

辅助性项目详见附件2-1。

限制性外包业务是指负面清单业务以外,受制于各单位管理水平、设备装备水平、技术条件和专业人员配备等差异, 暂时不具备完全外包条件的业务。相关专业人员配备满足需求的业务原则上不允许外包。限制性外包业务清单详见附件2-2。

可外包业务是指除上述两类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均定义为外包业务。在内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外包业务应尽可能外包。可外包业务实施条件和管理要求由各专业部门另行制定。可外包业务清单详见附件2-3。

第五条 实施原则

1. 统一管理、 分级实施。 规范公司业务外包管控体系,分级落实业务外包管理职责,各单位综合考虑人力资源配置、专业工作需要、业务承接商市场等因素,差异化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业务外包工作。

2. 理清职责、 规范流程。 按照“谁主管业务,谁组织实施”的要求,理清牵头管理部门、业务实施部门相关职责,科学制定流程标准,实现业务外包管理“风险可控、过程在控、规模能控”。

3. 依法合规、降本增效。在安全、法律、财务、审计、物资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加强成本管控意识,科学制定外包策略,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降本增效。

第六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县公司,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各单位与其他企业(含公司系统子公司、集体企业)之间开展的业务外包,属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范畴,同一法人主体内部的业务委托不属于业务外包范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省公司职责

负责落实国网公司关于业务外包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确定经营管理策略,明确各专业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界面,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确定业务外包辅助性项目清单、限制性外包业务清单、可外包业务清单,以及负面清单外包业务回收措施,统筹做好业务外包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

1.人资部

人资部是省公司业务外包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国网公司业务外包总体工作要求,制定省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负责界定公司外包业务范围;负责组织业务外包负面清单中的辅助性项目、限制性外包业务、可外包业务清单编制和滚动修订工作并报国网公司备案;负责核定劳务外包定员;负责制定业务外包人工费用定额标准;负责审核各单位业务外包需求计划中的劳务外包费用计划,汇总、审核业务部门提出的专业外包费用预算,下达公司整体业务外包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