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墙底部坎台高度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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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墙底部坎台高度规定?

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 【条文解读】: 《原规范》GB 50203在砌筑填充墙的一般规定中规定:“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该规定是考虑到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不高,不宜承受剧烈碰撞,以及受水浸泡后干燥时间长,对装修层的影响等因素而作的规定。

在规范实施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反映,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情况下,地(楼)面均不会出现泡水情况,只有那些多水房间有可能集水。

此外,现行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对填充墙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生产、使用中的一些技术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1)对于块体的强度规定,自承重外墙及潮湿环境内墙块体强度等级应不小于MU5.0(一般内墙块体强度等级应不小于MU3.5) 。(2)对于块体耐水性规定,墙体材料须选用软化系数不小于0.80的墙体材料,同时规定,软化系数小于0.85的制品不得用于±0.00以下及潮湿部位。 鉴于以上情况,《新规范》GB 50203对原规范的条文内容作了修改,只规定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多水房间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底部现浇混凝土坎台。对原规范条文现浇混凝土坎台高度“不宜小于200mm”的规定修订为“宜为150mm”的原因是,针对以往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填充墙体的底部时有水平裂缝产生的情况,特降低现浇混凝土坎台的高度,在地面施工及踢脚线装饰完工后,可遮盖地(楼)面与墙面间有可能出现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