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规划规程、云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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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形状、面积及利用状况和权利状况等进行审核。

5.1.5 估价人员应对所搜集到的相关资料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整理: 1.对土地价格产生影响的自然、社会和经济资料; 2.对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土地价格产生影响的资料; 3.待估宗地本身条件对其价格产生影响的资料; 4.与待估宗地相关的土地和房地产交易实例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5.1.6 估价人员应熟知、理解并正确运用宗地估价基本方法。对同一估价对象应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估价人员应从估价资料、估价方法、估价参数指标等的代表性、适宜性、准确性方面,对各试算价格进行客观分析,并结合估价经验对各试算价格进行判断调整,确定估价结果。

5.1.7 确定估价结果可视待估宗地情况选用以下方法: 1.简单算术平均法; 2.加权算术平均法; 3.中位数法; 4.众数法; 5.综合分析法。

5.1.8 宗地估价报告书包括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估价报告书格式分为文字式和表格式。

5.1.9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完成宗地估价报告书后,应对所用估价资料和宗地估价报告书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保管,以备查用。

5.2 收益还原法

5.2.1 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原理

收益还原法是将预计的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地租),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将其统一还原为评估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土地未来地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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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是其基本原理。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P=a/r[1-1/(1+r)m] 式中:P——有限年期土地收益价格; a——年土地纯收益; r——土地还原利率; m——土地使用年期。 5.2.2 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宗地价格的程序 1.搜集与待估宗地有关的收益和费用等资料; 2.估算年总收益; 3.估算年总费用; 4.计算年纯收益; 5.确定还原利率;

6.选用适当的计算公式求得试算收益价格; 7.确定待估宗地地价。

5.2.3 总收益指客观总收益,即合理使用不动产过程中持续而稳定获得的正常年收入,包括租金收入、保证金和押金的利息收入等。 5.2.4 总费用

5.2.4.1 土地租赁中的总费用 土地租赁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 土地使用税; 2. 土地管理费; 3. 土地维护费; 4. 其他费用。

5.2.4.2 房地出租中的总费用 房地出租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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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营维修费; 2. 经营管理费; 3. 房屋年保险费; 4. 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 5. 房屋年折旧费; 6. 建房资本的利息 7. 其他费用。

5.2.4.3 经营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 经营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 销售成本; 2. 销售费用; 3. 经营管理费; 4. 销售税金; 5. 财务费用; 6. 经营利润。

5.2.4.4 生产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 生产性企业房地产中的总费用主要包括:

1. 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 2. 产品销售费; 3.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4. 财务费用; 5. 管理费用; 6. 企业利润。 5.2.5 求取年纯收益

1. 土地租赁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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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年纯收益=年租金收入―年总费用 2. 房地出租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土地年纯收益=房地产年纯收益―房屋年纯收益

房地产年纯收益=房地产出租年总收入-房地产出租年总费用 房屋年纯收益=房屋现值×建筑物还原利率 3. 经营性企业房地产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房地产年纯收益=经营总收入―经营总费用 土地年纯收益=房地产年纯收益-房屋年纯收益 4. 生产性企业房地产中的土地年纯收益求取: 土地年纯收益=生产总收入―生产总成本 5. 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年纯收益求取:

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年纯收益可采用比较法求取,即比照类似地区或相邻地区有收益的相似土地的纯收益,经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其土地纯收益。 5.2.6 还原利率的确定

5.2.6.1 综合还原利率、土地还原利率和建筑物还原利率的关系

还原利率分为综合还原利率、土地还原利率和建筑物还原利率,三者之间的关系应按下面公式确定:

r=(r1L+r2B)/(L+B) 式中:r——综合还原利率; r1——土地还原利率; r2——建筑物还原利率; L——土地价格; B——建筑物价格。 5.2.6.2 还原利率的确定方法 还原利率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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