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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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X〕40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发〔201X〕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设岗管理体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强化县域统筹功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加快实现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积极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二)坚持协同推进,配套联动,把“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等协同推进,有序实施。

(三)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充分尊重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意见,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调动校长、教师的积极性。

三、实施范围

全市市直和各县(市、区)公办中小学校。 四、改革内容

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城乡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和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学校教师管理,使全市中小学教师真正实现系统统筹、学校自主用人。

(一)创新教师编制管理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编制部门会同人社、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生源变化、政策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坚持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每三年对教职工编制进行一次核定,确定编制总量。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总量控制范围内,按照班额、生源、师资结构和校长教师交流以及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的需要,每年暑期对所辖各学校的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到编制部门备案后实施。严格执行校长教师实名制管理,区域内人员编制动态调整后,编制、人社、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在一月内完成调整人员有关手续的变更。

(二)严格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人社部门负责核定教育系统教职工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总量和比例,按照教师编制及师资结构等具体情况合理分解到各学校,并根据教师交流轮岗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在岗位核定调整时,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要按规

定比例上限执行,偏远地区学校适度倾斜2%。学校在设置岗位时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一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70%。

(三)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按照“有缺必补、退补平衡”原则,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的领导下,按照政策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与编制、人社部门共同制定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组织新任教师的公开招聘。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教师队伍的学科、年龄、性别等结构,对新任教师进行统筹配置,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招聘和调配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实施名师引进工程,对学校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在核准的编制使用计划内,经人社部门批准,可依据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招聘。深化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妥善解决。

(四)完善教师聘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要严格聘期考核管理,实行全员竞聘,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学校要做好教师的考核评价、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

(五)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补紧缺、调结构、促均衡”原则,建立区域内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