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井花苑安置房一标段金煌合同待定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柏井花苑安置房一标段金煌合同待定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7a095e0db38376baf1ffc4ffe4733687e21fcbd

结构奖工程的,违约金不予扣除)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执行通用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规定。如违反规定,承包人应及时处置并承担全部责任;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应双倍赔偿。同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项目范围内的治安保卫等工作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5】33号文及有关规定。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渣土运输等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之中; 承包人在施工、完工及保修过程中,应采取便民、利民等措施,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承包人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负总责;同时,必须履行对其所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完成施工清表、土方平整、临时围墙的围合、场内施工临时道路、施工临时管理用房,费用已列入合同价;②施工水、电接引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已列入合同价;③提供工程实施中的影像资料。④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七日至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50%,其余部分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中需含七个节点(±0.00、3层结构、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结构验收、落架、预验收、竣工备案)完成计划时间(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本工程执行“样板房引路”的工作方式,总承包人必须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至二层后的10个日历天内同步进行各类户型的毛坯样板房、装修样板房的施工工作,样板房施工过程中的修改、返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样板房要求在20个日历天内施工完毕,样板房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书面签章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施工。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7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7天内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7天内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80天 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执行通用条款)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天以上的,每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无故、擅自停工的,每次按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发包人有权可解除合同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1) 材料按照总价的 %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 %计取保管费;保管费仅计取税金。

(2)到货时间与《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不一致的,保管费用不予调整。 (3)开工前承包人提交材料需求明细计划;每种材料进场批次不超过2批。

(4)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提交的计划供应材料;当材料出现短缺时,承包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发包人;

(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承包人未按规定检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6)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检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的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若发包人自行检验的,须提供检验报告,检验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7)因承包人计划不周造成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供应材料超供的,如不能退货,该部分材料归承包人所有,其价款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另赔偿发包人材料价款 %作为管理费用;可以退货的,退货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另赔偿发包人材料价款 %作为管理费用。

(9)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数量为图纸用量。

(10)发包人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关键线路工程施工的,工期顺延。

(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入现场即视为供应到位,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入库等其他工作,费用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符合见证取样规范流程及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执行通用条款)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