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问题行为矫正3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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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的小家庭已经改变了传统大家庭以长辈为核心的做法,而是转向以孩子为核心了。但是,这种转变仍然保留了中国传统上有明确核心的高凝聚力特点;③从相对缺乏到相对富裕的家庭经济结构变化。现代社会经济进步使得家庭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成员的需要水平也逐步提高。依据社会定向理论,其成员的心理社会定向由此而从那种愿意承受眼前压力的目标定向转变为更愿意享受生活的角色定向。

家庭结构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扩展型家庭的影响

即除了父母和其子女外,还包括其他亲属的家庭。如今扩展型的家庭已经大为减少。这类家庭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取决于家庭中的人际关系或家庭气氛。一些研究发现,较好地保持良好的家族传统、亲子关系和谐亲密的大家庭对孩子心理行为发展有利,这样家庭中出来的孩子心理行为问题和障碍发生率较低。和谐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儿童人格的发展。相反经常吵架、不和谐的家庭会给儿童的心理留下创伤,特别是父母的冲突会导致儿童消极的情感特征,引起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并使其在同伴中不受欢迎。

(二)单亲家庭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率不断上升,父母离婚成为影响儿童人格发展的重要因素。有研究(高月梅等,1990)发现,离异家庭的4~6岁儿童与完整家庭的同年儿童在心理行为发展上存在差异。在社会性发展上,离异家庭儿童的同伴关系显著差于完整家庭的儿童。离异家庭儿童与父母的交往、对父母的信任感、对家庭和

父母的满意程度等亲子关系方面的表现,也显著不如完

单亲家庭的影响

整家庭的儿童。他们往往自我控制能力差,问题行为较多,并在同龄团体中处于从属地位。

单亲家庭孩子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行为障碍的发生率在各类家庭中最高。同双亲家庭比,单亲家庭不仅难以为孩子性别角色的健康发展提供示范,而且由于单亲家庭中的母亲或父亲担负着双重责任和工作的重担,她(或他)们劳动时间长,社会交往较少,缺少娱乐和消遣,难以得到情绪支持和亲友的帮助,再加上经济的压力和意外的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冲击,致使他们常常陷入身心疲惫状态,从而便会消极影响对孩子的照料、教育和孩子的心理行为发展。单亲家庭的孩子也承受着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压力。他们对自己的现状感到失望、无助,情绪压抑、愤怒、怨恨和敌对。有些孩子自卑感强烈,自尊心易受伤害,回避与同伴的交往,变得孤僻退缩。

(三)养父母和养子女家庭因素

国外学者认为,童年和少年期被寄养是心理问题的一个危险因素。如果在出生后的头几个月期间,婴儿没有置身于稳定的家庭环境之中,那么便不可能适当地同熟悉的成年人建立起依恋关系。而依恋过程受挫必定会损害婴儿对成年人的信赖和安全感,这样的婴儿在其后的生命历程中往往会有人际交往和适应问题。

(四)家庭孩子数目因素

家庭中孩子的数目也同心理行为发展问题相关联。国内外的一些研究者认为,独生子女和太多子女的家庭都不利于儿童的心理行为的发展,但也有些研究者不同意上述观点。由于我国采用计划生育政策,因此独生子女的心理发展特点与教育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近20年国内的一些调查表明,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心理行为发展没有本质差异。

一些独生子女之所以发生心理行为问题,不是由于他们是“独生的”,而是由于家长与子女间的相互作用和对他们教育不当所致。

三、父母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

从出生开始到学龄前阶段,婴幼儿主要受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的影响。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心理特点对儿童的行为有相当大的潜在影响,婴幼儿所习得的行为大多数来自于父母。父母的心理健康水平,尤其是母亲的心理健康水平同孩子的心理行为发展密切相关。

父母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状况之所以会影响其子女的心理行为发展,是因为他们的心理状况会影响家庭中的人际关系、家庭稳定性和家庭气氛。心理健康的父母可以为其子女创造和睦的家庭关系和轻松愉快的家庭气氛,从而便可为其子女心理行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父母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状况会影响对孩子的培养和教育。心理不健康的父母更可能对子女有不适当的期望和不良的教养。例如,父亲患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儿子患品行障碍的危险性便增大;酗酒父母养育的孩子容易出现较多的心理症状,结婚后婚姻关系不稳定。父母患有某些精神疾病,可增加对孩子身体和性虐待的危险性。经常受虐待的孩子易发生攻击行为和情感紊乱,社交技巧缺乏,难以同人建立起令人满意的关系。父母患抑郁症,则可能导致对孩子的忽视。

四、父母的抚养方式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

儿童心理能否得到健康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亲子互动和亲子关系的性质,而后者又体现在父母对其子女的教养方式上。

家庭教养方式

父母的抚养方式一般分为4种类型:威望型、独断型、放纵型和忽视型。研究表明,父母的抚养方式与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关系密切。

1、威望型

对儿童严格要求又高度接受的父母属于威望型:他们在儿童的心目中有威望,不独断和过分放纵儿童。这种抚养方式有助于儿童社会性的发展。与这种抚养方式对应的是积极、友好型的儿童。

2、独断型

对儿童要求严厉并且在情感上排斥的父母属于独断型:他们对儿童的需求缺乏反应,并且严厉、武断、粗暴。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儿童多属于冲动、急躁型的儿童。儿童长大后多表现诚实、有礼貌、谨慎、负责,另一方面又表现出羞怯、自卑、敏感和对人屈从等特点。

家庭教养方式

3、放纵型

对儿童高度接受并且要求很少的父母属于放纵型:他们尽管与儿童有着亲密的关系,但他们对儿童过分溺爱,极端放纵。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往往是冲动和攻击型的。儿童往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缺乏自制力和主见,抱负水平低,经受不了批评,缺乏是非观念,任性。

4、忽视型

对儿童的要求不理会并且在情感上忽视的父母属于忽视型。他们不重视与儿童的关系,忽视儿童的要求和情感的反应。这种教养方式下的儿童长大后多表现依赖、退缩、过分期望得到别人的注意和赞许。

美国心理学家皮克(Peck R F)研究了儿童的性格特征与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之间的相关性,结果表明,儿童良好的性格特征与信任、民主、容忍的教养方式有较高的相关;儿童的敌对行为与严厉的教养方式有相关;儿童的意志坚强与父母的高度信任相关,而与父母的严厉呈负相关(表3-1)。

表3-1 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性格特征的相关系数

父母的教养方式 信任 民主 容忍 严厉 意志坚强 0.74 0.43 0.56 -0.16 情绪稳定 0.60 0.16 0.53 -0.18 性格特征 自发努力 0.27 0.36 0.05 -0.38 友好态度 0.44 0.33 0.19 -0.38 敌对行为 -0.40 -0.40 -0.10 0.40

五、家庭应激事件和经济条件对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

家庭中发生的一些生活事件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儿童的心理健康,其中最为严重的生活事件莫过于父母死亡,其次是父母离异、分居或长期争吵或冲突。这些生活事件对于大多数孩子都是充满紧张性的,会导致强烈和持久的心理和生理性质的应激反应,造成许多身心症状,甚至危及儿童成年后的心理健康。

家庭应激事件的影响除了同应激事件的性质有关外,还同两类因素有关。一类是儿童本身的,包括儿童的年龄、性别、心理发展水平和气质类型等;另一类为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环境条件和可利用的社会经济支持等。一般而言,婴幼儿期丧母对以后心理健康的影响较丧父大,而童年期丧父同丧母对以后心理健康的影响大致相当。父母离异的负面影响甚至可以超过父母死亡,因为这些儿童在团体中受到歧视,而且父母离异后又再婚者往往难以 形成自然、融洽的亲子关系。

家庭经济条件同儿童心理健康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贫困家庭的孩子可能承受着较大的压力,其父母可能没有条件和精力来照料他们,他们可能较早地担负起生活的重担,在较小的年纪便品尝到人生的艰辛。这种生存状态可促使他们心理早独立、现实、老成,有较强的耐受力和坚韧性,也可促使他们养成自卑、孤僻和倔强等不良性格特点。一些研究发现,精神发育迟滞、品行障碍、一般行为问题和少年犯罪等,贫困家庭的儿童较非贫困家庭多见。

六、儿重身心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对其心理行为发展的影响

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看,儿童生理、心理的身心发展水平与内在的心理特征是影响其心理行为发展的主要内在因素。

(一)儿童身心发展水平

儿童生理、心理的发展水平是影响其心理行为发展的重要的内在因素。如,大脑皮质抑制功能的成熟是儿童自我调节行为的生理前提。婴幼儿大脑皮质抑制功能还不成熟,兴奋过程占优势,因而儿童的行为表现出很强的冲动性。随年龄增长、生理不断成熟,儿童对冲动行为控制的能力逐渐增强。言语功能成熟也是影响儿童行为发展的重要因素。

鲁利亚、维果斯基等认为儿童是用语言来进行行为调控的,语言对行为的调控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儿童行为主要由照料者的语言来控制;第二阶段,儿童的外部语言是行为的有效调节工具;第三阶段,儿童的外部和内部语言都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鲁利亚

维果斯基

由于各种生物学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对个体的影响可因为个体的年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同正常行为一样,异常行为或心理障碍的类型和范围也会随着一个人的年龄或发展状况而发生变化。例如,婴幼儿期(0~3岁)心理发展尚处于幼稚的阶段,心理或行为障碍的症状表现往往缺乏典型性。婴幼儿需要从母婴间的感情联结或依恋关系中获得信任感和安全感,因此依恋障碍、亲子关系障碍和反应性障碍便成了婴幼儿期心理障碍的主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