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文件(doc 23页)(正式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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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一、谈判项目:本次谈判是就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装修工程进行谈判采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

二、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谈判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在网站通知。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

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 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谈判报价文件

五、谈判报价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4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

1、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简介、生产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类似典型项目介绍。 2、谈判报价单:

谈判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3、技术支持和质量服务: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书面作出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质量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审依据,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 (3) 工程技术人员状况;

(4) 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 (5) 典型项目的商务合同复印件;

(6) 谈判综合说明书:公司简介、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

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六、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机构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七、谈判报价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依照谈判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2、谈判报价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

3、全套谈判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八、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的谈判报价文件均视为可以接受的谈判文件。 九、谈判保证金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须按谈判须知的要求向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元。

2、未成交的谈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当场退还。 3、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谈判文件; 2)成交人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第三章 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谈判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其谈判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十一、谈判截止时间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

十二、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第四章 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

十三、谈判报价的所用材料规格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品牌、规格执行。

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依据。各谈判报价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复核,在勘察现场会讨论,统一做法,按照江苏省2004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修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工程量清单指定的定额等造价计算程序、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确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谈判总报价。不可竞争费计取执行<关于我市贯彻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为基准,人工单价执行最新江苏省颁布的新标准苏建价(2008)66号文。

2、建设单位反对盲目压价参与谈判,任何盲目压价的谈判报价将会被拒绝。

3、本谈判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资料及谈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 4、付款方式如下:

a、签定合同,项目经理到位后付合同价的30%; b、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再付合同价的30%,

c、验收合格,审计结束、竣工资料交付后付工程款的35%; d、留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时间为交付后一年; e、决算价与合同价有变动的,由合同双方另行商订付款事宜。 十四、谈判报价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报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装修内容。

2、报价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谈判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第五章 谈判程序

十五、谈判时间地点 详见谈判邀请书

十六、谈判、评分方法 本次谈判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评委根据报价文件综合评分) 1、价格占60分:

(1)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中有效最低价得最高分(60分),其它报价得分为(有效最低价/其他报价)×60分。

2、施工组织设计占25分:

具体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报价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打分(基本分10分,以下参考打分点的每项最优方案另得1-3分: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力

量及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工期进度保证措施,工艺及技术方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等,针对本工程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和特殊部位的详细处理方法和具体处理措施),此项得分最终不高于25分和不少于10分。

3、质量服务承诺占5分:

工程保修期为2年,满足即得2分,不满足的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保修期超出谈判文件最低要求的,在1-3分范围加分。

4、报价单位业绩(6分)

报价单位2006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业绩超过50万元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认定企业业绩的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5、项目经理业绩(4分)

项目经理2006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业绩超过50万元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认定企业业绩的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十七、谈判致辞

谈判致辞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采购机构主持。采购机构、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

十八、谈判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谈判文件处理,无效谈判文件不予参加谈判或不参加评分。

1、授权委托书无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2、谈判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一份谈判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 5、谈判报价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6、逾期送达的保证金、谈判报价文件。

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报价文件处理。

9、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谈判报价文件。

10、报价文件中甲、乙供材(如有的话)的品牌规格请按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列出,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