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星光电TFT-LCD液晶面板3D技术及FPD(G4.5代)研发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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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液晶面板3D技术及FPD(G4.5代)研发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种类同现有工程,生产废水总量为227m3/d,其中酸碱废水125m3/d、铝蚀刻废水14m3/d、染料废水12m3/d、有机废水76m3/d。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过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光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的较严限值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茅洲河。此外,本项目废水处理站设有应急池,若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废水可暂存于应急池中,待故障消除后再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因此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m3/d,主要来源于员工洗手等产生的污水和厕所排出的粪便污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茅洲河,对茅洲河的影响较小。

5.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水源采用市政供水,为地表水源,不使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不采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废水,不会因项目用水需要引起地下水水位下降或引起环境水文地址质问题。本项目运行期间有化粪池和污废水管道等污染源,应加强化粪池和污废水管道的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和采取措施,预防对项目选址区周围区域的地下水造成间接危害,保护地下水资源。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气分为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和工艺尾气四种,经分别集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1) 酸碱废气

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氮最大占标率为1.44%,最大落地浓度距离约230m;氯化氢最大占标率为1.01%,最大落地浓度距离约230m;氨气最大占标率为0.47%,最大落地浓度距离约240m。项目区域大气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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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液晶面板3D技术及FPD(G4.5代)研发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境中二氧化氮、氯化氢和氨气的平均背景值占标率分别为14.5%、72.0%和33.9%,本项目排放叠加背景值后占标率分别为16.0%、73.01%和34.37%,未超标。二氧化氮、氯化氢和氨气在各敏感点处的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浓度范围分别为0.0508~0.0527mg/m3、0.0401~0.0410mg/m3和0.1143~0.1174mg/m3,分别占评价标准的25.42~26.35%、80.30~81.89%和57.15~58.70%,均未超标。可见,项目正常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非正常工况下,二氧化氮、氯化氢和氨气分别出现在排气筒下方向230m、234m、237m处,没有超过厂区范围,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值分别为0.01114、0.004219、0.03945mg/m3,占标率分别为5.57%、8.44%和1.97%,均未超标。二氧化氮在各处敏感点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浓度范围为0.0532~0.0604mg/m3,占评价标准的26.62~30.20%,未超标;氯化氢在各处敏感点处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浓度范围为0.0413~0.04391mg/m3,占标率为82.54~87.80%,未超标;氨气在各处敏感点处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浓度范围为0.114~0.1177mg/m3,占评价标准的57.0~58.83%,未超标。可见,在非正常排放的时候,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点产生严重影响,但仍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严格避免事故发生。

(2) 有机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排放量较小,可纳入现有工程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41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工艺尾气

本项目工艺尾气排放量较小,采用工艺设备自带的POU净化装置对工艺尾气进行燃烧处理,再进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碱液喷淋吸收塔)进一步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41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工艺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4 声环境影响评价

鉴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且临近三类居住用地,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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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液晶面板3D技术及FPD(G4.5代)研发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过减振、消声等降噪治理以及随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另外,本项目附近村庄距离项目地均较远,最近环境敏感点甲子塘村规划居住区距华星光电南侧厂界约80m,距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距离约530m。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行期对甲子塘村规划居住区的贡献值为27.3dB(A),叠加背景值后昼间噪声值为60.8dB(A),夜间噪声值为50.0dB(A),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甲子塘村规划居住区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其噪声环境可基本维持现状。

5.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有机溶剂(HW42)、感光材料废物(HW16)、含铜废物(HW22)、含汞废物(HW29)、废酸(HW34)和废碱(HW35),主要来自各工艺段产生的废材料(主要包括废玻璃、废塑料、废背光源及废金属类包装材料、PVC等)、原辅材料废料(主要包括废稀释剂、光刻胶、剥离液、刻蚀液、剥离再生液、设备擦拭用丙酮、NMP等)以及辅助工程区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PCB废料、废试剂容器、废吸附材料等),同时还会产生一定量的办公及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等。

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若不能得到妥善处置,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在采取相应处理处置途径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为防治固体废物逸散、流失,采取分类集中堆放、专人负责等措施,有效防止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

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途径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6 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类型包括毒害气体泄漏、火灾及污染治理措施失效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等;主要风险物质包括氯气、磷化氢、氨气等;主要危险厂房及设备为特殊气体库和特殊气体储罐、输气管线;主要危险工艺为特殊气体装卸。

根据事故统计及风险识别,评价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信事故为氯气、磷化氢和氨气储罐与管线连接处泄漏,有毒气体通过气体库房外逸,事故发生概率在3×10-4~10-5左右。通过预测,确定本项目风险可信事故发生后,事故点下风向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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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LCD液晶面板3D技术及FPD(G4.5代)研发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染物落地浓度小于其LC50值,不会立即造成人员伤亡;0.5m/s、F稳定度不利气象条件下,超出IDLH(必须撤离)浓度的最大范围为特气库半径120m区域,超出ERPG-2(刺激影响)浓度的最大范围为特气库半径225m区域。上述影响区域内无居民区存在,事故情况下仅对厂区内职工产生一定影响。2.6m/s年均风速、F稳定度条件下,必须对居民区撤离的范围最大为特气库半径380m区域,撤离对象主要甲子塘村;需要应急广播通知的范围最大为特气库半径1520m区域,通知对象主要包括甲子塘村、张屋村、塘家村、龙湾村、塘尾村、将围村、东坑村共七个社区。评价根据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及事故危害,分别针对毒害气体泄漏影响、次生废水影响制定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和减小突发事故的环境影响。

总体上讲,本项目建成后突发环境风险事故虽对外环境可能产生影响,但其风险概率及风险后果较小,在落实、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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