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广场购物中心及室外步行街设计任务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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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断路器。

9.2.6 0.4kV配电系统中,凡电动操作的断路器,设计中务必注明“电动操作”以供预算及定货时明确价格,未加注明者均视为手动操作,设计中应详细给出断路器技术参数及相关整定值。

9.2.7 对设计中阻燃及耐火电缆的标示:采用GB/T 19666-2005中推荐的方式。 9.3 供电系统 9.3.1 高、低压配电室中要留出二台位置备用柜的位置,以便由于最终设备定货与设计不符时可进行调整,设计中应用细虚线将备用柜的位置表示出来。 9.3.2 高、低压配电室的位置应避免伸缩缝、沉降缝等位置。 9.3.3 变配电室至少有一个通向室外、公共走廊或楼梯间的出口,高压配电室与值班室直通或经过通道相通,值班室应有直接通向户外或通向走道的门(GB 50053-94第4.1.6条)。

9.3.4 高、低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满足GB 50053-94第4.2.4条、第4.2.7条、第4.2.9条的要求。

9.3.5 设置在地下层的变配电室,为防止地面水的浸入,要求地面抬高100~300mm,否则应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9.3.6 变配电室剖面图中,母线槽、电缆桥架距梁底不小于0.6m。

9.3.7 从10kV总配电所以放射式向分配电所供电时,该分配电所的电源进线开关宜采用隔离开关或隔离触头(GB 50053-94第3.2.3条)。 9.3.8 规模较大的主变电所宜形成单独的高压配电室。 9.3.9 电容补偿量应根据计算确定,电容器装置的开关设备及导体等载流部分的长期允许电流,低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GB 50053-94第5.1.2条)。

9.3.10 低压配电柜的设计中应尽量按负荷等级、用途来布置盘面;即消防应急电源回路尽量置于一个配电柜中;各业态的供电系统中,应尽量将室外照明及户外广告的配电回路集中在一个低压配电柜中;其余应按用途及各自业态安排配电柜。

9.3.11 应预留足够的备用回路,各分馈电回路应按按用途加设计量。

9.3.12 变配电所应设置所用双电源切换配电箱供变电所所用电,电源引自低压配电柜不同的二段母线(35kV变电所取自所用变)。

9.3.13 高压供电系统的设计要满足业主方同供电部门签署的相关协议,并应符合供电部门关于继电保护(含零序保护)、操作电源、计量方式、设备选型、设置中压开闭所等要求。

9.3.14 设计中供配电务必分清业态,严格区分本次工程设计和二次装修设计的供配电界面。 9.4 电工测量

9.4.1 下列回路应设置电流测量仪表: 1 变压器回路

2 变电所低压柜出线,低压母联柜需设置电流表。

3 75kW及以上电动机回路,以及根据工艺要求监视的75kW以下的电动机。 4 根据生产工艺或电力设备运行要求,必须监视运行电流的回路。 注意:互感器变比应在正常运行时电流表的指针在70%左右。

9.4.2 三相电流基本平衡的电力装置回路,可以只测量一相电流;但下列电力装置回路,应采用三只电流表测量三相电流。

1 无功补偿回路(电容补偿柜)。

2 单相负荷占总负荷15%以上的0.4kV配电回路。

3 电能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的一次侧电流,在正常最大负荷运行时(备用回路除外),应尽量为其额定电流的2/3以上。

9.4.3 发电机母线段应设置无功补偿,发电机进线柜加设计量及监测仪表。 9.4.4 当电梯、扶梯为二种及以上的业态共用时,应设置计量。 9.4.5 按业态及业主方要求设置计量。 9.5 0.4kV配电系统

9.5.1 负荷计算的内容和计算方法,应执行JGJ 16-2008第3.4.5条、3.4.6条及3.4.7条的规定。

9.5.2 所选电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变电所低压配电柜出线断路器遮断能力应符合GB 50054-95第2.1.1条规定;10kV/0.4kV变压器抽头选为±2×2.5%;在末端配电控制箱中,特别注意不可无节制地提高断路器的分断能力,应按预期末端短路电流的大小尽量选用6~10kA分断能力的微型断路器(Icu对断路器的价格有很大影响)。

9.5.3 配电系统保护配合应具有选择性(GB 50054-95第4.1.2条)。 9.5.4 电气导体截面的选择及线路过载保护应满足GB 50054-95中第2.2.6条、第2.2.7条、第4.3.4条的要求;应考虑敷设环境、环境温度及敷设方式的修正系数。

9.5.14 一般动力设计按下述分类: 1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2 一般客梯与货梯。 3 空气幕、热气幕。

4 风机盘管电源列入空调电源类别进行配电。

5 各层的空调机组电源属于空调电源,不要带其他负荷。 6 一般的送风机和排风机用电。 7 生活水泵。

9.5.15 消防动力设计按下述分类: 1 消防控制室。

2 消防水泵及消防稳压泵。 3 防火卷帘。 4 消防电梯。

5 消防排烟风机和补风机(含消防时兼补风的空调机组)。

9.5.16 监控机房、电话交接间、弱电机房属本建筑的最高等级负荷。 8.5.17 配电系统应按防火分区划分。

8.5.18 在消防状态下,除消防负荷不能切断外,一般照明电源按层及防火分区切断。如空调负荷、一般风机等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应在低压配电柜中的馈电断路器上执行;由于二次装修时的配电设计通常不会考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且从简捷方面考虑提出上述要求。

9.5.19 屋顶的冷却塔及风机等设备均应设置机旁急停按钮。

9.5.20 属于二级负荷的用电,例如自动扶梯、景观电梯、建筑高度小于50m的一般电梯,配电采用专用单路电缆供电(首端切换方式)即可,勿采用二路电缆未端切换。

9.6 电机配电与控制

9.6.1 特别注意:为节约投资,除生活水泵及电影院影厅空调机组可能采用变频控制方式外(详见给排水及空调专业要求),电机控制不得采用软起动器和变频控制器。

9.6.2 本着愈简单愈可靠的原则,对极不频繁起动但又颇重要的电机如设计中的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喷雾水泵(如设置)尽量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当电机容量大于90kW时可采用Y-Δ启动方式。 9.6.3 冷冻水泵、冷却水泵为持续运行电机属不频繁起动的电机。容量等于或小于55kW时采用直接启动方式,当电机为75kW~132kW时采用Y-Δ启动方式,同时应注意:为节约电能,租赁方可能增加变频控制柜,故平面设计中应预留出增加变频柜的位置。

9.6.4 空调机组定货时不带控制箱,空调机组的控制由本次电气设计完成。应向空调专业落实空调机组的接线方式,机组容量等于或小于30kW时采用直接起动方式,机组容量大于45kW时采用Y-Δ启动方式,各空调机组的配电箱中需预留DDC接口以便同BA系统连接。 9.7 照明系统

9.7.1 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当在配电室内裸导体正上布置灯具时,灯具与裸导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灯具不得采用吊链和软线吊装(GB 50053-94第6.4.3条)。

9.7.2 在照明分支回路中应避免采用三相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JGJ 16-2008第11.811条)。

9.7.3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6A,灯具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25个,插座为单独回路时,不宜超过10个;与灯具混合时不宜超过5个(JGJ 16-2008第11.811条)。

9.7.4 应急照明灯具(带蓄电池)的电源应满足JGJ 16-2008第11.8.9条要求。

9.7.5 疏散指示灯指示方向要正确,设置位置应能正确引导人员快速短距离撤离建筑物。

9.7.6 除非特别要求,照度取值应遵守规范GB 50034-2004。 9.7.7 明,作为发电机组投运前的过渡期间使用。 9.7.8 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9.7.9 地下层走道灯具因层高较高、管道较多,若采用吸顶灯,常因管道多、灯光照不下来;若采用吊杆灯,又常因管道多,吊不下来,故宜采用壁装荧光灯。空调机房及各类风机房宜采用壁装荧光灯,同样是因为管道较多。

9.7.10 设备用房如变配电室、换热器间、水泵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等照明灯具布置必须配合相应的设备布置,照明平面图中须示意出设备位置。 9.7.11 变配电室照明:考虑设计经常滞后及有可能变化,变配电室的照明管线均明敷设。选用单管开启式荧光灯带,均匀布置。50%的灯具为内附蓄电池的自容式灯具,照度要求200LUX。灯具布置应配合高低压开关柜的位置进行设计,照明平面图中应将高低压开关柜表示出来。

9.7.12 消防控制室与监控室、弱电机房照明:按有吊顶设计,电源取自上述室内的紧急双电源切换电源箱,选用嵌入式荧光格珊灯,照度500Lx。

9.7.13 电梯机房照明:选用双管开启式荧光灯,均匀布置,地面照度200Lx。机房插座、电梯井道基坑插座、电梯井道照明设计到位。

9.7.14 空调机房照明:按无吊顶设计,选用开启式荧光灯,照度100Lx,均

匀布置。设计中应考虑空调设备的布置及风管的遮挡,采用壁装方式,各空调机房需设置维修电源插座(单相16A,二、三极带接地五孔插座)。 9.7.15 地下车库照明

1 按防火分区进行照明配电。 2 灯具采用荧光灯,均匀布置。

3 车道灯具与车位灯具采用不同照明回路供电。 4 车道灯具的长轴应同车行方向平行。

5 地下车库的照明控制接线方式要求—灯具控制分3级控制:1/4应急照明(带蓄电池的自容式灯具)、1/4一般照明、2/4一般照明。采用吊装双管荧光灯,照度75LUX,工作面为地面;安装高度大于2.4m;其中车道的灯具布置及安装高度需考虑小汽车及货柜车的行驶要求。 9.7.16 楼梯间、楼梯前室照明

1 该部位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同商场其他部位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应严格分开以适应二次装修的灵活变更。

2 楼梯、楼梯前室均选用开启式荧光灯,竖向照明配电。 3 楼梯间不设置就地控制开关,采用集中控制方式。

4 楼梯间照明:各楼梯间照明设置一专用应急电源箱(同时供电气竖井井照明);楼梯间照明采用竖向供电,至少二个照明回路;每路灯具不多于25盏。 5 注意各楼梯间的照明控制:由于楼梯间大多为不带采光窗的暗楼梯,故楼梯照明设计中应保证每层至少设置一盏长明灯(自容式灯具)兼做值班照明,楼梯间其余照明灯具集中控制(商场休业时可集中关闭)。三跑、四跑楼梯不要遗漏楼梯夹层的照明。

6 楼梯前室照明:参考楼梯间照明方式,设置一般照明及应急照明,分回路供电。

9.7.20 电气照明设计请按下述分类: 1 本次设计的一般照明。 2 本次设计的应急照明。 3 二次装修时的一般照明。 4 二次装修时的应急照明。 9.8 防雷与接地系统 9.8.1 建筑物的防击雷、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及防雷电波侵入措施应符合规范相关条文的要求。

9.8.2 防雷接地及建筑电气系统的工作接地和安全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有关规定。

9.8.3 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的接地应符合GB/T 50314-2000第10.2.6条,GB 50198-94第2.5.3条、第2.5.4条、2.5.8条及GB/T 50311-2000第11.0.4条、第11.0.10条的要求。 9.9 设备安装及选型

9.9.1 10kV系统当采用真空断路器时,除开闭所或10kV主配室的进线断路器选用国产通用型VS1-1250/31.5kA外,其余均选用VS1-630/25kA。

9.9.2 10kV系统中对计量设施的精度要求:电压互感器0.2级,电流互感器0.2S级,有功表0.5S级。 9.9.3 为节约工程造价,除涉及到消防电气系统外的沿墙及吊顶内敷设的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