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建设标准(a4)115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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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建标 ――2009

2009 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3

(游泳馆建设标准)

建标 ――2009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 家 体 育 总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出版社

2009 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9]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 月 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游泳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提出了游泳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游泳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5 第二章 选址和建设条件 ........................................................... 6 第三章 建设规模 ...................................................................... 7 第四章 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 8 第五章 建筑标准 .................................................................... 10 第六章 主要经济指标 ............................................................. 12 用词和用词说明 ...................................................................... 13 条文说明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