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八中开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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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八中开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闽教人【2013】73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县教育局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规范办学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局规范办学要求,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创人民满意的学校,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二、 组织领导:校成立规范教育教学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安国 副组长:吴友忠、马朝业

成 员:陈传根、苏赛平、杨化捷、黄家强、林明引、潘孝营、叶兰芳、林 烽、马朝钿、余 璟、董陈文、俞昌事、李雅举、叶传其、王新兴 三、工作目标

1、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学校按市教育局的要求,适时调整作息时间,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法定节日和双休日不上课,按规定执行局寒暑假的活动安排,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集体上课或集体补课。

2、规范课程设置:要全面执行国家和省课程标准,把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作为我校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校本思齐课、实验操作课、体育与健康、综合活动课程、科技实践等课程教学。要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经典文化教育、环境教育,促进学生素质与学校特色的健康发展。

3、规范作业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量不超过2小时,要分层次留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与社会活动作业。

4、规范考试与评价:学校不组织不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统一组织的统考、联考竞赛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素质进行全面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彻底改变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手段的评价制度。

5、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摇码定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不分重点班,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小班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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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严格执行《霞浦八中师德修养二十条》,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遵守学校常规,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推荐教辅材料,禁止有偿补课,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7、规范教师培训: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教师培训,学校定期组织教师业务讲座,认真完成教师培训任务。

8、规范学校全面管理: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全面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总务后勤、综治安全等管理,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四、 实施步骤: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

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教育局会议精神,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0月—2013年12月)

对照自查表,根据相关的规定,认真开展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本着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排查的问题要按照意见规定立即着手整改,着力在规范上下工夫。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月—2014年5月) 每月定期专项督查1次,随机督查不少于3次。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6月--2014年8月)

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召开总结会议,逐步构建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巩固管理的工作措施,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持久地开展下去。

五、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并认真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2、 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惩处。 3、 加强监督保障,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规范办学行为。

霞浦县第八中学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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