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专业审图常见问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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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平法’绘图中,主梁在次梁作用处两边设的附加箍筋不在平面图中绘出,而在总说明中说明,施工单位根据什么确定主梁、次梁?施工时很容易设错或漏设。还有个别工程在主、次梁(或井字梁)交接处,两梁均设吊筋,设计人本身不能判断谁的集中力传给谁。

10. 以集中荷载为主时,框架梁设加密区、非加密区,往往导致非加密区箍筋不足。

11. 框架梁梁跨相差较大(大、小跨)时,应根据弯距包络图设计,有时小跨的负钢筋要通长设,这一点有的设计人重视不够。

12. 很多工程的楼梯绘图深度不能满足设计的要求。有的缺平面图,有的缺剖面图。个别楼梯净高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

13. 钢筋的搭接长度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1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强条的要求。

15. 框架梁均未设箍筋加密区,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3.2.5条。 16. 框支梁未设箍筋加密区,箍筋设置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8.3条。

17. 钢筋的锚固长度未区分钢筋的种类,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9.3.1条。 18. 宽大于300mm(小于350mm)的框架梁在加密区往往不能满足箍筋肢距的要求。 箍筋肢距的要求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3.8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6.3.5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6.3.4.3条。即: 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当抗震等级为一~三级时,不满足抗震规范箍筋肢距的要求,可再加一根拉筋,变成3肢箍。

19. 抗震等级为特一、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20. 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为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抗震设计时,筒体和一般剪力墙承受的第一振型底部地震倾覆力矩不宜小于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50%。 21. 个别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的提高设计人重视不够,主要有:

A.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比《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表4.8.2规定的剪力墙的抗震等级提高一级。

B.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表 4.8.2和表4.8.3的规定提高一级。 C. 抗震设计时,带加强层高层建筑结构的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和核心筒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D.错层高层建筑,错层处的框架柱和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E.联体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时,连接体与连接体相邻的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以上提高原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则不再提高。

22. 基础梁采用平法标注时,没有基础梁的构造要求。

23. 井字梁布置过密,现浇板由于穿管、防火等原因无法减小板厚,造成板大部分配筋为构造配筋,不满足经济合理的要求。(例:2.6m双向井字梁,板厚为120mm)。 25. 现浇板配筋的伸入板内长度不够。 26. 楼层的最大位移于平均位移的比值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3.5条的规定。

27. 框支剪力墙结构,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不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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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的要求。

28. 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及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5。1。13条及第10。2。10条进行计算。即:

1) 应采用至少两个不同力学模型的三维空间分析软件进行整体位移计算;

2) 抗震计算时,宜考虑平扭藕联计算结构的扭转效应,振型数不应小于15,对多塔楼结构的振型数不应小于塔楼数的9倍,且计算振型数应使振型参与质量不小于总质量的90%; 3) 应采用弹性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4) 宜采用弹塑性静力或动力分析方法验算薄弱层弹塑性变形。 5) 10.2.10转换层上部的竖向抗侧力构件(墙、柱)宜直接落在转换层的主结构上。当结构竖向布置复杂,框支主梁承托剪力墙并承托转换次梁及其上剪力墙时,应进行应力分析,按应力校核配筋,并加强配筋构造措施。B级高度框支剪力墙高层建筑的结构转换层,不宜采用框支主、次梁方案。 29. 框支梁压减力墙时的锚固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10.2.9.5条。(此处的局压要计算)。

30. 连梁的宽度与墙厚不同,连梁的箍筋异常。(Ф40@150、Ф28@50等)

31.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1.1条附注设置伸缩缝,即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32. 顶层楼板应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5.5条进行设计。即:顶层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

33. 内折角梁,纵筋宜在受压区锚固,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0.2.14条。

砌体结构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 砌体结构应注明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2. 多层砌体结构,在抗震设防地区,楼板面有高差时,其高差不应超过一个梁高(当错层楼盖高差不大于1/4层高且不大于7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个楼层计入房屋的总层数中。 当错层楼盖高差不大于1/4层高且不大于700mm,错层交界的墙体,除两侧楼盖处圈梁照常设置外,还应沿墙长每隔不大于2m增设一根墙中构造柱。

3. 在抗震设防区,多层砌体房屋墙上不应设转角窗。(对于剪力墙结构,B级高度的高层建筑不应在角部剪力墙上开设转角窗。抗震设计时,8度及8度以上设防区的高层建筑不宜在角部剪力墙上开设转角窗;必须设置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并采取措施。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P220) 4. 底框(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设计中要特别注意:a.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应对齐或基本对齐;b. 底框房屋的框架和抗震墙的抗震等级,6、7度可分别按三、二级采用。

5. 托墙梁侧向腰筋不满足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5.4(3)条。即:沿梁高应设腰筋,数量不应少于2Ф14,间距不应大于200mm。

6. 对小墙垛的强度和梁端支承处砌体的局压的计算重视不够。 7. 阳台挑梁有时与墙中的烟道矛盾。

8. 顶层挑梁有时为两层板荷载,不能选用标准层的挑梁。

9. 挑梁外露部分与墙内部分标高不同时应注意梁在折角处的宽度及钢筋的锚固。

10. 构造柱设计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较大洞口(内纵墙、横墙>=2m,外纵墙>=2.4m)两侧应设构造柱,特别要注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011—2001第7.3.2.5条)房屋高度和层数接近限值时,纵、横墙内构造柱尚应符合下列要求:a.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二倍;下部1/3楼层的构造柱间距适当减小。B.当外纵墙开间大于3.9m时,应另设加强措施。内纵墙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2m。(规范地7.3.2.5的“接近”是指达到《抗规》第7.1.2条表中限制的层数或差一层。)

11. 砌体房屋伸缩缝的间距超过《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的规定要求(特别还应注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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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和混凝土砌块房屋应按表中数值乘以0.8的系数),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6.3.1-6.3.9条有许多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措施。

12. 多层砌体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三道承重纵墙,每道纵墙还应沿各自轴线对齐、贯通。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宜等宽,且房屋的局部尺寸宜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7.1.6条的要求。 13. 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如采用时,其孔洞应用水泥砂浆灌实。当采用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其孔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b20的混凝土灌实。(《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第6.2.2条 强条)。

14. 砌体结构挑梁埋入砌体的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既挑梁埋入砌体长度L1与挑出长度L之比宜大于1.2,当挑梁上无砌体时,L1/L之比宜大于2。 15. 圈梁兼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用量另行增配。(《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7.1.5.4条。)

16. 采用已禁用的实心粘土砖。 17. 楼板计算时,砖混结构房间外墙(包括楼梯间墙)按固接计算不对,此处楼板边支座应按铰接计算。 18. 砌体结构的大梁,应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第6.2.5条设计。既: 当梁跨度大于或等于下列数值时,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用其他加强措施。 对240mm厚的砖墙为6m,对180mm厚的砖墙为4.8m; 对砌块、料石墙为4.8m。

19. 外凸窗台板抗倾覆不够问题:

20. 突出屋面的屋顶房间何时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顶计算而不算做一层。

一般认为当出屋面的屋顶房间面积小于楼层总面积的30%时,该部分可按突出屋面的屋顶间计算而不算做一层。

21. 多层砌体房屋不应采用砌体墙与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混合承重,如采用这种做法,属于超规。 22. 若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低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表7.3.1的最低层数,如6度区层数为三层及以下的房屋,对于构造柱的设置规范不做要求。此时是否设置构造柱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23. 坡地上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计算有何要求? 高度、层数也应从低处算起。

◆◆施工图审查(结构)常见问题汇总◆◆

1. 常见的违反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技术政策文件的规定。在设计文件审查中常发现有下列问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 未按勘察成果设计问题:国务院2000年1月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有些工程设计时的参数取值与勘察报告不符,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桩基础和支护结构的计算参数、地下水位等。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设计人员根据个人的经验确定设计参数,且未与勘察单位协调调整补充相关资料,设计人员以为勘察报告中的设计参数不合理时,应与勘察单位协调,对勘察报告进行修改。最常见问题的是设计所采用的地下水位与勘察结果不符,按照勘察结果抗浮或者地下室底板算不下来的时候自己假设一个水位进行计算,水位取值一定要经过勘察单位核实确认。

1.2 采用指定产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7条规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有些结构施工图设计中的砼外加剂、建筑构配件却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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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如在图中注明采用某某厂生产的UEA、某某厂生产结构胶、采用某种牌号的铝型材等,装修工程和加固工程设计图中出现该问题的机会较多)。

1.3 地基基础设计问题:桩型及其施工工艺的选择应与实际环境、地质条件相适应,应考虑挤土、振动、噪音可能对周边造成的影响,符合环保、施工安全的有关要求。具体规定详见省厅文件?福建省建筑地基基础技术政策公告?(闽建科〔2002〕46号)规定,不符合该文规定时应进行专门论证并应经有关部门审批(有砂、碎卵石含水层中采用人工挖孔桩的问题较为突出,今年年初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时就发现有两个工程存在该问题。如一定要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人工挖孔桩,要经过论证审批,图纸中一定要注明降水和试开挖的要求,我个人认为该文规定不够明确,经降水后施工期间不存在“有砂、碎卵石含水层”,应该不算违反该文规定),该文主要内容有: 1) 锤击沉管灌注桩禁止在市区及深厚软土地基中使用; 2) 振动沉管灌注桩禁止在密集市区及深厚软土地基中使用;

3) 静压沉管灌注桩限制在对挤土、振动及噪音有严格要求的区域中使用; 4) 冲钻孔灌注桩无泥浆处理系统时禁止在可能造成污染的环境区域使用;

5) 锤击预制桩限制在市区及挤土、振动、噪音可能对周边造成影响的场地使用; 6) 静压预制桩限制在挤土可能对周边造成影响的场地使用;

7) 人工挖孔桩:限于安全、防护有保证的允许深度内使用;地下水位以下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降水措施、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时方可使用;有砂、碎卵石含水层,深厚淤泥层(W>60%),垃圾填埋层以及化工厂等场地禁止使用;

8) 振冲挤密碎石桩限于在市区以外的砂土、粉土、粉质粘土、素填土和杂填土地基处理,不应采用振冲臵换碎石桩;

9) 悬臂式支护:当软土厚度≥5m且基坑深度≥5m时限制使用;

10) 水泥土重力式支护:当软土厚度>8m且基坑深度≥6m时限制使用;

11) 土钉墙支护:适用于非软土场地,且基坑深度不大于12m、地下水经过处理; 12) 喷锚支护:当开挖深度>4m时限制使用。 1.4 超限问题:

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3] 46号)中规定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应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1号令)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尤其建质[2003]46号文规定中的特别不规则超限工程,应该调整结构设计,或者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个人认为:对于平面不规则、竖向不规则、扭转超限等问题,应当尽量调整结构布臵或者适当调整建筑方案,避免超限审查这个复杂程序。如扭转周期超限可通过加强四周抗侧力结构刚度、减小中部抗侧力结构刚度的方法来调整,平面严重不规则可通过加设挑板、增加梁的连结等方法来调整)。建质[2003]46号文中的规定比较笼统,归纳后大概内容有: 1) 房屋高度超过规范中A级高度限值(B级高度为超限工程);

2) 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塔楼范围内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 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3)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大于0.85。

4) 同时具有两项以上(不含两项)平面、竖向不规则以及某项不规则程度超过规定很多的高层建筑。 5) 结构布臵明显不规则的复杂结构和混合结构的高层建筑:

同时具有两种以上(不含两种)复杂类型(带转换层、带加强层和具有错层、连体、多塔)的高层建筑;?

转换层位臵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高位转换的高层建筑;? 错层两侧未采用结构布臵和侧向刚度相近的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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