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无机产品(I类)部分)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无机产品(I类)部分)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2c55485cf705cc1754270922

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无机产品(Ⅰ类)部分)

1 总则

1.1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6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划分为19个产品单元、32个产品品种(见表1)。

表1 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规格等级 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1 产品品种 规格 Ⅰ类 1 一级 钡化合物 工业氯化钡 Ⅱ类 2 工业氢氧化钡 —— 军品 3 高氯酸铵 工业 Ⅰ类 2 氯酸盐 4 工业氯酸钠 Ⅱ类 固体 5 工业亚氯酸钠 液体 3 溴酸盐 6 7 8 4 硝酸盐 9 10 工业硝酸钡 Ⅱ类 工业硝酸锌 1

等级 ——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 优等品、一等品 —— 一等品、合格品 —— —— 优等品、一等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 —— 一等品、合格品

工业溴酸钠 工业硝酸钠 工业硝酸钾 —— —— —— Ⅰ类 固体

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产品品种 规格 液体 等级 ——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一等品、合格品 一等品、合格品 —— —— —— —— 优等品、合格品 —— —— ——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 优等品、一等品 L-1、L-2、L-3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 ——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 优等品、一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 一等品、合格品 —— 固体、液体 11 12 工业亚硝酸钠 工业亚硝酸钙 —— Ⅰ型 Ⅱ型 70% 50% 13 工业过氧化氢 35% 30% 5 过氧化物 27.5% Ⅰ类 14 工业过氧碳酸钠 Ⅱ类 Ⅲ类 15 16 工业过硫酸钾 工业硫化钠 2类 固体 17 工业硫氢化钠 液体 液体二氧化硫 工业硫磺◇ 橡胶用不溶性硫磺 充油型 工业五硫化二磷 工业氯磺酸 工业高锰酸钾 —— —— —— Ⅰ型 —— —— 非充油型 20 —— 1类 6 硫化物 7 二氧化硫 18 19 8 硫磺 9 10 11 五硫化二磷 氯磺酸 高锰酸钾 21 22 23 12 氯化锌 24 工业氯化锌 Ⅱ型 Ⅲ型 无水氯化铁 25 13 三氯化铁 26 工业氯化铁 氯化铁溶液 水处理剂 氯化铁 Ⅰ类

2

序号 产品单元 品种序号 产品品种 规格 Ⅱ类 100 80 64 等级 固体、液体 合格品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合格品 合格品 合格品 合格品 —— 优等品、一等品 —— 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 一等品、合格品 一等品、合格品 14 水合肼 27 工业水合肼 55 40 35 15 16 17 18 亚硒酸钠 一氧化铅 硅酸铅 工业金属钠 28 29 30 31 饲料级亚硒酸钠 电子工业用 粒状一氧化铅 工业硅酸铅 工业金属钠 —— —— —— —— Ⅰ类 19 氢氧化镁 32 工业氢氧化镁☆ Ⅱ类 Ⅲ类 注:标◇的为包括加工的品种,标☆的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

1.4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实施动态修订。

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审查部)设在中

3

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 邮政编码:100723

电 话:010-84885009 84885418 84885339 传 真:010-84885009 电子信箱:hgscb5009@126.com 联 系 人:陈瑞英 孙 琳

2.3危险化学品审查部下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无机盐产品审查分部(简称危险化学品无机分部)。危险化学品无机分部设在国家无机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配合危险化学品审查部起草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进行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无机盐产品审查分部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 邮政编码:300131

电 话:022-26689275 26689118 传 真:022-26689265 电子信箱:wujiyan@eyou.com 联 系 人:王 琪

2.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5 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品(Ⅰ类)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