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最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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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最新)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余热100%循环利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2%,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2.1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2.2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2.3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4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2.5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三、附则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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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保护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管生产,必必须抓环保”的原则,公司、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公司、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公司、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2.3总经理为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总经理授权公司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动力部是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3、各级部门环保责任

3.1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环保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1.2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集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3.1.4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1.6负责组织起草各项环保制度,并负责组织评审。 3.1.7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备、电器等申请技术改造。 3.1.8负责对污染治理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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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参加公司新建、扩建、技改项目的方案研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三同时”关。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工作。

3.1.10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 3.2技术部职责

3.2.1技术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在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环保工作。

3.2.2负责对环保治理设备的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对三废处理设施的运行参数负有控制责任。

3.2.3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环保、减噪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定期维护保养。

3.2.4组织环保设备专项检查,按时完成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3.2.5协助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2.6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2.7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2.8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岗位环保工作,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2.9负责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3.2.10负责对员工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监督考核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

3.2.1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健康、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逐步淘汰国家纳入名录的高污染、高耗能设备。

3.2.12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3.2.13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依据环境保护制度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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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3.2.14负责定期、不定期自行监测企业废水排污口、烟粉尘和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并按时准确填报环保统计表。

3.3生产部环保职责

3.3.1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和标准。根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所属各生产车间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落实。

3.3.2 生产部是公司生产环节环保的责任部门,也是公司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部门,对车间发生的环保事故负责。

3.3.3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污染情况及时做出处理,同时通知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3.4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汇报生产厂长。

3.3.5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修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3.4项目部环保职责

3.4.1项目部应对公司项目上发生的各类污染事故负责,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主动开展和配合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环保教育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3.4.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3.4.3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环保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4.4保证环保工程分项项目的施工质量。

3.4.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环保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4.5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环保协议,明确其环保职责。

3.4.6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环保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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